過去這些年,奔馳的設計變得更加柔和了,但是細節卻變得更加突出。這正是我們要在麥金托什電腦身上做到的。
——喬布斯
將科技發揮到極致
將所有科技發揮到極致,既可使人們吃驚以及興奮,又知道拿它怎樣使用,這是蘋果的一種創新理念。喬布斯曾說過:“產品將為消費者提供什麼程度的便利?對消費者究竟有多重要?這是蘋果始終在問的兩個問題。”該做法使蘋果文化和消費者需求很好地合二為一。
回顧蘋果曆史,從1976年蘋果橫空出世以來,喬布斯與他的朋友沃茲便以特立獨行的做法,使蘋果立刻變成了明星公司,革命性的產品——Macintosh電腦獲得了巨大成功,但與此同時,也由於內部管理問題,從而使喬布斯在1985年離開了蘋果公司。
但此時,蘋果電腦在顧客心目中早已有了一個鮮明的印記——性能優越、外形特別以及設計完美,蘋果電腦意味著特立獨行、時尚以及“酷”的工業設計。盡管在市場上,蘋果電腦占有率很低,然而卻擁有了一批忠實的“Apple-Fans(蘋果粉絲)”。
在1996年12月再一次返回蘋果後,喬布斯著手要做的就是“重新將蘋果式的創新文化樹立起來”,他將蘋果文化作為營銷的起點。
每一次推出新產品,喬布斯都極力使所有創新產品都與顧客心目中的蘋果文化印記相符合,由於要求幾近苛刻,甚至蘋果年年隻能開發出一兩款產品,可顧客幾乎對任何一款都欣喜若狂:這就是我的蘋果!
在大眾心中的可樂階梯上,可口可樂能占據第一位,並因此代表了美國的價值。喬布斯讓蘋果在創新產品與創造文化上也做到了占據首位,並為自己搭建了一個良好而又紮實的營銷起點。這個起點,毫無疑問也成了蘋果重放光芒的起點。
在iPhone發布後,由於它結合了iPod、手機以及互聯網通訊設備等功能,與當前不好操作的智能手機相比,它屬於一次“飛躍”,因此喬布斯將它稱作“革命性的移動電話”,將會“完全改變電信行業”。雖然該說法和事實有一定的差距,但這種說法的確吸引了眾多顧客的眼球。
喬布斯習慣並且喜歡給新產品定義,更樂於有創意的設計,他的控製欲也十分強烈,喜歡將產品控製在他本人手中,不願意授權他人技術,更不願意將平台開放。目的全是為了占領技術的製高點,使營銷蘋果變成一個完美的循環。
美國人瓦列梅克是現代玩具之父,剛開始創業時,手頭隻有1000美元,可以稱得上是一個真正的窮人。可他依靠一種“沒有最好,隻有更好”的孜孜不倦的追求精神,革命式地改進了玩具,他很快就進入了富人的行列。
木偶是當時主要的玩具,硬邦邦的毫無一點生氣,孩子們玩一會兒就厭倦了。瓦列梅克對“怎樣才可讓玩具更激發小孩的興趣”這個問題冥思苦想,他想了很長時間,可一直沒有答案。
他有一天在馬路上等車時覺得無聊,就對馬路上過往的車輛觀察起來,他想看看它們究竟是怎樣行走的。因此,他對車輛的滾動情形特別留心。他發現車上的輪子是以兩條軸穿著,裝在車廂下麵,隻要將軸裝得牢固,輪子滾動時就不會產生障礙。他突然眼前一亮,我們為何不讓這些木偶的手臂活動起來呢?
瓦列梅克一路發狂地跑回家,連大衣都來不及脫,便拿出一把小鋸子與一個長柄的手鑽,順手拿起桌上的一個木偶,鋸下了它的兩條手臂。在鋸口中間鑽了一個小孔,再將一根小圓鐵條插進去,將那兩條鋸下來的手臂裝到小圓鐵條上,輕輕轉動木偶的左手,它的右手也跟著一起轉動了。他拿著這個“改造”過的木偶去給兒女們瞧,逗得小孩們都高聲地大笑起來。瓦列梅克立刻將這個木偶的模型發給一位木匠去做,先嚐試著做1000個。
瓦列梅克將這些做好的木偶拿回來由自己上色,將木偶的顏色配置得鮮豔悅目。當這1000個試驗品一拿到百貨公司去推銷時,十分受歡迎,三天還不到就已經銷售一空。不僅如此,瓦列梅克還接到了12萬個轉臂木偶的訂貨單。
瓦列梅克對這樣的成就並不滿足,他仍然努力研究,沒過多久又創造了活腿木偶。當瓦列梅克自己開設了一家擁有370名員工的工廠後,研究起來更加小心謹慎,他仍然研究怎樣將木偶做得更好,木偶怎樣更能引起消費者的喜愛。他想要使這個四肢活動的木偶能如真人一樣地在地上走路,這絕對更受孩子們的青睞。可木偶要怎樣才能自動地走路呢?
瓦列梅克想了很久,終於有一天,他從車輪行走的原理中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剛開始,他想到隻要有一根曲軸穿著前麵的兩個輪子,然後再用一條直軸引著這根曲軸,那麼當這根直軸由車輪牽動時,那根曲軸也就一塊被牽動,這樣,輪子就會轉動了。假如將輪子卸掉,將木偶的手與腳裝上,它就能夠自動的走路了。
瓦列梅克立刻將這個新發現記下來,而且附圖說明,立刻發送到工廠,調用了4位老技工來做這個新的試驗。15天後,首個自動行走的木偶便製造出來。木偶製造廠的所有工人都高興地圍攏到一起,觀賞這個新奇的產品,他們不停地稱奇,覺得這是玩具業裏的一種新創造。
瓦列梅克再按照此原理,改正了自動木偶的一些小缺點,抽調了一半員工來試行這項生產,而且讓那4位老技工試行將一個四五尺高的自動木偶製造出來,以放到一家大百貨公司的大堂裏當做活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