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被侮辱的與被損害的2(2 / 2)

生物進化的過程是這樣的:

因為每次遺傳都會產生一係列變異,因此每一代新生物,都會有一些個體的生理特征不同於父輩。或者說,總有些個體長得“怪”。又因為生存壓力特別大,每一代裏大部分的生物都會死掉,因此假如這些長得“怪”的地方剛好能更適應當時的環境,那麼擁有這些“怪”基因的生物就有更大的概率存活下來,這些“怪”基因也會保留下來,從而成為這個生物基因中的一部分,生物就完成了一次微小的“進化”。

進化論是一個假說,但也是一個絕妙的假說。

牛頓力學用一個極為簡單的理論完美解釋了複雜的物理世界。然而牛頓力學還不能攻克生物世界。牛頓力學能解釋生物體中的肌肉是如何運作的,卻不能解釋生物為什麼會長成這樣。當人們觀察大自然的時候,會發現生物的每一個細節、每一個器官的特性都恰到好處,都在以最有效的方式保證個體的生存(假如你沒有這種感覺,隨便去看兩集《動物世界》就行了)。生物世界中處處充滿了絕妙的“設計”,這無法用常理解釋,很容易讓人想到,是不是有一個萬能的上帝設計出了這一切。

進化論把這神秘性給打破了。進化論就像牛頓力學那樣,用極為簡單的理論解釋了複雜的世界,而且邏輯嚴謹能自圓其說,不需要任何超自然力量的幹涉,比牛頓力學都更容易接受。

不過,進化論也是一門被廣為誤解的理論,我們要拿出很大的篇章來說說這些誤解背後的問題。

問題一:進化論就是生物“從低級到高級”的“進化”嗎?

實際上,“進化論”這個詞不太準確。更準確的叫法應該是“演化論”。

進化論的意思僅僅是,基因中那些適合環境的部分被保留下來了,不適合的部分被淘汰了。這中間並沒有高級和低級之分。

有些人會覺得從單細胞生物進化為人類,是從“低級”生物“進化”到“高級”生物的過程,人類比單細胞生物更“高級”。然而雖然人類的機體構造比單細胞生物更複雜,人類的智慧比單細胞生物更高,但這並不一定就是進化的方向。

比如說,假如“高級生物”指的是更複雜的生物體的話,假如進化論是“從低級進化到高級”的話,那麼經過幾千萬年的“進化”,為什麼今天還會有細菌,有昆蟲呢?事實上,為了生存,有很多生物的構造從複雜演化為簡單。

正因為有些人誤以為生物在演化的過程中有一種從低級到高級的趨勢,因此產生了一係列誤解進化論的結論。比如在基督徒那裏,從低級到高級的趨勢成了上帝意誌的體現。在叔本華和後麵要說的生命哲學那裏,這成了所有生命都有某種意誌的證明。

問題二:生物的後天努力可以改變基因嗎?

這種觀點叫做“拉馬克主義”。我們都知道“用進廢退”的說法,如果我們總用左手工作,那麼左手就會比右手更粗壯、更靈敏。而拉馬克主義認為,這種“用進廢退”的現象同樣會影響到下一代。也就是說,大草原上的長頸鹿因為夠不到高處的樹葉,就使勁地伸脖子,把脖子抻長了,它生出的下一代的脖子也就變得更長了。

而達爾文的進化論則認為,長頸鹿並不是自己把脖子抻長的,而是每一代新出生的長頸鹿,因為基因的變異,脖子有長有短,脖子較短的長頸鹿很難生存下來,隻有長脖子的基因才容易保存。久而久之,長頸鹿的脖子也就越來越長了。

拉馬克主義同樣給進化論加入了一種“生命意誌”的味道,給進化論增加了方向感。因為生命拚命地想活下去,拚命地要努力,所以某個地方就“進化”了,進化就是生物生存意誌的體現。

這個假說很容易檢驗。有人把每一代的小老鼠的尾巴都剪掉,堅持了好幾十代,最終生下來的老鼠卻仍舊長出尾巴。再加上其他一些實驗,拉馬克主義被證明是錯誤的了。

兩相比較,拉馬克主義在感情上更容易接受,因為它賦予生物在進化道路上的主觀努力,讓人覺得,生物在進化中是“奮勇向上”的。相反,在達爾文這裏,生物的進化完全是被動的、無知的。基因並沒有“想”變成什麼樣,完全是隨機變成各種樣子,再由殘酷的淘汰——生物個體的死亡——來把不適合生存的基因淘汰下去。

雖然達爾文的理論更殘酷,但是我們發現,他的理論更簡潔。進化完全是客觀發生的,不存在主觀因素的影響。

最後要說明的是,關於拉馬克主義目前還有一些新的理論,認為部分性狀的後天改變是可以遺傳給下一代的。這是一個還在發展中的理論,還未成定論。即便成立了,對我們後麵結論的影響也不會很大。

問題三:生物的進化是有“意誌”的嗎?

前麵說,從個體上看,基因進化完全是無序的、隨機的,生物根本不知道自己該進化到什麼方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