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的哲學事業已經有了原則。即我們的結論必須能經得起各種懷疑,這樣才能保證它真實可信。這也是科學研究的原則。
但是還有一個大問題。
我們該用什麼方法才能得出可靠的、經得住懷疑的結論呢?
笛卡爾從幾何上找到了靈感。
笛卡爾時代的幾何,也就是我們一般人學的幾何,是歐式幾何。源自歐幾裏德撰寫的《幾何原本》。
歐式幾何是什麼東西呢。
它一共有五條公設和五個公理。這些都是歐幾裏德硬性規定的。然後其他整個幾何世界,所有的定理,都是從這幾條公設和公理中演繹推理出來的。
我覺得,咱們普通人隻要一學歐式幾何,肯定都匍匐在地上把它當神了。
你看看它的五個公理和四個公設,不用細看,掃一眼就行:
公理一:等於同量的量彼此相等。
公理二:等量加等量,其和相等。
公理三:等量減等量,其差相等。
公理四:彼此能重合的物體是全等的。
公理五:整體大於部分。
公設一:任意一點到另外任意一點可以畫直線。
公設二:一條有限線段可以繼續延長。
公設三:以任意點為心及任意的距離可以畫圓。
公設四:凡直角都彼此相等。
感覺到了嗎?這些公理和公設都超級簡單,全都是小學課堂上一句話就可以帶過的道理。大部分在我們看來就跟廢話一樣,都想不出寫出來能有什麼用。
然而,就是這麼區區幾句話,竟然能一路推理推理,寫出厚厚的十三卷《幾何原本》來,內容能夠涵蓋世間所有的幾何知識。幾何世界千變萬化,大自然中的幾何圖形更是無窮無盡,都逃不過上麵這簡單的幾句話。
這能不讓人膜拜嗎?
但這還不是最牛的。
咱們來看看剩下的第五公設。
內容是:若兩條直線都與第三條直線相交,並且在同一邊的內角之和小於兩個直角,則這兩條直線在這一邊必定相交。
你一看,不對勁了吧。這個公設超級複雜,跟前麵的公理和公設的簡潔形式毫不搭配。更可疑的是,在長達十三卷的《幾何原本》裏,第五公設僅僅在第29個命題裏用過一次。就好像是一個根本沒必要的累贅一樣。
其他數學家也是這麼想的。
曆史上曾經有很多數學家,都希望能夠從前四個公設推出第五個公設來,以讓歐式幾何變得更加簡潔。結果呢,直到兩千多年後,數學家們才證明,第五公設是不可以從前四個公設證明出來的。
人家歐幾裏德寫的不是廢話!
在科學極為簡陋的古希臘時代,歐幾裏德的聰明才智能幹掉身後兩千多年裏的數學家。這種人是不是值得膜拜?
更牛的還不止如此。
我們想,在客觀世界裏,我們能找到一個嚴格的圓形或三角形嗎?找不到。自然界裏一個嚴格意義上的幾何圖形都沒有,但幾何規律卻又無處不在。換句話說,歐式幾何囊括了複雜的自然現象,本身又是超越自然界的。因此,笛卡爾時代的知識分子,大都覺得歐式幾何有一種神秘性、超然性。他們相信,這世上有一些理性就像幾何學那樣,是超越客觀世界、高於客觀世界的。
歐式幾何啟發了那個時代的哲學家。既然咱們要搞解決人生問題的大智慧,那麼像歐式幾何那樣,建立一套嚴密、規整又高於世間萬物的理論體係,豈不妙哉?
所以我們不難理解,那時的頭一批哲學家同時還都是數學家。笛卡爾就是其中的一個。
1619年11月10日晚,笛卡爾連續做了三場夢,從這夢中他得到了兩個啟示。
第一是發明了解析幾何。
因為歐式幾何的偉大,在笛卡爾的時代,數學家們都重視幾何輕視代數。笛卡爾發明的解析幾何,相當於把幾何問題化為代數計算,既提高了人們的幾何水平,也提高了代數的地位,說明代數和幾何一樣具有完美的邏輯性。特別是他的笛卡爾坐標係,直到今天我們都還在使用。
第二是,笛卡爾意識到可以把歐式幾何的係統應用到哲學研究上。
笛卡爾想象中的哲學體係應該像歐式幾何一樣,先要有一些不言自明的公設。然後用演繹推理的方式推導出整個哲學世界來。
笛卡爾的想法非常棒,他自己也照這模式構建了一個哲學體係,但是他做得並不好,我們簡單了解一下。看不懂也沒有關係,反正待會我們要批判它。
笛卡爾是這麼想的。
他首先有了“我思故我在”這個前提對吧。
然後他想,我肯定是存在的,但是我是在懷疑的,這就意味著我不是完滿的。因為完滿的東西是不會懷疑的。
但是我心中有一個完滿的概念,對吧?要不我就不會意識到我是不完滿的了。
既然我自己是不完滿的,那這個完滿的概念肯定不能來自於我自己,必然來自於一個完滿的事物。什麼事物是完滿的呢,那隻能是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