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三帝國(3 / 3)

戈培爾慫恿,今晚估計要生反對猶太人的自性示威,黨對此不應幹涉——使將要生的暴力事件看起來像是民間“自的”。

十一月十日一點二十分,納粹黨衛軍保安處和秘密警察的頭子海德裏希,連連用特急電報指示手下:“不得阻攔即將生的示威”、“猶太人教堂可以燒毀,但不得危及德國人的財產”、“猶太人的店鋪與私人住宅可以搗毀,但不得劫掠”、“猶太人,特別是有錢的猶太人應予逮捕,人數視現有監獄能容納多少而定”。

十一月九日至十日淩晨,在納粹的慫恿和操縱下,德國各地的希特勒青年團、蓋世太保和黨衛軍化裝成平民走上街頭,他們瘋狂揮舞棍棒,對猶太人的住宅、商店、教堂進行瘋狂地打、砸、搶、燒。這一夜給猶太人造成了巨大的災難,約二百六十七間猶太教堂,過七千間猶太商店,二十九間百貨公司遭到縱火或損毀,奧地利也有九十四間猶太教堂遭到破壞。

許多猶太人的窗戶在當晚被打破,破碎的玻璃在月光的照射下有如水晶般光,所以,有德國人諷刺地稱之為“水晶之夜”。這一夜僅砸毀的玻璃,損失就達六百萬帝國馬克,其價值相當於比利時全國半年生產玻璃的總價值。事件中遇害的猶太人數目是不確定的,估計有九十一人死亡,大約三萬名十六歲至六十歲的猶太男子在自己家裏被捕,送往達豪、布痕瓦爾德和薩克森豪森集中營,估計死於集中營的,大約有兩千到兩千五百人,多數人在三個月內被釋放,但他們必須離開德國。

此後,大約有一萬個孩子被迫離開了父母和家庭,多數去了英國,隻有一千人能再與父母重聚。

“水晶之夜”事件很快傳到了世界各地,美國為此召回了駐德國大使,許多國家的政府也選擇與德國斷交以示抗議,《紐約時報》等媒體為這個事件創造了一個新名詞“反猶太主義”。

“水晶之夜”事件生後的第三,十一月十二日,納粹德國的多名部長就在納粹二號人物戈林的召集下,製定出剝奪猶太人尊嚴和權利的措施,具體內容包括:迫使猶太人把焚毀的教堂清除幹淨,修成停車場供德國人使用,強製每個猶太人佩帶有“J”字母的侮辱性標記,甚至還強迫受迫害的猶太人向納粹賠償十億馬克,這些措施使得猶太人的生活陷入了絕境。

一九三九年九月,納粹德國侵占波蘭,大肆殺害猶太人,一九四一年春,納粹頭目策劃進攻蘇聯的同時,也在策劃對猶太人的種族屠殺,這項任務擬由黨衛軍的保安處和秘密警察組織的特別行動隊來完成。一九四二年一月二日,在柏林萬湖旁邊的一座別墅裏,納粹秘密警察頭子海德裏希召集了包括蓋世太保頭子繆勒在內的十四個部門的高級官員,研究布置了大規模係統屠殺猶太人的計劃,會議通過了“最終解決”方案,就是把猶太人運到東方勞動,“其中大部分毫無疑問將通過自然減少的方式消滅”、“對於最後留存的抵抗最強的那部分人,必須以相應的方式處置”。

“萬湖會議”後,納粹開始全麵實施這項龐大的殺人計劃,出現了像奧斯維辛集中營那樣采用毒氣室、焚屍爐成批屠殺猶太人的地獄。根據當時負責搜捕和消滅猶太人的納粹高官艾希曼後來供述,那時死於滅絕營的人有四百多萬,被用其他方式殺死的人有兩百萬,而且絕大多數是猶太人。

五十一年後,一九**年,同樣是十一月九日,柏林牆倒塌,兩德統一,但因為“水晶之夜”的“羞恥”,德國將統一紀念日定在十月三日。

注:雖然不喜歡猶太人,但對於猶太人曾經受過的苦難,誰也不能否認,種族主義和自相殘殺永遠是人類不能抹殺的醜陋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