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後媒體時代法治新聞失範及規避路徑(2 / 3)

在以網絡媒體為主導的後媒體時代,法治新聞報道的娛樂化傾向尤其明顯,媒體在法治新聞報道中對新聞事實進行選擇性處理,在一定的新聞文本中通過某些符號體係構建其對事件定性的新聞框架,以營造特定的信息環境,進而引起人們對新聞事件的特定反應。諸如在報道雷政富案、李雙江之子李某某案等法治新聞事件中,網絡媒體如微博在其中發揮了巨大作用,它們“對此類事件中一些格調不高、具有較少社會價值、不良社會影響的因素進行誇張和炒作,甚至在重大新聞事件上避重就輕,忽略對事件背後深刻社會原因的找尋,過度關注細枝末節和表麵現象,過分追求報道的生動性和趣味性,以製造轟動效應,吸引眼球”。④“雷政富不雅視頻”事件是微博反腐的又一重大突破,但在此案件中的一些報道也引起了不少受眾和媒體的反感。在一些新聞報道中明顯突出“二奶”、“幹女兒”以及“錯找女人”等字眼,甚至一些媒體在報道中為滿足少數受眾群體的不良需求而刻意向受眾展示不雅視頻。這種過度娛樂化的新聞報道方式,嚴重影響了受眾的思維方式和對特定法治事件的真實認知。

4.媒介逼視問題呈現出新的傳播特征

媒體在報道新聞事件時,要盡到應盡的社會責任,即對國家安全、社會發展以及公民身心健康承擔法律道德責任與社會義務。然而,在後媒體時代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下,社會責任在媒體的意識中逐漸淡化,對私人領域過度公開報道的媒介逼視行為愈演愈烈。這種行為給被報道個體帶來本不應該承受的壓力,同時也造成大眾媒體的功能失調,是新聞媒體社會職能的錯位。⑤

一方麵,後媒體環境下的網絡媒體因缺乏法律的全麵製約和係統的監督懲戒機製而呈現出失控的趨勢,失實、誇大甚至子虛烏有的法治新聞報道屢見不鮮。網絡媒體的肆意炒作、渲染甚至虛假新聞報道,不但混淆了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之間的界限,而且削弱了媒體的公信力,社會負麵效果顯著。媒介素養的缺失是此類現象產生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麵,網絡的平民化傳播模式以及對公共領域的建構為受眾發表言論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在傳受雙方互動的條件下法治新聞報道和受眾輿論相伴而生。傳受關係的角色錯位以及後媒體環境下的媒介價值觀,使私人領域備受關注,而社會公共領域長期被忽視,久而久之,這種程度不斷加深。因此,一旦有重大法治新聞事件發生,媒體的關注焦點往往集中於當事人的私人領域,過度揭露私人生活,從而忽略法治新聞事件的深刻社會影響和意義,對受眾輿論做出錯誤引導。

法治新聞報道失範規避路徑

受後媒體環境場的影響,媒體對負麵法治新聞的過度報道所營造的“虛擬環境”,將受眾層層包圍,誤導了受眾對客觀世界的認知,加速了社會的不穩定感。由媒體主導建構的網絡輿論和網絡民意直接幹預了司法獨立,媒介越權和媒介逼視現象尤為突出。此外,在後媒體環境下,娛樂化成為媒體普遍的敘述方式,也成為媒體進行新聞報道的主要價值依據,而法治新聞報道毫無例外地出現了明顯的娛樂化傾向。後媒體時代的到來,使經濟利益成為眾多媒體爭相競逐的首要因素,許多新聞工作者為此拋棄了新聞專業主義原則,由法律常識缺失、缺乏人文關懷而導致的媒介失範現象屢屢可見,新聞職業道德麵臨嚴峻考驗。因此,從根源上規範法治新聞報道,杜絕法治新聞報道帶來的負麵影響乃當務之急。

首先,權力機關應健全法律法規體係,尤其是要盡快實現新聞立法,使後媒體環境下的法治新聞報道有法可依,避免由於法律本身的漏洞而導致的法治新聞報道失範現象發生

後媒體時代的到來使我國法治建設麵臨巨大考驗。後媒體時代的特征之一是信息傳播主體的多樣性和不可控性,如果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特定的傳播行為,勢必會引起社會的不穩定。因此,加強媒介控製尤為重要,媒介控製體現了傳播出版自由與權利的關係及言論出版者所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完善後媒體環境下的立法體製無疑是一個急迫的任務,這一方麵需要權力機關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體係,另一方麵也依賴於積極的政治體製改革。隻有在健全的法律法規體係發展的基礎上,法治新聞報道才能做到有法可依,避免因法律本身存在的漏洞而導致法治新聞報道失範現象發生。傳播製度對社會製度起著能動作用,體現全部社會結構和社會關係的複雜性,它的不適應及失控將可能影響到社會其他製度乃至根本製度的穩定,所以要盡快實現新聞立法,將傳播者的傳播行為上升到法律層麵,從而更好地規範法治新聞報道的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