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莫桑比克內戰結束時,經濟凋敝,人均收入不足50美元,被聯合國列為世界最不發達國家之一。隨著莫桑比克政府采取一係列有效的經濟發展措施,莫桑比克經濟得到恢複並獲得較為迅速的發展。目前,莫桑比克政府加大私有化力度,改善投資環境,經濟繼續增長。
莫桑比克本國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主要包括鉭、煤、鐵、銅、鈦和天然氣等,其中,鉭礦儲量居世界之首,煤儲量超過100億噸,鈦600多萬噸,大部分礦藏尚未開采。此外,莫水力資源豐富,坐落在讚比西河上的卡布拉巴薩水電站裝機容量為207.5萬千瓦,是非洲第一大發電站。
莫桑比克是農業國,80%的人口從事農業。除玉米、稻穀、大豆等糧食作物外,其主要經濟作物有腰果、棉花、糖等。腰果為支柱作物,其產量曾達到世界總產量的1/2。近年來,隨著莫鋁廠等大型合資企業的建成投產,莫工業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大幅上升。
第一節重現揚帆起航
莫桑比克獨立後不久即陷入內戰。1992年10月在國際社會幫助下,莫桑比克解放陣線黨政府與反對派莫桑比克全國抵抗運動在羅馬簽署了和平總協議。1994年10月,莫桑比克舉行首次多黨選舉,莫桑比克解放陣線黨獲勝並開始單獨執政。5年來,解陣黨政府對內政策較務實,堅持“和平與發展”方針,保持了國內安定局麵和經濟的持續發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但不安定因素仍然存在。
1.和平後的再發展
1992年,莫桑比克恢複和平以來,政局長期穩定,政府積極維護民族團結,內外政策較為穩妥務實。在1994年、1999年和2004年3次多黨議會和總統選舉中,解陣黨均獲勝。2005年2月,當選總統格布紮宣誓就職,前總統希薩諾退休,順利實現權力交替。格布紮總統執政以來,繼續執行穩妥務實的政策,將發展經濟和消除貧困作為施政的首要任務,懲治腐敗並撤換工作不力的官員,保持了政局穩定。
莫桑比克現行憲法於2004年12月生效。憲法規定:以多黨製取代一黨製,實行黨政分開和司法獨立;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總統和議員均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5年,隻能連任2屆;實行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市場經濟;擴大公民自由與權利,廢除死刑等。
莫桑比克共和國議會是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由多黨選舉結果組成,任期為5年。總統為政府首腦,總理受總統的委托召集並主持部長會議。部長會議是國家最高執行機關,向共和國議會負責。莫桑比克設有最高法院及省、縣、區級法院及共和國檢察院。
1990年,莫桑比克改行多黨製。1991年“政黨法”正式生效。“政黨法”規定,各黨派必須遵循維護國家統一、發揚愛國主義精神和鞏固莫桑比克民主3項原則,強調各政黨必須具有全國性質,不得以個別地區、部落、宗教為基礎;必須有利於國家的和平與穩定,不得謀求通過暴力改變國家的政治與社會秩序;不得搞分裂主義;每省至少有100名黨員方能登記,其總部必須設在首都。
莫桑比克解放陣線黨:簡稱“解陣”黨。是莫桑比克的執政黨,1962年6月25日成立。原名“莫桑比克解放陣線”,1977年2月改為現名,黨員近230萬人。1977年解陣黨“三大”確定為“馬列主義先鋒黨”。
1989年“五大”改為“全民黨”。該黨主張“尊重人權,維護和平與進步,縮小國內社會和地區差別,更加公平地分配財富”,目標是“建立以民主社會主義、平等、自由和團結為基礎的莫桑比克社會”。
莫桑比克全國抵抗運動:簡稱“抵運”。是莫桑比克第二大黨,主要的反對黨。1976年初成立,其後長期從事反政府武裝活動,曾擁有部隊一萬餘人。1994年,抵運正式宣布由軍事組織轉變為政黨。同年被批準為合法政黨。在1994年10月舉行的首次多黨大選中,該黨獲得37.78%的選票,在議會中占112席,成為莫桑比克第二大黨。
2.隻交友不樹敵的外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