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方麵,國王把一般司法權力委托給下屬統治者,他自己隻處理一些重大的、棘手的問題。這類問題主要有3類:一是下屬統治者不能解決的問題;二是涉及下屬統治者之間衝突的案件;三是關於國王土地所有權和國王自己比較關注的案件,如殺人犯、巫師、對皇家動物(這些動物要麼具有重要經濟價值,要麼是舉行儀式所必須的、要麼就是可以提取毒液)的死亡知而不報等。
在經濟上,國王要賜予下屬統治者恩惠。國王給下屬藩王和酋長分配從壟斷外貿中得到的布匹和串珠等貴重物品;也分配一部分從下屬統治者那兒交上來的貢物;國王還在平時儲存大量穀物和牲畜,以備賑災救荒。重新分配使下屬統治者在經濟上對國王有一定程度的依附。
在軍事上,國王要為下屬統治者提供保護。如果國家遭受外族入侵,國王就呼籲下屬酋長派兵參加保家衛國的抗敵鬥爭。如果國王要擴疆拓土,發動對外戰爭,下屬統治者也必須給予人力支持。當然,國王也用強大的軍事力量對付那些覬覦王位的藩王和酋長,製服那些拒不納貢的下屬統治者。不過,國王發動的每次軍事行動的成功與否都有賴於下屬統治者的合作。如果他們不給予人力支持,國王就難以組織起軍隊。
下屬統治者對國王的義務可以概括為一句話,那就是納貢。因為,國王是土地的最終所有者,他把土地和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給下屬統治者,並對他們負有一定的責任和義務。作為回報,下屬統治者自然要向國王納貢。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非洲史教授範西納把上交的貢物分為兩類:一類是忠誠貢,其經濟價值很小,僅僅象征著下屬統治者承認了自己的從屬依附地位。另一類是稅貢,征收標準是以估算的產量為基數,按適當比例征收。收上來的稅大部分上交國王,其餘留給下屬統治者。稅貢的繳納意味著下屬統治者真心實意承認了王權的至尊地位。忠誠貢一般包括紅羽毛、大象牙、獅皮、豹皮和某些動物。這些動物或是雄健的,或是高貴的,或是有毒的。在族人肢解大象、獅子、豹子時,國王的代表或酋長必須親自到現場,以確定哪些部分應上繳國王。據說上繳紅羽毛是因為它與火的宗教象征意義有關。另外,還要上繳一種特殊貢物,那就是少女青春期儀式中所使用的草墊子。這個墊子就是生育力的化身,控製了這個草墊子就意味著控製了下屬部族的人口繁殖。稅貢也具有忠誠的象征意義,但更重要的是具有經濟價值。這種貢物的種類因地而異,因為它依賴於該地區的產品,首都附近送珍貴的實物如鹿、肉、魚和水果,其他地區送象牙製品、鹽、雞、山羊、穀物、煙草、蜂蜜、陶器、修飾陶器用的石墨、籃子、毛製品、鼓和用於浸泡箭頭、矛的毒液等。其中象牙做為貢品既有象征意義,又有重要的經濟價值。獵手們得到的象牙要麼交給酋長做為貢品上繳國王、要麼就自己拿到首都的市場去賣掉,而首都的市場是受國王控製的,因此,國王有效地控製了象牙的收集。
同時,國王還以象牙為出口品與進入內地的葡萄牙商人進行貿易。
進口的多是布匹、珠子、銅錢、貝殼,偶爾還有槍支和彈藥。用收集的貢物進行外貿是國王中央集權的重要經濟保障。
總之,馬拉維國家的政治統治不是靠龐大的官僚體製來維持,而是依賴於國王與下屬統治者之間的微妙平衡。這是一種相互盡責任和義務的互惠關係,任何一方如不能盡義務,這個結構就會失去平衡,從而促使馬拉維國家衰落和解體。
17世紀末,馬拉維國家開始衰落。卡龍加逐漸失去了對眾多封臣的控製,封臣們也不再效忠國王。由葡萄牙人根據17世紀末的材料寫成的一份報告表明:“馬拉維王國的所有封地僅忠誠服從和很好地尊重這個王朝50多年,現在卡龍加勉強維持著,但隻能統治自己宮廷那一塊地區,既得不到以前封臣的尊敬,也不會得到他們的服從。”由此可見,一個統一的、強大的馬拉維王國分裂了、崩潰了。1831年,葡萄牙人加米托上尉途經這裏時看到,馬拉維人僅指錢布韋瀑布以南的小部分人民,瀑布以北的廣大民眾已紛紛改稱“契瓦人”。這與馬拉維王國鼎盛時期形成了鮮明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