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脫離社會化的過程,就像蛇蛻皮般將那些占據在我心裏的無用的事,以及我已脫離的社會規範層層蛻去,與此同時,更適合我目前所處環境的新社會規範已隱然成形。我很高興兩個年輕人沒有留下來,不然對我是個壓力;我會想要對他們說些言之有物的話,想要回憶美好的聊天記憶,回憶那些我幾乎已經忘記的與同類交往的模式的細節。我的同類就像彼此在兜圈子的動物,充滿不確定,隨時保持警戒。我喜歡那個經曆脫離社會化過程的蛻變的我遠甚於之前的我,至今仍是如此。在我眼中,我變得神誌清晰、正常且健康,不過在別人看來,我如果還不到真瘋的地步,也是夠怪的了——得了日曬病,喜歡在荒野中遊蕩。
第二天晚上,我們比平常晚些紮營。我把駱駝的鞍具取下來之際,心髒可能停跳了五下,然後就像袋鼠一樣砰砰猛跳。我的槍呢?我的槍呢?“艾迪,你有沒有拿我的槍?”槍不見了。我已經十分依賴那支來複槍,我腦中陡地浮現被一群野駱駝包圍的畫麵。艾迪說他在原地等,我騎駱駝回頭找。我不知道什麼原因把槍掛在齊萊卡的鞍具上,但那裏不是用來掛槍的,因此槍很容易就滑落了。我再度替巴布上鞍,騎著它沿原路回去,走入滿天的彩霞。我騎了大約五英裏,突然疑心巴布會不會把我摔在地上,害我跌斷脖子。它隻要碰到岩石、鳥或樹都會退縮,事實上這個白癡可以把任何東西當做退縮的借口。我時常懷疑巴布的神經功能。
一輛豐田汽車經過,當然巴布閃得老遠。車上坐的是一個地質學家,他不僅帶來我的來複槍,還有巧克力條和飲料。我塞了滿嘴的巧克力,一邊與他爭辯在這個荒野中采鈾的事足足有半小時,這時天上已冒出一個大月亮。巴布一心想回營,我讓它全力衝刺。“好吧,你這個小笨蛋,如果你精力如此充沛,明天就讓你分擔齊萊卡一半的行李。”到目前為止,它是三頭成年駝駱中最不可靠的一頭。也許我訓練得不好,也許它還年輕不懂事,或是天生沒有頭腦。有一天它幾乎把艾迪甩得飛起來。它會沒由來地發飆,即使我牽著它,也無法使它安靜下來。坐在它身上的艾迪始終像猴子一樣緊緊抱著它,我忍不住想笑,不過他還是維持著他的尊嚴。
人們常問我在旅程中為什麼不常騎駱駝。有三個原因:其一是因為巴布。當你處在三百英裏內可能碰不到一個人的情況下,被駱駝摔到地上跌斷腿,然後看著它們跑得無影無蹤是很不明智的。我寧願騎另外兩頭駱駝,但它們鞍具的設計不適合用來騎乘。第二個原因,也是最傻的一個原因,我認為我的駱駝負擔已經過重,不能再加上一點重量。第三個原因是,雖然走路腳會痛,但騎駱駝屁股會更痛。
我以勝利的姿態騎回營地。我告訴艾迪,我幫他訂購了一支來複槍,在沃伯頓等著他。之後,我們每晚的對話總是以那支槍作為結束。我是否真的要送他一支槍?那支槍真的和這支一樣嗎?我確定要送給他,不是送給別人?
他會一再重複這些問題,當我向他一再保證是真的,他會高興得嗬嗬笑。每晚都一樣。我也試圖告訴他有關理查和《國家地理雜誌》的事,但是在皮特揚特雅拉語中,美國雜誌要怎麼說?我擔心在沃伯頓見到理查,我知道艾迪不會明白為什麼需要拍一千零一張照片。我知道他不會喜歡,我不想破壞我與新朋友之間的關係;另一方麵,我也期盼見到理查,而且沃伯頓也快到了。
那天晚上艾迪話特別多,他說到我們走過的原住民土地、原住民傳說中的聖地,以及我們一路上發生的點滴細事。他一再說到一些有趣的插曲,所有的事,不管對錯,都拿來討論。然後免不了又談到槍和理查,緊接著是一陣沉默。我準備去睡覺,這個老人央求我坐在他旁邊,他拿出一顆鵝卵石,放在我的掌心,要我握著,嘴裏念念有詞。我隻聽得懂一些,我想是保佑我不要死掉。我把鵝卵石好好收起來,他又給我一小塊鐵礦,我不知道他的用意,艾迪也沒說什麼,然後我們各自睡覺去了。
第二天晚上是我們一起旅行的最後一晚。艾迪堅持要在沃伯頓找一個可靠的老人陪我到卡內基(Carnegie)牧場。他說一定要找個老人,白頭發的,不能找個年輕人,絕對不行。我對這件事拿不定主意,我希望有艾迪做伴;但是在離開沃伯頓後,會進入真正的沙漠,我希望自己走,借以測試我剛拾回的自信。吉布森沙漠(Gibson Desert)是四百英裏的荒漠,據我所知沒有水。那個老人該如何回到沃伯頓?艾迪沒問題,葛蘭道會來接他,即使葛蘭道不來接他回去,艾迪也會找到熟人接他。卡內基是個養牛的牧場,而沃伯頓是這個地區最後一個原住民邊遠居留地,因此我決定獨自前往,艾迪雖然不滿意,最後還是接受了。
拍照的爭議
理查在大約清晨3點找到我們的營地,我想不通他怎麼有辦法找到我們。他是那種老是受幸運之神眷顧的人。他總能在經曆一連串不可思議的好運後,如願找到我。他的整個人生向來如此,機緣巧合總是發生在他身上。他連續開了兩天的車沒有睡覺,但仍充滿無窮的精力和熱情。他每次出現都是這樣。他剛剛為《時代雜誌》完成壓力極大的封麵故事拍攝,然後就一頭鑽進這個沉寂的沙漠,必然經曆極大的文化震撼,換成別人一定被搞糊塗了。他為我帶來一些信件和艾迪的槍,我們開始談天說笑,但艾迪照常去睡覺,不太理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決定明天早上再打開禮物。
我們每個人都起了個大早,就像聖誕節的早晨,艾迪拿到他的新槍欣喜若狂,我則興奮地讀著朋友寫來的信。理查忙著拍照。我已讓艾迪有心理準備要拍照,但誰預料到會是這樣?理查坐著、跪著、蹲著,甚至躺下來哢嚓哢嚓拍個不停。艾迪看著我,抓抓頭:“他是誰,想要做什麼?為什麼要拍這麼多照片?”
我試圖解釋,但我能說什麼。“好了,理查,拍夠了。”理查拿出另一部相機,“你看,我有一個好辦法。”那是一個拍立得相機。他為艾迪拍了一張,然後拿給他。
我火很大。“哦,我明白了,就像給原住民的玻璃珠。你看,他不喜歡被拍照,別拍了。”
這不公平,我知道理查不是那個意思,他也受到了傷害。他說:“我帶拍立得唯一的理由是,因為攝影師總是答應把照片寄給他們拍照的對象,卻從來沒有做到。而且這是一種交流,可以馬上一起看照片。”但我知道艾迪會把它當做不高明的騙人把戲。果真如此,他不喜歡理查,不喜歡被拍照,當然也不喜歡有人給他一張上麵有他的臉的沒用的紙當做賄賂。氣氛開始變得緊張起來。
理查開車先走了,艾迪和我沉默地收拾行李。他再度問我這是怎麼一回事,我嚐試解釋,但於事無補,我害怕的事終於發生了,而且一發不可收拾。
我們一起上路,看到理查的車,他站在車上,長鏡頭緊貼著他的眼球。我決定讓艾迪出麵。我們走近那輛車時,艾迪舉起手用英文說:“不要拍照。”然後用皮特揚特雅拉語說:“拍照令我作嘔。”我大笑。理查抓住這個鏡頭,然後不再堅持。我們後來洗出這張幻燈片,鏡頭裏一個女人正在笑一個原住民老人,老人舉起手,像是愉快的行禮。相機的眼睛多機靈!這張幻燈片敘述了很多事,也可以說,撒了一個大謊。現在我每當看著這張幻燈片時,它就成了這次旅行所有影像的大集合——燦爛的影像,令人興奮,效果絕佳,但與現實沒有多大關係。我很喜歡理查拍的照片,但這些照片基本上是他的旅程的一部分,不是我的。我不認為親愛的理查會了解這一點。
後來在沃伯頓,葛蘭道問艾迪會如何處理那張拍立得照片,艾迪滿不在乎地說:“也許燒掉。”我們聽了大笑。
隻是這一切對理查不公平,他天性善良,盡量不去打擾別人。他不會像大多數人那樣強迫別人。再說如果他不甚了解為什麼不能拍照,那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並未和原住民長時間相處,就算他偶爾感到被排拒或沮喪,他也不以為意。這個難題比我預期的容易解決。
沃伯頓是個空虛的地方。在走過壯麗的荒野和一些迷人的小居留地後,沃伯頓讓我承受到不愉快的震撼。方圓幾英裏內的樹全被砍掉當柴禾,牛群把水塘邊的草吃得光禿禿,滿天塵土飛揚。即使在冬天,蒼蠅也爬滿身。而在一片荒蕪的土地中,有一個白人聚居的山丘,四周環繞著原住民破舊的小棚屋。山丘上有高高的水泥圍牆和鐵絲網(可能是為了防範原住民侵犯)。不過孩子們仍是綻放生命的花朵,他們和老人不一樣,很喜歡被拍照。理查送出去不少拍立得相片。
雖然這個地方令人不愉快,但是我待在那裏的期間每天都像在開派對。葛蘭道來了,還有沃伯頓的老師和理查。艾迪經常帶我到營地去見他的朋友和親戚。我們坐在塵土中,任時光輕輕流逝,一聊就是好幾小時:聊我的旅行、我準備去哪裏,以及我們與駱駝在一起的美好時光。一個老人問我有沒有和艾迪睡覺,我猛然嚇一跳,後來才明白他指的是字麵上的意思。與一個人睡在同一個“屏風”內,代表友誼、團聚。這些人真是通情達理。
艾迪要離開我了,他斜眼看了我一會兒,抓住我的手臂,笑著搖搖頭。他用一件上衣包著他的來複槍,把它放在卡車的後麵,隨即又改變主意放在前麵,最後還是小心翼翼地放在後麵。他探出車窗與我揮別,然後和葛蘭道、他的朋友“飛毛腿烏鴉”一起被塵土吞沒。
我在沃伯頓待了一星期,沉浸在快樂之中。我不記得過去是否有過這種感覺。這趟旅程有一大段時間不對勁,空洞和瑣碎,在這趟旅行之前的生活也很單調乏味,而現在我心裏有個快樂之泉,就像我在溫暖的藍天中飛翔。我散發出快樂的光環,四周的人也被感染,一起分享。不過,過去五個月所發生的事都不是我能想象得到的,沒有一件是按照計劃,沒有一樣是在我的預期當中。這段過程中沒有任何一刻我可以說,“沒錯,這正是我的目的”,或是“沒錯,這正是我想要的”。事實上,大部分時間隻是漫長、乏味和疲憊。
不過當你每天跋涉二十英裏路,日複一日,月複一月,奇怪的事發生了,而且隻有在回想的時刻才會清楚地意識到。有一件奇怪的事就是,我可以隨時想起我過去發生的事和所有相關的人,像彩色電視一樣曆曆在目。我記得我過去談話的每一個字,甚至記得在童年時偷聽到的話,也因為這樣,我可以不帶感情地檢視這些事,好像它們發生在別人身上。我重新認識那些早已死去或被遺忘的人,挖掘出我以為不存在的事。人、臉、名字、地方、感覺、許多知識,一一等著接受檢驗。這是我腦海裏所有垃圾的大掃除,一次輕微的腹瀉。也因為如此,我認為我可以在當下把我與別人和自己的關係看得更清楚。我很快樂,除了快樂之外,沒有其他的字可以形容。
理查認為這是魔法。我嘲笑他用這樣猜疑的字眼,不過他深受影響。現在回首那段時間,真是不可思議。事實上,我們開始用魔法的語言交談。命運。我們兩個暗地裏都相信,一個人若能順其自然,就能開啟永恒的力量。我的天啊。
我7月離開沃伯頓。在未來一個月左右的行程中,我可能一個人影也看不到。盡管這段行程才是真正考驗我的求生技能,盡管這片詭譎的無人荒漠是我最有可能遭遇不測之地,但是我仍以新建立的處變不驚的心態來勇敢地期盼這段必須完全靠自己的旅程。
炮管公路(Gunbarrel Highway,澳洲人有一種奇特的幽默感)實際上隻是兩條平行的車輪痕跡,有時消失不見,但大體上由正西方直接貫穿一片最為荒涼,數百英裏內沒有水,隻是空無一物的沙漠。這條公路最早用來測量土地,目前每年平均隻有六輛四輪傳動車經過。
我穿了一雙新涼鞋。我試穿過各種鞋子,就這雙最合適。靴子太重也太熱,慢跑鞋早上穿一小時很舒服,等到腳流汗,沙子跑進鞋子裏就不好受了。
雖然涼鞋比較鬆,但無法保護雙腳不被荊棘刺傷,不過,穿一雙新涼鞋隻會被水泡折磨一兩天,接下來就合腳了。除此之外,那時我身強體壯,實際上對感冒和疼痛已具有免疫力了。我的疼痛門檻變得非常高,以前我很嫉妒那些傷害自己,卻假裝毫不感覺痛的人(特別是男人),現在我也可以做到這一點。我可以割掉或刮掉身上一塊肉,而隻是輕微地“哇”一聲,很快就忘掉了,因為我通常忙得沒有心思注意它。
理查決定在我之前先開車越過炮管公路,再把車留在威盧納,也就是我們下一個會麵的地方。我請他沿路放下幾桶水,我極需要水。這片沙漠又幹又熱,想必不會有太多駱駝可以吃的東西。雖然原住民指點我沿途會有一些岩洞,可是地圖上遍尋不著。不過我認為這個方式有點蠢,因為我不想一路上一直看到理查剛留下來的輪胎印。然而我擔心他的安全甚於自己的安全。萬一他的車拋錨了,我得確定他還有足夠的水可以支撐,然後我可以循著輪胎印去接他和我一起走。葛蘭道也堅持為我在半途中放下兩桶水。他必須在沙漠和荊棘中開八百英裏路的車,這就是友誼的可貴。
我穿上新涼鞋出發,走了幾個小時後,我決定離開公路,抄捷徑橫越沙漠。放眼望去,隻有沙丘、三齒桴荊棘和無邊無際的荒漠。我現在走的這段路可能從來沒有人走過,這片沙漠如此廣大、純淨、原始,甚至不曾遭到牛群的破壞,偌大的空間聞不到一絲絲人的氣息。這裏的沙崗不是我所見過的平行波浪狀,而是擠成一團,像是隨風翻動的巨浪。由於這些沙崗不曾被人放火燒過,因而展現出不同的風貌,不如我過去所見的那般幹淨和青綠。沙丘上麵覆滿幹枯且沒有食用價值的三齒桴,而且把它們牢牢固定在那兒。
更加了解土地
在整個行程中,我學習如何依賴土地,對土地也有了更深的感覺和了解。起初,這片土地的開闊和空曠令我害怕,現在反倒變成一種安慰,讓我的自由感和快樂漫無目標地滋長。這種空間感深植於澳洲人的集體意識中。令人驚駭的是,大部分的澳洲人雖然集中在生活比較容易的東部海岸,可是空間是個捕捉得到的概念,它產生了一種無限可能的感覺,這種感覺目前在歐洲各國也許已不存在。不久之前,這塊土地才被征服、被占據和受到武力鎮壓,但現在這裏是自由的,沒有被破壞,而且似乎難以被摧毀。
當我走過這片土地時,我強烈地融入其中,不過當時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萬物的行動、模式和關聯都變得清晰可辨。我不僅看到動物的足跡,也認識這些足跡;我不僅看到鳥,還知道它行動的前因後果。在我不曾完全意識到的情況下,環境教導我有關環境本身的事。環境變成了有生命的東西,而我是其中的一部分。我舉例說明這個過程:我在沙漠中看到甲蟲的足跡,過去我隻會把這些足跡當做視覺上的美麗圖案,沒有其他聯想,如今卻立刻可以產生許多聯想,例如甲蟲的種類,它正朝往的那個方向,以及它為何往那個方向;還有它的足跡所掩蓋的前人足跡是誰留下來的。旅行之初,我學到了一些有關這些生物行為模式的基本知識,現在我已可以搭起一個學習的架構,讓自己進一步學到更多。每當出現一種新的植物,我一眼就可以看出來,因為我可以看出它在整個架構中與其他動植物的關係,以及它所屬的位置。我可以認出這種植物,即使不知道它的名稱,也沒有在它生長環境以外的地方研究過它。一個過去隻是單獨存在的物體,現在與所有其他物體產生了關係,互相作用。撿起一塊石頭,我不隻是說“這是一塊石頭”,我會說“這是一個網的一部分”;或者,更貼切的說法是,“這件物體會產生作用,跟萬物互相影響”。當我習慣於這種思考模式後,自然自己也陷入這個網中,這使我的界限無限延伸。最初我知道可能會發生這種狀況,當時我很害怕,把它視為一種混亂的原則,努力想掙脫;我用習慣和例行工作來防禦自己,當時認為這樣做十分必要。因為如果已經有些錯亂,又充滿不確定時,再發現自己的界限正在瓦解,那是很可怕的事。想在沙漠中生存,必須很快擺脫錯亂。這不是神秘的經驗,用這類字眼來形容是危險的,這類字眼太陳腐又很容易被誤解。事情發生了,就這麼簡單,有因就有果。在不同的地方,生存的需要也不同,這完全視環境而定。生存能力可能就是被環境改變的能力。
這種對現實世界看法的改變曾經曆一番長時間對舊環境的抗爭。這不是意識上的爭戰,而是強迫性地壓在我身上的,我隻能接受或拒絕。為了拒絕它,我幾乎崩潰。過去我賴以生存的那個我搖身一變成了敵人,這種內在戰爭幾乎讓我發狂。我的智能和批判力想盡辦法維持固有的界限。它們挖掘記憶,太過執迷於時間和衡量,不過它們勢必要退居第二位,因為它們不再那麼必要了。如今潛意識的心靈變得更活躍和重要,並以夢和感覺的形式來表現。不管是有鎮定作用的福地,或是令我厭惡的地方,我愈來愈注意一個特殊地點的特色。這種種全都與原住民的現實世界聯結在一起,在他們眼裏,他們與這個世界密不可分,這一點表現在他們的語言上。在皮特揚特雅拉語中,沒有“存在”這個字,我懷疑在其他原住民語言中也沒有這個字。宇宙中的所有物體均是恒常而不斷地與其他物體產生互動。你不能說,這是一塊石頭,你隻能說,一塊石頭坐著、靠著、站著、滾下或平躺著。
自我不是活在腦殼內的實體,而是心靈與刺激的反應。當刺激是非社會性的時候,自我想要界定其本質與了解其麵向將會十分困難。自我在沙漠中會愈來愈像沙漠,它必須求生存,沒有極限;它的根基較大部分存在於潛意識裏,相對地較少在意識中——它拋除沒有意義的習慣,愈來愈關心與生存有關的現實。不過,自我在本質上仍急欲將它所收到的信息加以合理化和吸收,這在沙漠中幾乎總是被轉換為神秘主義的語言。
我要說的是,當你每天走路、睡覺、站立、排泄、在泥裏打滾,或在飛揚的塵土中吃東西,當沒有人提醒你社會規範是什麼,你和社會之間毫無關聯時,你必須有心理準備:你也許會有驚人的改變。就像原住民與他們自己和土地維持親密和諧的關係,這種關係也在我身上萌芽,我愛這種感覺。
我恐懼的本質也改變了。這種恐懼是直接而有用的,它不會使我變得無能或阻礙我的能力;這種恐懼是自然的、健康的,是生存所必需的。
雖然我不停地和自己、和狄吉蒂,或是和四周的大自然說話,可是我並不寂寞。相反地,若是突然碰到另一個人,我可能會躲起來,或是把他當做一叢樹,一塊石頭或一隻蜥蜴。
漫長的路程
沙崗果然難以行走,得不時爬上爬下。駱駝載滿重物,它們像守護神一樣努力工作,從不放棄,從不抱怨,甚至一頭駱駝被一大片荊棘絆倒,拉扯到後麵駱駝的鼻環也沒有抗議。好個堅韌不拔的動物!遍布沙漠的荊棘多到令人想放火把它們燒得精光。這些群聚成叢的荊棘每一叢約有六尺寬、四尺高,密密麻麻,十分難走,經過時又痛又累人。荊棘狀似長釘,尖端小小的鉤子會刺進肉裏,又癢又痛。很快我就可以離開沙崗,進入一望無際、平坦、酷熱、單調的荊棘荒漠,偶爾經過一條淺淺的溪穀,找到無脈相思樹讓駱駝飽餐一頓,就足堪告慰了。幸運的話,還能幫駱駝找到其他的佳肴。我不知道這片沙漠會如何對待它們。
走了無數英裏路,越過無止盡的單調沙丘,我發現穿越這片沙漠所需的體力超過遠離人群所得到的快樂。我遺失了羅盤,也沒有盡力把它找回來——這是一個愚不可及的錯誤。因為在沙漠中即使拿著羅盤行進都很困難,有時途中會突然冒出一片濃密得難以穿越的無脈相思樹叢。如果硬要直接穿越,我和行李都會被困在樹叢裏,最後不得不放棄。因此我必須繞道而行,多走一英裏路。其間會碰到一座小山丘,上麵覆著一塊塊的紅土,這時也必須繞道。我決定回到公路上。我不知道公路是否清晰可辨,或者我該選擇走岩石路以避開理查留下來的輪胎印。那天我走了三十英裏,希望在天黑前找到公路,這差點要了我的命,我的屁股好像已經分家,走起路來疼痛得厲害。跛行比頭頂著烈日還要耗費體力。太陽灼傷我的臉,我的嘴唇幹裂。結果,找公路比我預期的順利,我一看到它就停下來開始紮營。
黎明時我可以看到炮管公路綿延到視線的盡頭,兩旁是一望無際的荊棘平原,長滿金黃色和粉紅色的羊齒植物,隨著太陽升起而變換顏色。這些植物在清晨的冷風中顯得脆弱,但頂上的種籽花卻格外迷人。多詭異的一片土地啊!極端的溫差隻有置身其中方能體會。從清晨零度以下的冰冷,到正午的沸熱,再到黃昏令人渴望的涼爽,晚上又回到酷寒。我隻穿一條長褲、一件薄衫和一件羊皮外套,收拾行李時我通常把羊皮外套脫掉(現在我收拾行李隻需半小時)。我學會以發抖來禦寒。我學到的另一樣本事是白天不喝水。
我會在早上喝四五杯茶,中午也許喝個半杯,直到晚上紮營前則滴水不進。
到了晚上再好好暢飲八九杯。奇怪的是,在白天太陽和幹燥的空氣吸幹你的汗水之後,喝愈多水就愈覺得渴。
由於這片平原的景觀甚少變化,因此隻要出現不同的地理景觀,每每令我興奮不已。一條小得可憐的溪穀就足以讓我欣喜若狂,其實與四周的景色相比,小溪穀充其量不過是吸引人而已。有一天,我在幾棵無蔭的蔓藤下一處風沙侵蝕地紮營,我覺得這裏比印度的泰姬瑪哈陵(Taj Mahal)更具美感。
此地有駱駝可以吃的植物,它們也可以在泥地上打滾,直到盡興為止。我下午就把它們的鞍具取下,讓它們玩耍去了。我笑著、看著它們玩了一會兒,一時興起忍不住把衣服脫光加入它們。我們翻滾、互踢,把泥土灑在對方身上,狄吉蒂開心極了。我全身覆滿厚厚一層橘紅土,頭發也糾結成一團。這是我有生以來玩得最無拘無束的一次,我們都已經忘了怎麼玩,隻好自己創造遊戲。競爭是遊戲的原動力,渴望勝利,想擊敗別人,已經取代遊戲本身——為遊戲而遊戲。
第二天早上離開時,我把鍾拿出來,上了發條,把鬧鍾定在4點,讓它在我們打泥仗附近一棵殘幹上繼續滴答滴答地走。我想,那是這個詭詐的小東西最好的結局。我以一種慶祝的心情把它處決了,然後跌跌撞撞地跳起舞來,好像穿軟鞋的舞者雙腳卻有千斤般重。我現在可能看起來像個被遺棄的老人,穿著一雙過大的涼鞋,髒兮兮的寬大褲子,上衣也破了,手腳都長了繭,滿臉塵垢。我喜歡我現在的樣子,不需要偽裝,不需要美麗和吸引力,超越了女人掩藏在背後的可怕、虛假、裝模作樣的吸引力。我把帽子拉到耳際,因此耳朵從帽沿下露出來。“回去後一定要記得我現在的模樣,絕對不要再掉入過去的陷阱”。我一定要讓人們看看我現在的樣子。就像這樣?有何不可。不過後來我又領悟到,適合這種環境的規則未必適合另一種環境,回到我原來的地方,這副模樣將是另一種偽裝。那裏沒有人裸裎相待——沒有人敢。每個人都把自己的角色保護得很好,直到喝醉或發狂,那時他的赤裸又會醜陋無比。為什麼要這樣?為什麼人們彼此兜圈子,把精神耗費在恐懼或嫉妒上,偏偏所恐懼和嫉妒的隻是一種幻覺?他們為何要在四周築起心理的籓籬和城堡,必須找一個開保險箱的專家才能進入,即便是專家也無法從內在滲透?我再一次比較歐洲社會和原住民社會:一個是偏執、貪得無厭和毀滅的典型,另一個是如此地理性。我不想離開這個沙漠,我很清楚一旦離開了就會忘記這一切。
步槍卡住了
我已走完炮管公路的一半。我不知道現在是何月何日,至此我已明白,沙漠裏的時間拒絕中規中矩地走,它寧願像變形體、漩渦和彎曲的地道一樣流動,況且在這裏時間實在根本無關緊要。我距離山地還有大約五英裏路,氣溫很高,我已經有好多天除了荊棘和風刻石之外,沒瞧見任何其他的東西。我多麼想走到山邊,看看樹,接近樹。這時我突然看到熱浪中有幾個幽靈朝我飄過來,不是一個,不是兩個,也不是三個,是四頭野生的公駱駝,隻見它們的嘴角都吹起泡沫,正在尋找牛群和麻煩。
好。不要驚慌,控製一下你後背脊流下的冷汗,皺起眉頭,找一個掩護體(一叢荊棘行嗎?),然後開槍。
好。可是麻煩的是,我愛駱駝,我不想傷害它們,我是所有駱駝的好朋友。起初我開一槍示警,希望嚇跑它們。說不定其中一頭野駱駝正譏笑著:“這是什麼,一隻蚊子嗎?”隨後繼續向前衝。好自大的豬!好,我要射殺一頭,其它的駱駝聞到血腥味就會離開。我走近一些,跪在地上,瞄準它的頭部。但當我扣下扳機,沒有動靜!槍卡住了,爛槍!我的天啊,我叫道,我可以感覺到我的膽子從我背後離我而去,高喊著“救命,救命”,然後一路跑回沃伯頓。駱駝愈來愈靠近,我直喊:我的天啊,我的天啊!我把槍扔在地上,對著它大吼,一邊試圖用我的刀去修理,但於事無補。
我瞥見一根軟木殘幹,於是我把巴布綁在樹幹上。為了謹慎起見,再把它的鼻繩綁在它的腿上,因為我知道,如果它真的害怕,它會像咬一片棉花一樣把樹幹連根拔起,直奔回家。我沒有時間想到狄吉蒂或歌利亞,眼見野駱駝現在距離我們隻有十尺遠,而且它們的個頭非常巨大。杜基和齊萊卡像彈簧球一樣跳上跳下,看得出來十分焦躁。我朝一頭野駱駝扔擲一塊石頭,它滿嘴口沫,把嘴裏的囊吐出來(這些藏在嘴裏的淡紅色、紫色和綠色氣球上都是口水,奇臭無比,母駱駝卻像逐臭之夫似的被深深吸引),對我搖頭,我們開始玩捉迷藏,我又扔了一塊石頭,用我的鐵棍威脅它。它往後退,看著我,好像我是一個白癡。我花了大半個下午的時間玩這種貓追老鼠的遊戲,還拿出其他對付駱駝的把戲,想把它們趕走。還好,它們最後對於嚇唬我也覺得厭煩了,昂首闊步揚長而去,消失在像是蒙太奇電影的迷蒙天際。沒有一頭駱駝真正來攻擊我,它們當真要攻擊,我早已沒命了。這讓我想到我過去太過謹慎了,其實不需要射死那些野駱駝。
這是一個漫長的下午,是有生以來我覺得最長的下午。不過我總算過關了。除了我腦部的回路稍微改變,還有我的槍和刀毀了之外,沒有別的損失。
我的機智做到了我的槍做不到的事。
一個冒險家和自殺者最大的不同是,冒險家為自己預留逃跑的後路(後路愈狹小,危險愈大)。後路的大小也許由未知的因素決定,但冒險家是否冒險成功,得靠他的膽識和機智。靠一個人的膽識生活,或是把人的機智發揮到極至,都是很過癮的事。
我當晚在兩座可愛的山丘的保護下紮營,然後坐下來寫信,信中充滿快樂、肯定和平靜。我不斷想著我應該嚇得發抖。我寫信應該是為了得到保證,因為我需要他們來保護我;我不斷想著我應該企盼回到他們那裏,回到安全的地方。但是正好相反,我發現自己告訴他們,我無論如何都不想與他們交換位置。安全是一種誘惑,是狡詐的魔鬼。我把一封分幾天寫完的信收錄在這裏,因為信與日記最接近,信中敘述的事情經過比我此刻在倫敦的小公寓裏所記得的還要清楚。
親愛的史蒂夫:
我坐在可愛的火堆旁邊,離開所有的人一百五十英裏;茶壺正在唱歌,駱駝正飽餐回來,鈴聲叮叮當當響。狄吉蒂窩在我身邊的睡袋上放了一個沒有聲響但奇臭無比的屁。我為自己找到了一個仙境,四周以優雅的無脈相思林為滾邊,底下墊著柔軟的紅沙,兩座紅紅黃黃的高地在兩旁護衛著。這是孤寂沙漠的天堂,我將在這裏逗留幾天。今天黎明前(天色如灰色絲緞,有金星做伴),我看到一隻烏鴉在山頂上翱翔。我與太陽一起去狩獵,看到一隻獵物,但它跑掉了。感謝上蒼!但是我們很想吃肉。回來烤了一個硬麵包,然後洗了一個澡。這是我發臭的肌膚幾個星期以來第一次接觸到水和肥皂。我很驚訝身上沒有長出黴菌。
我很快洗好澡,一邊還得喝阻又來攻擊食物袋的駱駝。這些無恥、粗魯的野獸,不過我好愛它們。
現在寒意從地底下竄上來,侵襲到我穿著襪子和涼鞋的腳。駱駝正有節奏地反芻,檀香木的爐火正與冷空氣奮戰。噢,我的心弦錚錚作響,活著真好。我無法用文字向你形容這種感覺,文字是現實的扭曲記憶……
幾天之後,若依你的時間是幾天之前,按照我的時間,我可以說是明天寫或是幾千年前寫的。你知道在這裏時間是不一樣的。也許我已通過一個黑洞。不過,我們不要再去想時間的概念,我每次想到這個就失去頭緒。今天是狂暴的一天,事實上每天都是。雖然我現在凝視著閃閃發亮的風刻石和白幹桉樹……不過,還是讓我從今天的開頭說起。
今天的開始和大部分的日子差不多,隻是天上有雲。實際上隻有兩片,在北邊的天際朝下窺視。下雨,這是我張開眼睛想到的第一件事,不過雲在幾秒鍾後不見了。我想到的第二件事是,“我沒有聽到駱駝的鈴聲”。沒錯,山地佬,駱駝也不見了。兩頭不見了,我隨即發現另外一頭還在,因為它走不動。
艾麗斯一個非常聰明的朋友曾告訴我:“旅途中遭遇大難時,不要驚慌,煮一壺茶,坐下來想清楚。”
因此我煮了一壺茶,坐下來,與狄吉蒂一起記下要點:
一、我們距離有人煙的地方約一百英裏。
二、我們掉了兩頭駱駝。
三、我們還有一頭駱駝,它腳上有個大洞,大到你可以鑽進去在裏麵睡覺。
四、我們的水隻夠喝六天。
五、我的屁股仍痛得難以忍受。
六、這裏不是你度餘生的好地方,根據我的估算最多待個一星期。
把事情想清楚後,我開始恐慌。過了好幾小時,我找到跑掉的駱駝,把它們帶回來。它們受到懲罰。現在唯一的問題是那頭跛腳的駱駝。杜基本來很安靜、內斂和值得信賴,但自從它腳上破了一個洞後,變成了憤怒的魔鬼——它會撞人、踢人、扭打、咆哮、嘔吐、打滾、發呆、喉嚨發出咯咯聲,最後逼得我必須把它像綁火雞一樣綁起來,才能為它治療腳傷。這說起來容易,但我發誓我至少流了一加侖的汗。還記得我以前說過(我想是第五點)有關我可憐的屁股,現在大概已被分成七塊。杜基的前腿還在我的屁股上踢了一下。長話短說,我把它擺平了,將它綁住,從它腳上的洞裏挖出四座沙丘和六塊大石頭,我用棉布和土黴素為它包紮,再貼上一塊膠布,然後我在膠布上吻了一下,祝它早日康複。我們終於打點好了。
親愛的耶穌基督,山地佬,就在此刻,我正在寫信的當兒,我的營地來了一群駱駝。我無計可施,隻有繼續寫,借此讓自己鎮定下來。為什麼這種事偏偏找上我,感謝老天爺!沒有公駱駝,不過我還是裝上子彈以防萬一。你知道,這支槍不能用,但天知道也許有奇跡出現。現在,我在這兒,必須繼續寫,因為我快坐不住了。好吧,中午離營。然後我來到我所見過的最美的地方,夢吉利淤泥淺窪地(Mungilli clay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