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迷惘中的精神航標——信仰民俗(2 / 3)

3.祭司

祭司或稱司祭、祭師,是指在宗教活動或祭祀活動中,為了祭拜或崇敬所信仰的神,主持祭典,在祭台上進行輔祭或主祭的人員。無論是在實用的社會職能方麵還是在神秘的宗教層次方麵,祭司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祭司在早期社會中已經出現,是巫覡中的高級人員,即大巫。在遠古部落社會,政權和神權是合一的,人們遇到大事都請大巫師來祈禱求神,希望通過神靈的幫助實現自己的美好願望。大巫師是當時最高的知識分子,是精神文化的權威,是教育、藝術、科學的掌管者和傳授者,擁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即使後來政權和神權分立,特別是在“尚鬼神”的商周時代,神權一職依然由巫史執行,此時巫所從事的社會職業亦是尊貴的,特別是大巫,社會地位更高,是國王的重臣和謀士。比如在商朝有巫鹹、巫賢父子為宰相主持國家政務,大權在握,深得君王信任,而國家的重要祭祀活動和儀式也由他們主持。他們除主持祭祀外,還掌握較多的文化科學知識——天文、曆法、醫學、文學、曆史、歌舞、繪畫,掌握最早的文字,通曉經典、教義、法器。在大多數情況下,祭司被認為是巫覡中正麵的力量,他們熟悉祭祀流程,為信仰者進行指導;他們能與神靈交流,達成崇拜者的願望;他們能解釋占卜,傳達神的旨意或者是被神靈附身幫助人們驅除法力較信仰神靈弱的邪祟、鬼魅。與術士不同,他們擁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得到社會認可,服務對象也多數是國家和統治階級,而非個人。

4.術士

術士在巫覡階層中往往代表著負麵的力量,相對於祭司而言,他們是私人開業者,與宗教、官府沒有關係,是為了他本人或他的服務對象的利益而工作,雖然也能禳禱占卜、為人禳福驅禍,但其地位不為社會所公認。比如古代的看風水者、相命師、巫醫、占卜師就屬於這一類人。

一直以來,人們對術士就持有矛盾的態度,既有一種好奇崇敬的心理,因為他們能實施某些神秘的行為,好像貧富貴賤、禍福吉凶就操縱在他們手裏,又有一種歧視,因為他們多半是行走江湖,居無定所,甚至有些時候為了個人或者服務對象的利益從事一些害人的黑巫術,或者有欺騙的行為,最重要的是社會給予他們生存空間卻不給予地位的認可。從兩漢以來,人們對術士就有一種歧視心理,因為在世人眼裏,比起升官發財之類的“正當職業”,他們就免不了有“不務正業”之嫌。《史記·日者列傳》中記載,漢初宋忠、賈誼即站在官僚士大夫的立場上說術士這一行是“居卑”、“行汙”、“尊官厚,世之所高也”、“夫卜者,世俗之所賤簡也”。

9.3 信仰方式

有信仰就會有信仰行為,在大量信仰儀式和信仰行為的促使下,經過專門人士的提煉,才能生成教義。民間的信仰方式主要有祭祀、預兆與占卜、巫術。

9.3.1 祭祀

祭祀是人們對於所崇拜對象表達敬意的一種方式。人們對崇拜對象的祭祀,一方麵是供獻,另一方麵也有所要求,這便是祈禱。在漫長的人類曆史中,對於超越人類能力的外力的求助、求赦是處於較弱勢的人們的自然舉動。

祭祀一般有明確的祭祀對象,有主持者和參與者,有完整的祭祀流程(請神、降臨、敘述、祈求、送神、謝神),有供獻物,多數伴有巫者或者參與者也參與其中的歌舞活動。在祭祀中,供獻極為重要,所供之物以犧牲為多,此外還有祭壇、奴隸、神袍、實物等。犧牲是指貢獻給神的食物,“三犧”是雁、鶩、雉,“三牲”是牛、羊、豬。這些食物或者由神吃掉,或者由人類以神的名義吃掉,或者神與人共食。其中神與人共食有重大的意義,因為共食能使食者之間發生連帶關係,所以人們認為和神共食更能得到神的眷顧。

對於漢族地區而言,祭祀是華夏禮典的一部分,是儒教禮儀中最重要的部分,《禮記·祭統》中記載:“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意思是以事神致福。禮有“五經”(即五禮),商周時期,“五經”即“五禮”:祭祀為吉禮,冠婚為嘉禮,賓客為賓禮,軍旅為軍禮,喪葬為喪禮。由此可見,祭禮為“五禮”之首。傳統的祭祀對象分為三類,即天神、地祇、人鬼。天神稱祀,地祇稱祭,人鬼稱享。祭祀的法則詳細記載於儒教聖經《周禮》、《禮記》中,古代中國“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由於宗教社會有著等級森嚴的宗法製度,作為禮製的祭祀也有嚴格的等級界限。

儒教的祭祀對象分為天神、地祇和人鬼。儒教百神,組成了像人間官僚係統那樣的等級體係。一般來說,每個神的品級、爵位是由儒者規定的,並載入國家祀典。平素,它們依照規定,享受一方祭祀,如同諸侯享有封地和食邑;大祭時,則依品級配享、從祀於天壇之上。“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寢廟、山林、名川之祀”。

9.3.2 預兆與占卜

由於好奇心、求知欲、渴望洞穿事象的神秘和渴望知曉未來光景都是人類的本能心理,加上崇拜神靈的心理狀態、對不可思議的事物產生畏懼和推理的習性,因此便興起了預兆的信仰,進而產生了占卜,以探索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種種神秘。

能成為預兆的往往是那些意外的或不尋常的事件,即使這些事件很微小。例如:各種各樣神秘的聲音;人體現象,如身體的戰栗、突然的痛感、睡覺時做夢;鳥獸的反常行為;日月星辰出現異象,如日食、月食等;各種各樣無法解釋的現象,如花草或果木在正常花期之外的時間開花;特殊時刻,如在新年、旅行開始看到或遇到的任何事、人或動物。以上種種,都常被視為預兆。

原始民族對於事物的發展缺乏足夠的認識,因而借由自然界的征兆來指示行動。但自然征兆並不常見,必須以人為的方式加以考驗,占卜便應運而生。占卜是指由外界事物的動向和變化向非人的靈體探詢想要知道的事物。它和預言不同的地方在於:它通常會出現模棱兩可的答案,讓占卜者去找出一種合理的解釋。

與種種算命的行為相比較,占卜具有儀式性或社會性的特色,通常與宗教有關,而算命大多是服務於個人的日常活動。占卜常常被人質疑,稱其隻是一種迷信而已,在社會中假借宗教名義進行的占卜和類似占卜的活動屢見不鮮。“占”意為觀察,“卜”是以火灼龜殼,認為就其出現的裂紋形狀可以預測吉凶福禍,通過研究觀察各種征兆所得到的不完全的依據來判斷未知事物或預測將來。在許多社會時期,占卜僅僅是操作者在將要進行某事時,由於沒有把握而借助某些器具或現象尋求信息或解答,由此滿足心理需求的行為。占卜所需的物質材料分兩類:一類是顯示卜兆及刻辭用的載體,即龜甲、獸骨等;另一類是整治甲骨及刻辭用的工具,有鋸、鑿、鑽、刻刀等。占卜流行於全世界各個時代的文化中,而且方法多種多樣。早期的占卜和宗教密切相關,其發展受到宇宙觀和民族心理的影響。常見的占卜方式有詢問性占卜(如中國民間的求簽)、雞卜、鳥卜、鳥占、水占、星占、紙牌占卜等。

9.3.3 巫術

巫術是企圖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對某些人和事物施加影響或給予控製的方術,是一種古老的信仰方式。巫術是由專職的巫或巫師創造、發展並完成的。沒有他們的創造和發展,便不可能有巫術文化的完備體係,也不可能世代傳承。中國巫術內容廣泛,凡是企圖影響神、鬼、人、自然界所使用的方法和手段都屬於巫術範疇。

1.巫術的分類

從施行巫術的手段角度劃分,巫術可分為兩類,一類叫摹仿巫術,另一類叫接觸巫術。從巫術的性質角度劃分,可以把巫術分為黑巫術和白巫術。黑巫術是指嫁禍於別人時施用的巫術;白巫術則是祝吉祈福時施用的巫術,故又叫吉巫術。

(1)摹仿巫術。摹仿巫術是一種以相似事物為代用品求吉或致災的巫術手段。如恨某人,便做人形,寫上該人的生辰八字,或火燒或投水,或針刺或刀砍,以置那人於死地。從性質上講,這屬於黑巫術。再如小孩常常落井,為避災,民間常做一個偶人代替小孩投入井中,這種行為被稱作破災破煞。

(2)接觸巫術。接觸巫術是一種利用事物的一部分或是與事物相關聯的物品求吉嫁禍的巫術手段。這種巫術隻要是接觸到某人身體的一部分或該人的用具,都可以達到目的。如某人患病,在病人病痛處放一枚錢幣或較貴重的東西,然後丟在路上任人拾去,便認為病痛轉移到了拾者身上。過去害人的黑巫術常常搜集與己不和的人的頭發、胡須、指甲以及心愛之物,以備加害對方。小孩子的名字也不能隨便告訴別人,否則便要受製於人。

(3)黑巫術。黑巫術通常以詛咒和巫蠱為主。它主要以傷害別人為目的,透過放蠱、詛咒、秘密儀式、書符等方式達到謀殺、致病、迷惑、役使、嫁禍等目的,使人在不知不覺中受害。它多用於對付仇敵或報複他人,亦可用作治病、驅邪,或針對他人所施行的巫術進行治療、防禦或反擊,不過施術者一般要付出同等的代價。例如:普通人使用詛咒時,一般使用自己的血作為媒介召喚惡靈或邪靈,如果詛咒成功,施術者必須以自己的生命力(靈力)作為詛咒的力量來源,否則詛咒將無法進行,甚至招來的邪靈還會反噬施術者。

行黑巫術的巫師也可分為兩種:一種為曆代相傳,由老巫師傳授的巫師;另一種是所謂神靈在夢中傳授的巫師,稱為夢巫。

(4)白巫術。白巫術是普通人民求晴、祈雨、驅鬼、破邪、除蟲、尋物、招魂甚至使不孕婦女生子以及使沒有感情的男女相愛的巫術。它是相對於黑巫術而言的,通常以讚美神明和向神明祈福為主。尋求正麵或善良的力量幫助別人,不需要付出太多代價。例如:使用特殊材料為他人祈福時,隻需要向神明告知目的並獻上貢品祭祀即可;在祈福結束時,向神明答謝就可以完成祈福。

2.巫術的應用

在民間,巫術有廣闊的生存空間,具體而言,對巫術的應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祈求幫助。祈求幫助是指人們以一定方式祈求自然力或鬼神來幫助自己實現某種目的。如漢族求雨多拜龍王,拜祭不成時便要施巫術逼迫龍王下雨,如抬龍王遊街、曝曬龍王、把井水掏幹等。

(2)招魂。招魂是指用巫術把失落的靈魂招回來。它不僅限於人自身,也適用於動物、植物。例如:基諾族為穀神招魂;苗族為牛招魂;漢族小孩病了,往往以為是靈魂失落在村外,媽媽則要拿著小孩的衣服去村外呼喊小孩的名字,為其招魂。

(3)詛咒。詛咒是借助語言的魔力達到加害對方的目的。它最常見的形式是麵對麵的詛咒,比如對仇恨的對象說“不得好死”、“千刀萬剮”等,但更多的是通過詛咒對方的名字達到加害對方的目的。

(4)驅鬼。驅鬼是對鬼施行的一種攻擊性巫術,在生產、建房、治病、喪葬中經常使用。這是民間巫師的最主要的工作。漢族的許多驅鬼巫術後來被道教繼承下來。符、劍、印、鏡是道士的主要驅鬼工具。驅鬼巫術也適用於凶死者。黎族對凶死者最為畏懼,送葬時必須舉行複雜的儀式:必須走彎彎曲曲的路,使凶死者的靈魂謎途難返,下葬時還要以巨石壓屍或以木樁釘屍,目的是讓凶死者的靈魂永遠不能返回家園,否則就會擾亂家人。

(5)辟邪。辟邪是利用一定的物件來防止邪鬼侵犯的一種消極巫術,辟邪物一般裝飾在建築物、交通工具和生產工具上,也有佩戴在身上的。例如:侗族在門上掛狗頭,以狗護家;漢族的護身符、門神、鎮宅寶劍等都是辟邪物。

9.4 民間信仰諸神

宗教對許多民族都有重大影響,調節著他們的日常生活。就漢族而言,並沒有全民族都必須信仰的宗教。從曆史上看,自漢代以來的兩千多年間,外來宗教不斷地進入中國,與中國人的生活交織在一起,如佛教、祆教、景教、伊斯蘭教、基督教等陸陸續續傳入漢族民眾之中,並且都有信仰者。除了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幾大宗教在中國擁有信眾之外,民間信仰對漢族地區的人們來說也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從生子、求財、婚喪嫁娶到年節慶祝,這支力量始終在發揮著隱形的作用。

9.4.1 宗教信仰

中國是一個多種宗教並存的國家。在中國人的精神世界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宗教信仰主要有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和道教。其中道教是產生於中國本土的宗教,而其他三大宗教均是先後從國外傳入中國的,它們與道教一起成為當今中國信仰人數最多的四大宗教。中國曆史上各個朝代的統治者對宗教大多采取兼容並蓄、既利用又保持一定距離的政策,因此沒有任何一個宗教能夠取得國教的地位。

無論何種外來宗教,隻要傳入中國,都要與傳統文化相融合,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宗教、教派和學說,否則便無法在中國社會紮根傳承。和世界許多國家一樣,中國的宗教具有顯著的民族性,有許多少數民族基本上全民族信仰同一個宗教,如:西北地區少數民族大多信仰伊斯蘭教;雲南傣族等少數民族大多信仰上座部佛教;藏族、蒙古族、裕固族信仰藏傳佛教,漢族人大多信仰道教、基督教。漢族在曆史上主要受儒家思想的影響,在宗教信仰上具有明顯的務實特點,即:對於各種神靈可信可不信,有事則信,無事則不信;為了祈求保佑,也可以同時信奉多教多神。曆史上形成的這些特點至今仍影響著漢族的信仰習慣。

此外,中國人的宗教信仰具有強烈的功利性,凡是能在中國人的精神領域占有一席之地的宗教,都必須放下姿態,以普世的麵目出現,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傳達教義宗旨的同時也能給人們帶來利益,這樣才會吸引更多的信眾。佛教的淨土宗即是如此,因為修學此宗不一定要通達佛經、廣研教乘,也不一定要靜坐專修,行住坐臥皆可稱念“南無阿彌陀佛”,隻要信願俱足、一心念佛、始終不怠,臨命終時就可往生淨土。當然平時也要持戒誦經,廣行眾善以作助行。由於法門簡便,所以最易普及。別宗的學者,也多兼修此法,因而使淨土宗在中國得到了廣泛的流行。

產生於中國本土的道教也是如此。道教是一個多神教,最高的神是由道衍化的三清尊神,即玉清元始天尊、上清靈寶天尊和太清道德天尊,其中道德天尊即太上老君。另外,道教按照人間的秩序創造了天庭及其皇帝——玉皇大帝和一係列官員,吸收了佛教地獄和海中世界的概念,作為天庭的附屬,也創造了閻羅殿和水晶宮的一係列神仙官員,還有地方神仙如四值功曹、山神、城隍、土地、灶王等,此外,吸收了眾多中國古代神話中的西王母、八仙等作為天庭秩序之外的“散仙”。所以道教的神仙眾多,還隨時吸收地方百姓創造的任何神仙以及崇拜的名人,因此在道教複雜的神仙係統中,有許多神仙都來自於民間,如雷公、風伯、關帝、文昌、門神、灶神、城隍、土地、媽祖、財神、藥王等,各地都有供奉這些神的祠廟。這些神都是與人們的生活休戚相關的,或者能滿足人們的各種願望,或者能給人們的精神帶來撫慰。

9.4.2 民間信仰

由於曆史的原因,在中國古代,形成了以神靈為中心的民間信仰體係。民間信仰的神靈,俗稱民間神,主要是指中華大地上土生土長的民間信仰對象。

民間的神靈信仰名目繁多。民間一應雜事,人們認為都各有一路神靈在暗中主持,這也許與高度集權的專製製度的建立與完善有關。既然人世間自上而下都有層層官吏把持掌管,那麼冥冥中不可知的命運也就相應有所安排。在暗中操持一方事物的神靈,其實也對應著人世間的官吏。再者,曆來多災多難的普通民眾,在無力與自然和人世的厄運抗爭的情況下,也隻好憑靠著信仰的力量,用一種寧信其有、不信其無的心態去應付方方麵麵太多的無奈。

民間信仰自從人類文化存在以來,即已普遍地發生在各個民族之中。古代中國人之所以信仰民間的神靈,主要是為了疏解心中的困擾、家庭和社會的糾紛以及自然環境的折磨。日月星辰運轉的神秘力量,晝夜冷暖的更替輪回,古代人在無法以自己的智力和能力解釋這種現象的情況下,唯有訴求於神明的指引,以期獲得援助、救濟和保佑。具體而言,在民間信仰的眾神有下述幾大類。

1.祈福類:福、祿、壽三星和財神

(1)福、祿、壽三星。福、祿、壽在民間流傳為天上三吉星。福,懷抱嬰兒表示五福臨門;祿,手捧如意寓意高官厚祿;壽,手捧壽桃意為長命百歲。民間喜歡把福、祿、壽三星作為生活中幸福、吉利、長壽的象征。

福、祿、壽三星是中國民間崇拜的福神、祿星、壽星的合稱,人們常把福、祿、壽組合在一起來表達一種美好願望,民間也常有福壽雙全、福壽無疆、福祿雙全的說法。福、祿、壽三星起源於遠古的星辰崇拜。古人按照自己的意願,賦予他們非凡的神性和獨特的人格魅力。基於他們在民間的影響力,封建政府曾借助其用於實施王道教化;道教也曾對他們大加推崇,以招徠信眾,擴大自己的聲勢和影響。雖然他們後來失去了高高在上的神威,但也因此獲得了自由,走入尋常巷陌、千家萬戶,成為古代民間世俗生活理想的寫照。明、清以後,民間常將福、祿、壽三星一並奉祀。

在民俗年畫中對於福、祿、壽三星還有一種象征畫法,畫上蝙蝠、梅花鹿、壽桃,用它們的諧音來表達福、祿、壽的含義。用鹿來代替祿神,其吉祥色彩則更為濃厚。鹿本來就是一種可愛的動物,身上有奇妙的斑紋,頭上有美麗的枝角,其作為吉祥物由來已久。鹿最早被認為是一種仁獸。傳說當君王施行仁政、天下太平之時,就會有瑤光生成的散發著五色光輝的鹿出現,這種鹿稱為天鹿,代表天降祥瑞。據說還有一種世所罕見的白鹿,則是長壽的象征,能活到千歲以上。白鹿是由普通鹿變化而來的,五百歲的鹿便開始變白。科舉考試產生後,鹿又逐漸有了功名利祿的象征意義,成為祿神的象征。科舉製度消亡後,鹿仍以其活潑美麗的形象受到人們的喜愛,仍然是人們心目中能帶來富貴的瑞獸。

福星,象征著能給人們帶來幸福、希望的人或事物。福星起源甚早,據傳福神原為歲星,即木星,後逐漸人格化,一說源於五鬥米道所祀三官中的天官,演化為天官賜福之說;另一說是福神為唐代道州刺史陽城。據說唐代道州出侏儒,曆年選送朝廷為玩物。唐德宗時道州刺史陽城上任後,即廢此例,並拒絕皇帝征選侏儒的要求,州人感其恩德,逐祀為福神。宋代民間普遍奉祀陽城為福神。到元、明之時,陽城又被傳說為漢武帝時人楊成。此外民間亦尊懷抱嬰兒之“送子張仙”為福神。

福有很多的含義,人們創造的福神也就有了多種多樣的神職,福神由此而獲得了兼容眾多吉祥神神職的功能。但福神不像其他專司其職的吉祥神那樣功能鮮明,隻是在人們祈求的目標比較空泛時才成為人們供祀的對象。比如每逢新年伊始,正是祈求來年萬事如意的時候,人人要在門上貼福字,福雖是文字符號,卻是人們心目中福神的象征,包含人們對福神賜福、降臨福運的祈求。民間貼福字往往要倒著貼,取其諧音“福到了”,潛含福神臨門的意思。

祿星,是主管功名利祿的星官,他也是由一顆星辰演化而來,稱“文昌”、“文曲星”、“祿星”。在北鬥星之上有六顆星,合起來稱為文昌宮,其中的第六顆星即是人們崇拜的祿星。《史記·天官書》說:“曰文昌宮:一曰是將,二曰次將,三曰貴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祿。”司祿,即職司功名利祿的祿星。祿星像福星一樣後由星神演化為人神,但祿星的形象變化遠比福星要複雜得多:有人認為比幹死後被封為文曲星,主管文運;有人認為他就是著名的文昌星,保佑考生金榜題名;也有人認為他原本是一位身懷絕技的道士,擅長彈弓射擊,百發百中;還有人認為他就是那位著名的美男子兼亡國之君——五代十國時期後蜀皇帝孟昶。雖然關於祿神起源的版本不一,但經查證最可靠的說法是國神即祿神,也就是說祿神是比幹。此外,最有影響的祿神還有在宋朝附會上的梓潼神張亞子,稱“文昌帝君”。據民間傳說,梓潼神張亞子本為地方神,是由曆史人物演化而成的神靈。張亞子本是蜀人張育與亞子兩位人物合並而成的神靈。東晉寧康二年(374年),蜀人張育自稱蜀王,起義抗擊前秦苻堅,英勇戰死。蜀人在梓潼郡七曲山建張育祠,尊奉他為雷澤龍神。當時,梓潼七曲山另有梓潼神亞子祠,後人遂將兩祠神名合稱張亞子,張亞子便成為梓潼神。民間又逐漸形成了有關張亞子的傳說,這些傳說是在蜀人張育事跡的基礎上演繹而成的。

在隋唐科舉製度產生之後,祿星成為士人命運的主宰神,天下士人莫不對之頂禮膜拜。因為在以科舉取士的古代封建社會,士人一旦通過科舉考試便可以做官發財、享受俸祿。高官厚祿是士人一心向往的,於是便產生了祿神崇拜。由於古代的科舉考試主要是做文章,祿神崇拜便也包含對文運的祈求,所以祿神又不僅僅是士人的主宰神,也是一般崇拜文化、崇拜文才的百姓所喜愛的吉祥神,或可稱文神。

士人渴望功名利祿,祭祀祿神尤為虔誠。每年農曆正月初三文昌帝君誕辰,士人必到當地文昌宮拜祭文昌帝君,秉燭焚香,獻上祭品,祈求文昌帝君保佑科舉應試順利,賜給功名利祿。祭祀祿神還演變成了民俗活動,喜慶節日正式演出戲曲之前往往有一種“跳加官”的表演,以祝願主人家和賓客鴻運高照、升官發財:由一人扮演祿神,身穿大紅官袍,頭戴白色麵具,麵具作笑容可掬狀,手捧巨大的朝笏,上書“當朝一品”,上場繞幾周,便下場;然後抱一道具小孩再出場,同樣繞場幾周後下場;最後出場則手拿一紅色條幅,不斷向台下展示條幅上的字樣——“加官進祿”,也是繞場幾周後下場。“跳加官”含有祈願祿神賜給官運的意思。閩東等地舊時在農曆七月初七拜祭祿神,拜祭完畢還要玩一種叫“取功名”的遊戲,以祈祿神賜給好運。士人以桂圓、榛子、花生三種幹果代表狀元、榜眼、探花三鼎甲。一人手握三種幹果各一顆,往桌上投擲,某種幹果滾到某人跟前,即預示某人中該幹果所代表的狀元、榜眼或探花。遊戲直玩到每個人都有功名為止。該遊戲含有向祿神占卜功名的意思。

民間常見一種祿神年畫,在繪文昌帝君時,其兩側常繪兩位童子,俗稱“天聾”、“地啞”,為一聾一啞的侍童。之所以在祿神旁繪聾啞人作為侍童,《曆代神仙通鑒》說:“(梓潼真君)道號六陽,每出駕白騾,隨二童,曰天聾、地啞。真君為文章之司命,貴賤所係,故用聾啞於側,使其知者不能言,言者不能知,天機弗泄也。”傳說科舉考試的試題是由梓潼神定的,所以梓潼神決定著士人的命運。安排聾啞人為侍童,是要使試題得以保密。

壽星亦始於星宿崇拜。一種說法是壽星為角、亢二宿,是二十八宿中東方七宿中的頭兩宿,為列宿之長,故曰壽。另一種說法是壽星為南極星(老人星),它在天文學裏的名字是船底座α星,位於南半天球南緯50度左右,在中國北方地區其實很難看到。司馬遷《史記·天官書》中記載,秦朝統一天下時就開始在首都鹹陽建造壽星祠,供奉壽星。供奉他的理由是該星的出現或者消失與太平或者戰亂相關,因為早期星相著作中提到如果南極星顏色暗淡,甚至完全不見,將預示有戰亂發生。中國古代的太平盛世的確短暫而稀少,幾十年一亂一治,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而這顆時隱時現的南極星恰是這種動蕩局麵的絕好象征。此外,南極星之所以被民間祭祀還在於他所承載的儒家倫理價值觀念——尊老、孝道。

壽星大腦門的來源

由於道教養生觀念的融入,使得壽星形象發生了相應的改變,最突出的要數他碩大無比的腦門兒了。山西永樂宮壁畫中的壽星可能是存世最古老的壽星形象,在永樂宮上千位神仙中,人們一眼就能將他認出,就是因為他的大腦門兒。

壽星的大腦門兒,也與古代養生術所營造的長壽意象緊密相關。比如丹頂鶴的頭部就高高隆起,再如壽桃是王母娘娘蟠桃會上特供的長壽仙果,傳說是三千年一開花、三千年一結果,食用後立刻成仙、長生不老。或許就是因為這種種長壽意象融合疊加,最終造就了壽星的大腦門兒。

(2)財神。財神是中國民間和中國本土宗教道教普遍供奉的善神之一。雖然在道教神仙譜係中,財神不是地位顯赫的神靈,但是最受民眾歡迎的神靈之一,因為他掌管著金錢與財富。財神信仰出現於宋代,其後逐漸流行,他不僅是生意人熱衷的信仰,而且成為了社會各階層的共同信仰。財富是人類共同的需求與夢想,幾乎大多數的宗教也都有滿足信徒求財的儀式,但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行業都會信奉不同的財神。

傳說和合二仙的原型就是唐代詩僧寒山與拾得,二人相交甚厚,和睦同心。雍正十一年(1733年)被封為天台寒山大士為和聖、拾得大士為合聖,於是有和合二仙或和合二聖之稱。

民間畫像中的和合二仙常手捧瓦缽,後來人們將其“訛傳”為“聚寶盆”。民間奉和合二仙為財富之神,可能是基於“和氣生財”的考慮,認為財富的獲取有賴於和諧的合作關係。據此,奉和合二仙為財神再合適不過。

財神信仰廣布民間,也就形成了“迎財神”、“祭財神”等重要的民俗活動。每逢新年,家家戶戶懸掛財神像,希望財神保佑以求大吉大利。人生在世既平安又有財,自然十分完美,這種真切的祈望是人們的普遍心理。求財納福的心理與追求,充分反映在春節敬祀財神的一係列民俗活動中。祭祀時,主人點燃香燭,眾人頂禮膜拜,人人滿懷發財的希望,祈願在新的一年裏大富大貴。雖然在全國各地都有祭祀財神的活動,不過各地祭拜財神的時間和方式不盡相同:有的地區如北京和長江下遊地區都有在正月初五祭祀財神的習俗,正月初五也叫“破五”,按民俗是送窮、迎財神、吃餃子、放鞭炮的日子,這一天在老北京的習俗裏也適合商戶開張和祭祀,因此去東嶽廟和白雲觀請財神的人非常多,以保佑自己生意興隆、財源廣進;有的地區則是在正月初一去財神廟敬奉,或在家接財神帖子;有的地區迎財神則是在春節的除夕之夜。

由於財神眾多,我國各地財神廟也不少,比較有名的是貴州省織金縣城中的財神廟和北京廣安門外的五顯財神廟。每年的正月初二到十六是北京五顯財神廟廟會的時間。五顯財神廟廟內供奉著五路財神。過年到財神廟祈福,是很多老北京人的一項重要活動。從大年初二開始,人們便紛紛趕到財神廟去燒頭炷香,企盼來年發財進寶。敬香結束後,還要從財神廟裏請一些寫著“福”、“壽”字樣的紅絨花和剪金紙花、金元寶等回家,這樣就表示向財神爺“借”到了元寶,當年準會大發利市。廟旁的一些元寶攤子,有的隻做一天生意即可維持一家人大半年的生活,因為“借”寶者不惜重金,利市三倍。

2.避禍類神靈:瘟神、城隍神、東嶽大帝

人類都要經曆生、老、病、死,而麵對病、死這些字眼,人們總在極力回避,這種態度也體現在民間信仰上,對於會帶來疾病的瘟神和主管生死的神都充滿畏懼和崇敬,因此要進行祭祀。

(1)瘟神。瘟疫,古人或單稱瘟或疫,是一種急性傳染病,發作迅速、傳染快、傳染麵積大,比如天花、霍亂、鼠疫、傷寒、瘧疾等。在瘟疫發生的原因無法用醫學來解釋的年代,人們談瘟色變,恐懼至極,很容易把它的橫行看做是瘟神控製、惡鬼傳播,因此乞求神靈保護。人們普遍認為到人間散布瘟疫是天帝的意誌,以懲罰人世的罪孽,而奉命率領疫鬼的則是瘟神。關於疫鬼,主要有三位,漢代王充在《論衡·訂鬼》中說:“《禮》曰:顓頊氏有三子,生而亡去為疫鬼。”在幹寶的《搜神記》卷十六中更明確地記載:“昔顓頊氏有三子,死而為疫鬼:一居江水,為瘧鬼;一居若水,為魍魎鬼;一居人宮室,善驚小人兒,為小鬼。”這些疫鬼領命散播瘟疫,禍及人間。至於瘟神,說法不一。魏晉之後,民間認為是趙朗等神靈在人間降瘟疫。隋唐之後,才有五瘟使者一說,即春瘟張元伯、夏瘟劉元達、秋瘟趙朗、冬瘟鍾仕貴、總管中瘟史文業,他們是傳說中能散播瘟疫的惡神。自此道教也開始供奉這五位瘟神。進入宋代,又有張大王主管瘟疫一說,而明代的小說是以呂嶽為主瘟大帝,率領瘟部六位正神。瘟神信仰的多元化反映了瘟疫給世世代代的人們帶來的心理影響。

雖然在醫療條件較差的古代中國,人們麵對瘟疫更多的時候是束手無策,但是人們從來未曾放棄過與瘟疫的行動抗爭和精神上的避諱。當遇到瘟疫時,人們首先求助於古代醫學。在道教的典籍中,記錄了許多防治瘟疫的方法,比如服食丹藥、服用符水、佩符誦咒等。道醫葛洪和藥王孫思邈在其著作中都有記錄防治瘟疫的方法,這些方法至今也有合理的成分在內,值得後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