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全麵了解進港區域的基本特點,做到“心中有數,區別對待”。各港的航道、生產作業船舶、潮流情況等均存在一定差異,如果缺乏了解,就容易操作失誤,釀成事故。例如,玉環的外航道一段是溫州管轄,一段是台州管轄,地界的約束致使執法力度難以令人滿意,盡管海事部門頻繁出動,但常有溫州的漁船進入台州航道、台州的漁船進入溫州航道,漁船在航道上撒網,導致航道堵塞、險象環生,給船舶航行安全帶來極大的威脅。SD3和HN等船舶均在該航道上遭遇漁船、漁網等的糾纏,發生相關損失。如果對此航道的作業情況有比較充分的了解,並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這些損失就可以避免。
(3)是否存在因港口、航道建設,燈浮經常改變而又未能及時收到通告的情況。例如,福州航道因挖沙作業,導致水流變速、沙丘移位,具體位置及範圍很難及時探明,為了應付生產,常有臨時疏浚,增加了通航難度。
(4)若聘用引航員,應預先了解當地引航員的操作習慣和操控技能情況,部分引航員在不了解船舶狀況的情況下喜歡開快車,遇到拖船與碼頭不配合時,容易出現險情。例如,YY輪在黃驊港綜合碼頭靠泊時,由於船速太快,撞上在泊的兩艘船,損失慘重。
3 開展程序化管理和個性化管控
在船舶安全管理體係中,對船舶進出港航行、靠離泊操作方麵均有程序化管理要求。在程序化管理的運作中,應考慮涉及人員的個性特點,預判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列入重點管控範圍;應掌握規避風險要領,並在過程中及時比照,發現問題就果斷采取規避風險的措施。
以下是筆者在實際工作中的心得,為有效減少事故損失、增加船舶運營效益,從程序項目類型分別分析可能存在的風險,羅列事故教訓,針對個性化特點,有的放矢地采取個性化管控方式。
項目一:船長應督促相關人員,在進出港口前,嚴格按照體係規定,檢查項目清單,逐項進行核實,做好相關記錄並簽字確認。
風險:可能存在未完成先簽字情況。例如,YP輪於2013年1月5日在XX港受載,大副看水尺時其中一個點多看1 m,未進行有效核查即在貨量單上簽字確認離港。船舶到港卸載後,交貨量遠遠少於受載量,使船舶所有人蒙受損失。
規避風險要領:對查重點崗位人員的實際操作,落實互查,互相簽字,如大副的水尺記錄單讓二副核驗簽字,二副的羅經核對表讓大副核驗簽字等。
項目二:在進出港口、靠離泊前,船長應詳細了解並細心研究港口航道、助航標誌、水深底質、潮汐潮流、水文氣象、通航密度等資料,了解港口規章,通信、報告製度和航行法規,針對到港時段考慮環境和自然因素對船舶操縱的影響,製訂應急預案。
風險:船長第一次到該港,而該港航道的實際數據未進行有效的公布。例如,YS輪於2012年11月12日首次抵達羅馬尼亞CONSTANZA港,航道中有一淺點未對外公布,引航員引領時坐淺,好在後潮較高,得以脫險。但羅馬尼亞官方操作不規範,不允許暴露該事故,否則滯留船舶,船公司隻能忍氣吞聲,埋下船底及結構受損的隱患。
規避風險要領:對類似上述不熟悉或不規範的港口,船長應意識到隱患的存在,進港前要求得到相關方的安全保障承諾書,以便彌補將來可能產生的損失。
項目三:船長在進出港操縱過程中,應注意值班船員所處的位置和角度,保證各自的注意力範圍足夠廣泛;要求船員反應靈敏,信息暢通,各司其職,協調操作,消除瞭望死角;並鼓勵現場人員在對船長的操作意圖有懷疑時,及時提醒,防止操作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