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在曆史上,安昌白洋曾為紹興海上航運的重要港口,明洪武二十年(1387),湯和在大和山南麓設白洋巡檢司,駐紮弓兵32人,負責防務、治安,這是當地較早見諸於史料記載的行政管理機構。開市後,花、布、米興旺,麵對繁雜、精細的各類事物,尤其是治安、賦稅等棘手難題,白洋巡檢司遷安昌中市花行堡,管理治安、賦稅。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巡檢司移駐柯橋後,商業登記收歸山陰縣,而有老吏、老幕、老胥“三老”負責日常管理。總體上看,安昌的行政管理機構並不多,“辦事”的官、“應役”的吏也十分有限。進入近代以後,尤其是晚清政府實行地方自治以來,安昌的公職人員開始大量增加,大致劃分,可以分成3類:第一類是行政機構公職人員,因清末民初行政機構的設置變化很大,或屬北二區,或設議事會,或置自治所,或建自治會,或立鎮公所,其中的公職人員的名稱、數量相異,如屬北二區時,有15個圖,每圖配有保正(俗稱地保)1人。而設議事會時,有議事員21人;建自治會時,有總董1人領56村,每村設自治委員1人。至於立鎮公所時,則有多次變化,如1932年有鎮長1人、副鎮長2人、監察委員5人,下設閭長、鄰長,1946年有專任人員7人、鎮丁2人;第二類是稅務機構公職人員,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設棉花厘卡,征收沿海花捐,後又多次易名,此外陸續增設田賦糧食管理處安昌辦事處、安昌卷煙特稅稽征所、縣稅稽征處安昌分處,人數不多,如田賦糧食管理處安昌辦事處僅設主任、稽征股長各1人,稽征員若幹名;第三類是軍警人員,包括地方保衛團、抗日自衛大隊、警察所等。人員多寡不等,每種在數人至數十人間。
藝人:安昌還有一些藝人,這些藝人包括本地人和外鄉人兩部分。前者以散居在彭家漊等地的數十戶墮民為主,因認其祖為唐明皇教習之“梨園子弟”,多操祖業,即充當壽慶、喜慶的鼓手;後者多在茶館演出,包括鸚歌班、武林調、蓮花落、說大書等,流動性較大。
自由職業:自由職業者一般包括醫生、律師、記者、作家等,但安昌的自由職業者卻以醫生居多,民國時期先後有29家中醫診所、9家西醫診所、10位坐堂醫生,而從事其他自由職業者的人數並不多,這反映出安昌仍屬傳統社會,職業變化甚少,與發展較快的城市之間存在相當大的差距。
無業遊民:在安昌的曆史上,失去土地的農戶若欲謀取養家糊口的職業,並非易事,即使在經濟繁榮的乾隆時期也是如此。
根據前引“米行腳夫合約”、“腳夫絕賣文契”分析,米行新添腳夫、增加就業崗位是件喜事,必須演戲、置酒,表示感謝,農戶一旦獲取腳夫資格,輕易決不放棄,隻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將資格“絕賣”,表明安昌就業形勢並不樂觀,甚至連出賣體力的腳夫也非唾手可得,必須公議,以防“強橫硬進者”。當經濟衰退後,就業形勢則變得更加沉重,過去湧入安昌討生活的農戶隨時都有淪為無業遊民的威脅。事實上,至1949年前後,安昌已存在大量無業遊民,計390戶,近2000人,以致不得不采取生產自救、社會互濟的辦法,安排無業遊民,以消弭社會不安定因素。
二、紹興師爺
(一)紹興師爺的興衰曆史
紹興師爺究竟起源於何時?史載闕如,也難作明確論斷。一般認為,紹興師爺濫觴於明朝中晚期,但相關的史料很少。安昌平家漊人平步青在所著《霞外捃屑·幕友》中推測說:“幕友,不知始於何時,意者明末國初。”認為始於明末清初。而王陽明則說:“凡薦賢於朝,與自己用人又自不同。自己用人,權度在我,故雖小人而有才者亦可以器使。”按當代明清史家鄭天挺的解釋,王陽明所說的“自己用人”,指的是具有紹興師爺內涵的幕府人才。
也就是說,在王陽明所處的時代,即明朝中期,已經有了紹興師爺。在此還有一個實例可佐證,就是明嘉靖年間的書畫家徐渭。
據《明史·徐渭傳》記載,徐渭是浙閩總督兼浙江巡撫胡宗憲幕府的“書記”,即負責起草文書奏牘等工作。他曾為胡宗憲起草過上嘉靖帝的奏表,嘉靖帝閱後龍顏大悅,更加寵信胡宗憲,而胡宗憲也更加倚重徐渭。“總督胡宗憲招致幕府,與歙餘寅、鄞沈明臣同管書記。宗憲得白鹿,將獻諸朝,令渭草表,並他客草寄所善學士,擇其尤上之。學士以渭表進,世宗大悅,益寵異宗憲,宗憲以是益重渭。”以致“幕中有急需,夜深開戟門以待。渭或醉不至,宗憲顧善遇之”。從上述史料看,徐渭以一介書生佐官辦事,掌理文牘,已具備了紹興師爺的一些基本特征,可視為早期的紹興師爺。鄭天挺在《清代的幕府》一文中提到明人張萱所著《西園聞見錄》中有“幕僚”兩字,且認為此“幕僚”即紹興師爺。幕僚未必一定就是紹興師爺,可能指紹興師爺,也可能指佐官辦事的智囊,但如果把這條史料提供的年代與徐渭入幕的年代結合起來考察,就可以看到,嘉靖年間即明中晚期,已有了不少徐渭式的紹興師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