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經濟的調適(4)(2 / 3)

乾隆拾陸年七月日

主議單米行沈蘭生丁慎威張在四顧配乾顧茂林主議腳夫顧洪乾沈德茂李士聖沈德祥胡禹天顧天祥沈伯元顧瑞玉顧叔義顧尚聚從這則合約中,可以得出以下幾點認識:一是米市初興時,因西市僅有5家米行,腳夫人數並不多,僅7人而已,但隨米行增多,腳夫人數也相應地增至10人;二是腳夫不同於作坊所雇傭的工人,並無一技之長,掙的是出賣體力的錢,但在用工上,已形成了一定的規程,如入行、出行,均需擺酒請客,告知所有米行,此稱“年規”;三是腳夫是勞動力市場上的雇傭工人,為所有的米行雇傭,職業相對穩定,忙時穿梭於米行間,搬運起卸,“上落河米”,閑時時刻等待,一旦有活,便能掙錢。

腳夫掙的是出賣體力的辛苦錢,但能入行,獲得做腳夫的資格,或許還是一份相當不錯的謀生之業,輕易哪肯放棄!以下是一則腳夫絕賣的文契:立絕賣腳夫一名:沈王氏同男啟秀、啟明因無殯之費,挽中,情願將自己安昌鎮四十七都腳夫一名,絕賣於侄處,麵議價銀肆兩正。自賣後,任憑銀主管業,兩廂情願,各無翻悔,永無回贖,永不再找,立此絕賣文契存照。

今收到契內銀一並完足,並議單一紙執照。

乾隆二十二年正月

立絕賣契沈王氏十同男啟秀、啟名(畫押)

沈善章(畫押)

見中沈啟俊(畫押)

沈百萬(畫押)

沈雲從(畫押)

代筆孔光夏(畫押)

從中可知,沈王氏可能因丈夫去世,而無喪葬之費,萬般無奈,不得不忍痛將腳夫的資格賣給侄兒沈善章,得到4兩白銀。賣後,心裏老大不情願,但仍需表示“永無回贖”、“永不再找”。

2.商業繁華

市鎮無疑是周圍農村地區的商品交換中心,“主要在於將其鄉腳範圍內農戶所生產的農產品和手工產品彙集起來,溝通它們互相之間以及與其他地區產品之間的交流”。其商業機能由兩方麵的因素促成,一方麵,因市鎮集結著大量農戶無法自己生產的商品,而這些商品又是農戶必需的,市鎮具有為周圍農村地區提供生產、生活資料的職能;另一方麵,市鎮又是周圍農村地區各種農副產品的集散地,農戶隻有出售了各種自己生產的農副產品,換取貨幣,才能購置其他商品,市鎮具有維持農戶購買力的作用。這兩方麵的因素,構成了市鎮的商業機能,促進了市鎮經濟的形成和繁榮。對於安昌的商業經營狀況,仍能從那段已被多次引用的經典話語中見到:“木棉之利,歲登數十萬,而此數十萬木棉,又必於市易粟與一切居處日用之資,則市有之懋遷有無,又不啻數十萬”。農戶出售自己種植的棉花,換取貨幣,再用貨幣購置“粟與一切居處日用之資”,交易量、貿易額巨大,“歲登數十萬”,“不啻數十萬”,商業繁華。較之於“商賈輻輳”、“百貨駢集”等概括性的文字征引,這一描述大致已能窺見安昌的商業經營狀況,但仍欠具體、細致。《安昌鎮誌》列表敘述了民國時期安昌工商各業店鋪的全部內容,計有行業71鍾、店鋪601家,基本上勾勒出安昌的商業業態和經營狀況,今據此及其他相關資料。

其中“集散型商業”4種,行業並不多,僅占全部行業的5.5%,卻反映了安昌作為棉業、米業集散地的職能。棉花、棉紗、棉布之中的大部分通過安昌,轉銷杭縣、上海、蘭溪、嵊縣、鄞縣等地;來自外埠的米糧則通過米行,在安昌及周圍農村地區銷售。

“其他商業以及服務業”49種,有些行業與下述“手工業”其實可以互相交叉,如成衣、水作等,也包括了手工業的成分,所占行業份額卻很大,達67.1%。從商業業態分析,又可以分成3類:第一類是木、茶漆、磚灰等業,反映了市鎮從外地輸入生產資料、服務於地方經濟的職能;第二類是百貨、成衣、旅館、茶館等業,商業與服務業兼營,周圍農村地區的農戶是主要服務對象;第三類是山地貨、肉、魚、雞鵝等業,產品既供應周圍農村地區的農戶,也有部分銷往府城紹興以及其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