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小米公司是一個互聯網公司?它和傳統的手機廠商有什麼區別?互聯網公司很典型的一個商業模式叫做“羊毛出在狗身上”,往往不直接通過銷售產品賺錢,而把產品當作聚合用戶的一個入口,在與用戶不斷的交互中為用戶創造持續的價值,從而獲得收益。對小米公司而言,手機隻是一個聚合用戶的入口而已,它並不是單純地銷售產品,而是在運營用戶。這就是粉絲經濟背後的一個本質區別。
3、消費行為:被動接受到主動參與
社群經濟,就是一種用戶主導的C2B商業形態。品牌與消費者的關係逐漸由單向的價值傳遞過渡到雙向的價值協同,互動即傳播。雷軍為什麼強調小米成功的秘密在於“兜售參與感”?為什麼“兜售參與感”就能夠獲得成功?社群經濟之下的品牌,是用戶主導的口碑品牌,而不是廠商主導的廣告品牌,互聯網時代的品牌,就是一個個用戶評價的產物,是一次次互動中完成的體驗。
這個時代的品牌打造方式,一定是讓用戶參與到產品創新和品牌傳播的環節,“消費者即生產者”。尤其是80後、90後的年輕消費群體,他們更加希望參與到產品的研發和設計環節,希望產品能夠體現自己的獨特性。作為品牌廠商,就必須要注意到這種消費行為的變遷。
二、社群商業:內容+社群+商業
內容是媒體屬性,用來做流量的入口;社群是關係屬性,用來沉澱流量;商業是交易屬性,用來變現流量價值。用戶因為好的產品/內容/工具而聚合,然後通過社群來沉澱,因為參與式的互動,共同的價值觀和興趣形成社群而留存,最後有了深度聯結的用戶,用定製化C2B,用交易來滿足需求,水到渠成。
1、內容:一切產業皆媒體
移動互聯網的出現,使得人與人之間的協作效率大大提高,同時也使得信息的生產和傳播效率大大提高。在人人都是媒體的一種社會化關係網絡中,內容即廣告,優質的內容是非常容易產生傳播效應的。
一切產業皆媒體,“目光所及之處,金錢必然追隨”。企業所有經營行為本身就是符號和媒體,從產品的研發、設計環節開始,再到生產、包裝、物流運輸,到渠道終端的陳列和銷售環節,每一個環節都在跟消費者和潛在消費者進行接觸並傳播著品牌信息,包括產品本身,都是流量的入口,一切都是媒體。對小米來講,小米的所有產品都是媒體,對可口可樂來講,每一瓶的包裝也是媒體(個性昵稱瓶案例)。企業媒體化已經成為必然趨勢,企業需要的是培養自己的媒體屬性。
很多企業為此開始進駐各個碎片化的社會化媒介渠道,管理者也紛紛上陣經營起自媒體。這是好事,但很多人誤解培養媒介屬性,把媒介作為簡單的信息發布渠道,卻未深思“媒體也要產品化”——冰冷的類廣告灌輸、自我誇誇其談已不再有效。媒體即產品,將媒介傳播本身視為一個需耐心打磨的產品,激發參與感,構建社群才是獲得口碑引爆的關鍵。再簡單點說,新媒體格局與傳統媒體的根本不同在於認同。在新媒體格局下,唯有認同才能產生價值。沒有認同,用傳統媒體的方式,飽和轟炸、喊破嗓門,都白搭。
2、社群:一切關係皆渠道
互聯網出現之前,品牌廠商或者零售商需要通過不斷地擴展門店來盡可能地接觸目標消費人群,互聯網的出現,打破了空間限製,使得人們可以足不出戶就能夠買到各種各樣的商品。這樣的商業現象就意味著一種商業邏輯的更迭——由搶占“空間資源”轉換為搶占“時間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