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楓當然想陪玲玲,哪怕坐在賓館,聊到天明,他都樂意。可現在,他覺得孤男寡女在一起陪著聊天,有損於他這個警察的形象。他心裏隻是想:嫁給我,嫁給我!然而,他說不出口。他也沒有理解出自玲玲口中的陪的含義。
玲玲忽然覺得自己的話有點過份,因為她的陪字,顯然在說陪著睡覺。她陪了多少男人睡過覺,她已經記不清了。想到這兒,她突然灰心了!她想即便陳大哥喜歡她,想娶她,她也不配!她應該把自己的身世原原本本告訴他。可她該怎麼講呢?這時,她的手機開始震鈴,她打開手機一看,是黃老板的短信。上麵寫道:你把我的話轉告陳警官。他人不錯,想嫁就嫁他吧!哈哈!
“嗬嗬!真逗!”玲玲剛被自己澆滅的愛情火苗,突然又從另一個地方冒了出來。“陳大哥你看,黃老板發來的短信!”
陳楓接過手機一看,一股欲火迅速燃燒到全身,他瞪大眼睛,聲音急促而又顫抖地問道:“你想嫁我嗎?”
“想的!”玲玲趕緊低著頭,雖然興奮卻略顯不安地說道。
這時,陳楓一把抱住了玲玲,一個勁地說:“那就嫁給我!嫁給我!”他雖然抱住她了,然而卻顯得非常笨拙,這種抱就像是兩個男人相見時的擁抱。
玲玲將她的小嘴輕輕地貼到他的嘴層,然後伸出她的舌尖,在他的嘴巴裏不停地攪動,翻滾。陳楓隻是一個勁地喘著粗氣。突然,陳楓用力把她抱了起來,壓到了床上。
一番雲雨過後,玲玲嚴肅而認真地說道:“我是你的人了,你想要隨時都可以,但我不能嫁給你!”
“為什麼?”陳楓聽到這句話,大驚失色,他以為剛才冒犯了玲玲,所以趕緊解釋道:“對不起!我不該欺負你!”
“我不配嫁你,我當過小姐,做過雞,有數不清的男人!就這麼簡單!”
小護士洋娃娃想嫁人,急得就像火燒眉毛一般。她的同學有結婚的,試婚的,甚至還有當媽媽的。可她竟然連初戀都沒有。她把人家說她小,歸罪於沒有男朋友,所以人家越要說她小,她越不服氣,越想嫁人。
為了要做大人,她特地起草了一份聲明給她的父母。第一,我是有名有姓的成年人,而且和你們是同事。今後無論在家,還是在單位,不準叫我囡囡,也不準叫我乖乖,可以叫姓名,可以叫女兒,最好叫同誌。第二,我是成年人,有自己的隱私,房門必須裝鎖,未經允許不得入內。第三,如果繼續幹涉我的生活,那麼,她將宣布與汪長根結婚。
小護士洋娃娃的父母看到這份聲明,如五雷轟頂,兩個人這才慌了手腳。他們請教了心理醫生,得到的答複是:青春蒙朧期的女孩,都有這種逆反心理,這表明她需要一種自我的獨立意識。父母越打壓,對抗情結也越強烈。他們想,這不可能,女兒早就是大姑娘了,怎麼還處在青春蒙朧期?他們不敢再問了,因為他們也意識到了。但前二條,他們可以答應,第三條是萬萬不能的。婚姻大事絕對不是兒戲,父母一定要把好這關,否則,上當受騙掉進火坑裏,那是一輩子的事。
小護士洋娃娃與父母吵了一架,說走就走。可她去哪兒呢?走下樓梯後,小護士突然心生一計。今天父母親和她都是夜班,反正她可以換班,今天晚上休息,到醫院陪她的英雄哥哥!
她怕父母再來糾纏,回到家,門一關,躺在被子裏又裝病了!
中飯的時候,父母叫她吃飯,她不理。晚飯的時候,父母再次催她吃飯,她還是不理。這時,小護士洋娃娃的父母親反而笑了。因為,女兒撒嬌不吃飯,那是絕望的抗議,表示她已經臨近屈服。不吃兩頓飯怕啥,她房間的零食足夠她吃好幾天呢!現在最重要的是幫她請好假。
晚上5點的時候,小護士洋娃娃的父母有說有笑地上班了。他們前腳剛走,小護士洋娃娃從床上一躍而起,急急忙忙衝到衛生間,洗漱、梳妝、打扮、然後回到房間挑衣服。
她的衣服很多,很豔,很漂亮,穿在身上誰都會誇她純情少女。可她現在非常討厭這種衣服。她想找一件露一點,飄一點的衣服,讓人覺得嫵媚、性感。可她翻遍了整個櫃子,竟然找不到一件合身的衣服。這時,她想到父親常誇她娘會買衣服,穿在身上得體、大方、動人。對!就穿娘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