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還有一名同學提出在班級投票前不必演講,根據日常表現就可以了解。這種建議可以在大二、大三年級試行,因為共同生活一、兩年後,多數同學基本了解貧困生的生活情況。但在大一年級不可行。因為每年的困難生評定時間在10月份左右,這時大一的新生剛入校,同學們還來不及深入了解情況。所以申請學生上台講述家庭情況比較可行。再者,因為麵對的是要相處三年的同學,絕大多數學生選擇了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統計結果也可以說明這一點。
(3)有兩名學生建議根據學分高低確定困難學生,這與國家、學院資助工作精神不符,不予考慮。
3.2對本班助學金評選工作的評價結果及分析
從表二可以看出,74%的同學認為班級結果符合實際情況。但也有26%的學生認為與實際情況相差較大,原因有以下幾點:
3.2.1個別困難學生羞於參與評選,導致結果與實際情況相差較大。持這種看法的學生有18%。這與表一中91%的學生認為班級評選結果與實際相符不一致。這說明班級存在著一小部分比較隱蔽的困難學生,他們羞於承認自己的困難狀況。大多數同學並不了解他們,隻有比較親密的同學才知情。但這少數同學對自己不公開困難情況而受助表示不滿。
針對這種情況,在下年度困難生評比中要安排指導教師做好學生思想引導工作。如果家庭確實比較困難,要實事求是地參與申請。自助者天助,如果自己不申請,受助的機會不會從天而降。
3.2.2認為班級存在舞弊現象的有8%。舞弊現象分兩種:結果區域性太強;個別受助學生實際並不那麼困難。在我係的確有幾個地區的學生在班內占較大優勢,但在一個班同一個地區同學有絕對話語權的情況並不存在。學生之所以反映結果存在區域性,可能是因為相似困難情況下老鄉多的同學有優勢。這也是各種投票評比中難以避免的現象。至於演講學生所說生活困難情況與實際不符現象,應該也存在,但隻是極少數。畢竟麵對全班同學講述,演講學生如果撒謊,他(她)未來要麵對的壓力太大。
3.3對困難學生評選工作的評價結果及分析
從表中可以看出,有95%的學生對化學工程係困難學生評定工作表示滿意。這說明這種工作方法評選出的學生符合實際情況。在下年度可以繼續執行這種工作思路。同時可以在大二、大三進行改進:略掉參評學生上台講述生活困難的環節。因為共同生活一兩年後,學生對同班同學的生活狀況大致是了解的。
針對目前我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際,我們將不斷完善、改進認定方法,以促進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