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民辦高校教師培訓重功利輕素養。目前,民辦高校的在職培訓較落後,民辦高校投入的資金與人力都較少,對教師的培訓功利化目的明顯,缺乏健全的教師培訓製度。很多民辦高校對教師的培訓出於麵子工程或者數據的需要,如實施研究生工程,提高教師的學曆。很少針對不同的教師專業發展需求開展有效的培訓,很多民辦高校的教師培訓流於形式,很難滿足教師的實際需求。同時,民辦高校的教師培訓側重於理論知識,注重學曆的提升,缺乏對教學技能的實際鍛煉以及對專業技術實踐技能的提升,培訓多采取集中授課的方式,“隻講不練”,不能滿足教師不同專業發展的個性化需求,很難提高民辦高校教師的專業綜合能力,且也很少有針對培訓內容的考核,培訓效果缺乏連續性。
4.民辦高校教師評價體係不完善。民辦高校的現有教師評價體係基本上是參照公辦高校教師的評價體係,民辦高校對教師的評價重學曆輕能力、重科研輕教學,重數量輕質量,對教師科研任務的考核重視的是發表論文、申報課題的數量,根本不去考慮論文、課題的研究對社會發展有沒有實踐價值,對教師教學任務的考核也是以教師是否完成規定的教學任務為主要標準,而對教師教學質量的考核也隻是停留在學生評教的層麵,很難從根本上評價民辦高校的教師專業水平。而對民辦高校教師的評價基本是與獎懲機製相掛鉤,以懲為主,達不到評價的標準就要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者評職稱、晉升上有所限製,對促進民辦高校的教師專業發展起到的是消息的作用,很難從實質上起到激勵民辦高校教師的作用。
三、促進民辦高校教師專業發展的對策
1.製定關於民辦高校教師的準入製度。針對民辦高校的生源特點以及民辦高校的人才培養目標,製定合理的民辦高校教師資格製度。現行的民辦高校教師準入門檻,重學曆與職稱,民辦高校的很多教師來源於非師範院校,缺乏專業的教育教學知識。發達國家要獲得教師資格,必須經過課程、知識與能力三個階段的測驗,要求嚴格。而我國目前高校教師資格的取得,檢測標準過低,民辦高校的青年教師進校時很少具有教師資格,入職後通過簡單的培訓,考核後即可拿到高校教師資格證。過低的門檻,導致民辦高校的教師缺乏對教師職業的深刻理解,難以形成適應教師自身的職業信念與專業發展目標。參考發達國家的製度結合我國民辦高校的實際情況,實行更加規範的民辦高校教師資格製度。通過檢測個人的課程本位,取得教師資格證,有效期為一至兩年,在有效期內,由各學校承擔新教師的知識與能力本位素質的培養,由教育主管部門製定考核標準,最終確定能否上崗。
2.培養民辦高校教師專業發展的理念。民辦高校要充分激發教師專業發展的自主意識,培養教師專業發展的理念,民辦高校要注重培養教師的主人翁意識,要讓教師明確學校的辦學定位與人才培養目標,培養教師與民辦高校發展“同呼吸、共命運”的思想,這樣才能讓民辦高校的教師把教師這一職業作為自己的終身職業,根據需要來積極發展自身的專業。民辦高校要製定相應措施培養教師專業發展的理念。首先,學校要高度重視教師的需求。隻有教師的需求與學校的需求達到一致時,教師才會對學校產生認同感,積極自主的進行自身專業發展。其次,民辦高校要讓教師積極參與到專業發展活動中。學校要讓教師參與專業發展的製度設計、選擇培訓的項目,使教師在最大程度上決定要學習什麼、怎麼學習,從而促使教師產生專業發展的興趣。最後,學校應提供良好的專業發展機會。學校應當讓教師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發展活動,豐富專業發展的內容,讓教師高效自主的進行專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