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堅持人口集中、產業發展、城鎮建設“三位一體”的發展思路
生態移民不僅僅是移民人口向農牧業轉移、向城鎮周邊地區轉移,還應該引導有條件的移民人口和其他人口向城鎮轉移。目前,寧夏貧困地區城鎮不僅規模小,而且在功能上以承擔行政職能為主,其作為經濟中心的吸納和輻射能力還非常有限。生態移民要求民族地區城鎮不僅僅作為一個行政中心而存在,它還必須承擔經濟增長的職能,為人口就業、產業發展、城鄉溝通、市場培育提供支撐。為此,該區域城鎮在產業功能上要著力培育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商貿流通業,充分發揮其在溝通城鄉間產業聯係、市場聯係中的作用。同時,還要培育其在對移民人口的教育培訓服務、市場信息服務、技術服務、資金支持等方麵的重要功能,為移民人口提供更好的生存和發展條件,實現人口的不斷集中、城鎮產業的不斷壯大以及城鎮功能和設施的不斷完善。
各地要把生態移民攻堅與沿黃經濟區建設結合起來,依托沿黃經濟區、工業園區、產業基地,形成以特色種養收入為基礎,勞務收入為主體的致富長效機製。鼓勵移民就近發展加工、運輸、餐飲等二三產業,提高移民生產經營收入,讓移民勞動更體麵、生活更有尊嚴。可采取的對策有:一是引導移民人口靠近市場、靠近城鎮的地區聚集。二是推動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促進各產業間的互動。三是加大產業化經營。在全區很多具有優勢的農產品都是具有產業化的條件,都能為民族消費品工業提供巨大的原料支持。而民族消費品工業的發展也必然會提升對農產品的需求,為農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七)加強生態移民的領導和管理
1.加強生態移民的領導
在移民開發建設實踐中,凡是管理人員和科技人員素質高的移民區,往往經濟效益明顯高於其他地區。因此,不可忽視各級幹部和科技人員的素質提高和繼續教育。生態移民的建設事業是一項艱巨的工程,將山區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川區,使他們走上脫貧致富之路,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目前,移民開發還僅僅是溫飽型的目標,要想加快推進寧夏生態移民進程,就需要一批具有科技頭腦,有文化、有才能,能吃苦耐勞的帶頭人,引領生態移民區農民發展經濟,走上富裕之路。“沒有落後的群眾,隻有落後的領導”。所以,在選拔、任用幹部的過程中,應該選任那些在困難環境中鍛煉出來的、能領導生態移民工作走向成功的優秀幹部。並進行幹部交流,將有經濟頭腦的、有創造精神的幹部派到移民區,為他們提供能夠發揮自己才能的場所。並將當地的幹部交流到發達的區域,讓他們開闊眼界,提高管理能力。隻有建立起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才能在組織方麵保證寧夏生態移民工程的成功。
2.加強生態移民的管理
一是對自發移民的管理。自發移民是一個遺留問題。在隸屬關係上,自發移民既不屬遷出區行政管理範圍,也不屬遷入區行政管轄範圍,即屬於無人管、無法管的“無政府管理”狀態。銀川市西夏區的“西馬銀移民區”就是典型案例。由於沒有組織機構,自發移民無法參加地方基層民主選舉,政治民主生活處於邊緣化;再者他們承包土地、建設宅基地等權屬沒有得到當地認同,耕地和宅基地沒有保障。已形成的自發移民區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因沒有整體規劃,宅基地建設隨意性大,房屋建築質量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供排水設施不健全,生產垃圾造成較大的麵源汙染。當地和戶籍地各項惠農政策自發移民難以享受。很多自發移民在區內或內蒙古、新疆等地以承包當地牧民的草原、牧場以及務工等方式維持生活,有的自發移民在區外聚居已形成一定規模的自然村落。
受戶籍限製,移民享受不到義務教育、新農合、低保等當地農民享受的一切優惠政策,上學難、就醫難、機動車輛入戶難。這些自發移民在戶籍地寧夏也享受不到各項惠農政策。已有很多自發移民返回原籍寧夏,強烈要求享受生態移民政策。針對這一問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南部地區生態移民的若幹政策意見》(寧政發[2012]29號)中指出:對自發移民原則上不再納入移民搬遷計劃。已在區內外定居、有穩定職業和收入,核轉戶籍、拆除遷出區原住房及附屬設施、解除原土地承包合同者,自治區按照年度搬遷安置計劃,一次性給予每戶3萬元創業補助資金。但具體操作辦法還在製定中。建議自治區根據自發移民突出問題,製定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自發移民管理條例》,明確自發移民開發的整體規劃和政策引導,保障自發移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