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3月,吳生貴、吳生楨兄弟二人再次返回金積堡,並與大革命時期曾參加過中共組織、時任金積縣縣長的白虹劍取得了聯係,經白虹劍多方做工作,將吳生楨安排到馬鴻逵部補訓二團當兵。不久他當上班長,並和連長、士兵交朋友,很快便取得了官兵們的擁護和信任。他秘密地向官兵做宣傳教育工作,吳生楨的舉動引起了寧夏當局的注意,被軍法處逮捕並關進監獄。在獄中,吳生楨大義凜然,堅貞不屈。1947年6月25日,年僅19歲的吳生楨犧牲。
9.馬子亢
馬子亢,男,回族,光緒十六年(1890年)生,甘肅省河州(今臨夏回族自治州)雙城人。其父舉人馬良與同鄉武舉馬福祥為至交。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馬福祥聘馬良為馬鴻逵私塾教師,馬子亢從此與馬鴻逵同窗三年,感情頗深。由於這種特殊關係,馬子亢借馬鴻逵權勢,於1925年任營長,1926年升團長,繼而升為混成旅旅長。次年,馬子亢任旅長時因貪汙軍餉,被馬鴻逵免職。
1929年,馬鴻逵又委任馬子亢為河南省臨潁、蘭封縣縣長。但其任職期間對百姓敲詐勒索,引起公憤,馬鴻逵無奈將其革職,送回寧夏,在寧朔縣蔣鼎堡安家。1930年,馬子亢又任寧夏省紙、煙、酒特管局局長,次年任豫旺縣稅務局局長,後又任省參議員。此人本性難改,依舊侵吞公款,官民議論紛紛,馬鴻逵任寧夏省主席時,再次罷了他的官。
馬子亢在寧朔縣蔣鼎文家寨安家,放高利貸,巧取豪奪,大肆搜刮民財,強占田物。馬子亢還乘馬鴻逵抓兵成災,百姓欲逃無路之機,收留逃兵役的壯丁長期為他無償勞動。馬子亢奸汙民女多人,手段殘忍。
馬子亢在蔣鼎19年,橫行鄉裏,魚肉百姓,奸淫婦女,無惡不作,血債累累,罪大惡極。1951年6月28日,寧朔縣人民政府進行公審,對馬子亢執行槍決。
第四節寧朔縣府的遷徙——水城小壩
小壩東有泰民渠,西有大清渠,中有漢延渠、惠農渠,還有羅家河,四渠一河由南向北穿城而過。自西向東,南有紅旗溝,北有永慶溝,溝渠配套,排灌成網。
《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寧朔縣條記載:寧朔縣“漢靈武縣地。隋唐為懷遠縣西境。元為寧夏路西境。明分置寧夏右屯衛。清改置寧朔縣,與寧夏縣同為甘肅寧夏府治。民國廢府,移寧朔縣駐滿城,與寧夏縣分治。原屬甘肅寧夏道”。
清雍正二年(1724年)建寧朔縣,隸甘肅省寧夏府,縣名寧朔是借用古縣名,意謂安寧的朔方之地。清雍正二年(1724年)建縣時寧朔縣府設在寧夏府城東北2.5公裏處的舊滿城。乾隆三年十一月(1738年12月),地震坍毀,遂遷至府城內西大街,縣署由原道署基址改建。光緒二十年(1894年),知縣傅維祜於府城地藏庵北巷重新建築縣衙。民國初年,移縣城於府城西門外7.5公裏的平湖橋東南處的新滿城,寧朔縣行政公署設於原將軍衙門,西邊花園1所,樹木陰濃,怡人性情。民國十八年(1929年),隸屬於寧夏省。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寧夏省政府要在新城修建飛機場,故將寧朔縣政府遷至望洪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