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七歲相識並進入對方的生命,然後再也走不出來。
他看著窗台上綠色的生命,生機勃勃,旺盛而持久。他突然笑了,發自內心的笑出聲來。軒推門而入,看到這樣的笑容,怔了一下,然後站在一旁,不發一言。這樣的女孩是他所能接受的,她懂得如何與他相處。
軒知道他是不能去愛的,這是她的聰明之處,也是她的悲哀之處。相對於那些盲目自是,自以為可以得到他的愛而故意在他麵前故作姿態的女人來說,她知道一些事的不可能。可是,她的絕望在於她同樣不可救藥的愛上課這個男人。
她遇見他的那年,她十歲,他二十五歲。她被賭博的父親虐打,正趕上他去做推銷,看到棍棒下四處逃竄的她。他衝過去把她的父親打倒在地。她死死地拉住準備離開的他。然後,他帶著她,回了家。
他們在一起生活了十年,他賺錢,養她,供她讀書。
他們之間隻有很少的對話。和他生活的十年,她沒見過他的任何朋友。除了他,她不再認識的任何人。隻有他,相依為命。她喜歡“相依為命”這個詞。她知道這是屬於她的幸福,僅僅是她一個人的。
他並不知道要如何與人相處,以社會的方式。他不屬於這個世界,不屬於任何人。他沒有辦法以理所當然的姿態來生活。他如此孤單。即使是身處人海,仍然是空蕩蕩的,不知所措的孤單。
他和她在一起生活十年,可對他來說,這仍是一個人的十年。他進入不了他人的生活,也沒辦法讓他人踏入自己的領地。他對未知的恐懼使他對外界時刻保持警惕,不肯輕易靠近,亦不讓別人靠近。對自己的保護近乎病態。從十三歲開始,便如此保護著自己。
他最終還是離開了學校。他們見麵。馬路邊,不時有運煤的車子經過,卷起漫天的黑塵。他側過頭去看她的臉,沾滿灰塵的臉,在傍晚的陽光下,顯得疲憊。
“我們走吧,”她說,“我想離開,和你一起離開。”
“我會離開,子爰,但我想一個人,是的,子爰,讓我一個人。”
她不再說話,轉身離開。他看著她走遠,她一直沒有回頭。
他不知道這次離別意味著什麼,他隻是執意要從她身邊走掉。他知道,她不會挽留,不會多說一句話。過去他恨她的冷漠,她從來不說任何讓他感覺踏實的話。她不肯輕易付出感情,去任何人都如此。他也不例外。
七歲時他遇到她。她坐在田埂上,將爬到她身上的大螞蟻一隻隻弄死。他指責她的殘忍,她冷淡的說螞蟻冒犯了她,就該死。他坐在她旁邊玩起了泥巴,她看著他,然後帶他去小溪裏捉小魚和螃蟹。
他們很晚回家,父親責罵他。她躲進了房間。
第二天,母親把他們送到學校。離開的時候再三叮囑他照顧好妹妹。
母親是家中的長女,聰明大方,頗受家人喜愛。而她妹妹的出生粉碎了長輩想得到男孩的心願,從小便受到冷落。她妹妹對此頗有怨結。在母親風光出嫁的那一天,她妹妹和同村的一個男人走了。她的父母又惱又氣,不肯去尋找這個讓他們蒙羞的女兒。幾年後,她妹妹突然回來,兩個人。隻是,另一個不是那個男人,而是一個孩子。她的父母幾經歲月的磨損,終是對女兒的想念多過了氣恨,也就接受了這一切。隻是她妹妹已是熬得滿身疾病,短短幾年,便離開了人世。因為覺得對妹妹有所虧欠,於是決定將妹妹的女兒接到自己家,要將她撫養成人。妹妹所缺失的愛,她想要給她的女兒。
子爰很少說話,隨她媽媽姓王。她從不跟任何人提起自己的父親,她的母親也從未提起過離家數年的生活。所以,關於她的父親和那幾年發生的事,沒有人知道。
他再一次在頭痛中醒來,看到要穿戴的衣物已經擺在床邊。他迅速地穿戴好。在從臥室去洗手間時,聞到了玉米粥的香味。他突然想要成家。他在吃早餐的時候說:“我們結婚吧。”軒拿著麵包的手在嘴邊停下,有那麼兩秒鍾,她的腦子裏一片空白。“好。”然後她答道。
她沒有辦法了解這個男人,但可以留在他身邊仍然是她所求。如果沒有辦法了解,就走在他後麵吧,按他的步伐走。她想,這樣至少不會迷失方向,走向他的方向。
她在內心暗自高興,可不動聲色。她不想讓他看到她的卑微。盡管從一開始她就以卑微的方式來到他的身邊。她一直知道自己的地位,在他心中的地位。現在,她依舊明白他並不愛她,可他要取她。她將成為他的妻子。如果注定沒有事實,那麼有個形式,也就給了她莫大的安慰。她是歡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