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說用電烙鐵作畫能否像運用畫筆那樣揮灑自如,就是那葫蘆也不是“拿到籃裏都是菜”,個個能上畫的啊。俗話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首先就得挑選那些個形、色入眼的葫蘆。為此,他在閑暇之時,到全市的各個花鳥市場,猶如在大街小巷巡邏,搜尋犯罪嫌疑人那般,睜大著一雙警惕的眼睛,尋覓能夠入眼入畫的精品葫蘆。一旦看到哪個攤位上有外形端正、色澤鮮潤的葫蘆,便似出鞘之劍,“刷”地“飛”到攤主前,“搶”到在手,唯恐晚了一步被他人“掠奪”去。然後,手捧“寶葫蘆”喜形於色,回家途中,一路歡歌。
風塵仆仆地趕回到家裏後,自己則像個將軍檢閱儀仗隊般,仔細巡視一圈,再從精品中拎出個“極品”級的葫蘆置於一端,作為上畫的首選“人選”。接下來的程序則是選擇能夠上葫蘆的畫。這時的張哲明便完全沒了起先的那種“氣宇軒昂”的豪邁之勢。立馬就像個儒雅斯文的書畫鑒賞家,手捧功夫茶,將家中收藏的明清兩代名家畫冊一一取出,細細琢磨、端詳。然後根據葫蘆形狀的大小、色澤的分布,挑選一幅能與之相匹配的畫作作為臨摹創作的“素材”。接下來的便是“烙鐵繪葫蘆”程序。
說起這個烙鐵繪葫蘆,筆者也算是夠孤陋寡聞的。在采訪張哲明之前,說實在的,我確是聞所未聞。如今才知,幹這個活,還必須具有工匠的精巧手藝。因為他手中揮灑的不再是畫筆,而是電工用的電烙鐵,且這電烙鐵又不是焊電線,而是要在滑溜溜的葫蘆上灼燙,然後借灼燙出的一筆筆焦黃的烙痕,勾畫出一幅精美的“國畫”。這活絕非純粹的畫家所能攬下的。但它偏又確是畫家在畫,而不是電工在隨意灼燙。殊不知,烙鐵繪葫蘆同樣需要畫家在意境、構圖、用筆、設色等環節上掌握其神韻。同時,灼燙時的力量和時間的把握,都必須恰到好處。這畢竟也是藝術創作,而不是隨心所欲的塗鴉。別的不論,單就怎樣在葫蘆上構圖,就頗令張哲明費神。這“構圖”也叫“章法”。可在張哲明的眼中就是“經營位置”。“多不厭繁,少不厭稀”。無論是大開合還是小折枝,都如一個獨立完整的樂章,要有主從、有聚散、有序幕、有高潮、有尾聲。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統統必須“經營得法”。
於是,每當夜深人靜之時,張哲明全神貫注地陶醉在“情為之動、神為之奪”的創作意境之中。驟急舒緩信手拈來。所點之處,輕如煙雲,重似磐石,緩者凝重,急者當風,輕抹重捺皆見精神。如今,張哲明的葫蘆畫也算是小有名氣了。在盧灣公安分局舉行的藝術展上十分吸引眼球,並被放入分局的展示廳作為“永久收藏”。而他放在自己的辦公桌上自我欣賞的葫蘆畫,經常會一不小心就不翼而飛。正當他急得滿頭大汗時,突然就會有一個電話打到他手上:“哲明啊,你那個寶貝葫蘆我收藏了哦,謝謝啦!”
難怪筆者剛才在把玩他辦公桌上的葫蘆時,會得到他那一番“看看可以,但千萬不能拿走啊!”的警告。聞得宋初有個陶穀的文人曾經有過這樣兩句可謂是“千年一歎”的感慨:“可歎翰院陶學士,一生依樣畫葫蘆。”可是,在21世紀的今天,在上海,就有這樣一個警察,不說一生吧,至少是半生在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奮別樣畫葫蘆。此中意味正如某君所言:“借尋常之物而求其不尋常之意境且得個中真味者,哲明是其人矣!”
編輯:沈海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