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化領軍人物”的罪與罰(1 / 3)

“文化領軍人物”的罪與罰

反腐報道

作者:武軍壘

創刊31年的《中學生學習報》是全國中學綜合教輔第一報。讓人吃驚的是,學生心中這方淨土也藏汙納垢,暗流湧動,原社長馬五勝和原黨支部書記劉誌偉都是正處級領導,在文化領域也工作數年,卻因貪腐雙雙落馬。他們不但收受賄賂,劉誌偉為了自己的公司利益還向馬五勝行賄159萬元。最終,馬五勝被判受賄罪,劉誌偉被判受賄罪、單位行賄罪,二人分別被法院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文化領軍人物”的驕人業績

創辦於1982年10月5日的《中學生學習報》,是我國第一家以中學生為主要讀者對象的知識性周報。2006年,隸屬於鄭州市教育局的《中學生學習報》劃歸河南出版集團主管主辦。2007年12月,河南出版集團轉製為國有獨資的中原出版傳媒集團。2009年,《中學生學習報》社轉製成《中學生學習報》社有限公司,出版有《中學生學習報》、《學生學習報》、《今日英語報》和《試題與研究》。該報創辦半年後,單期發行量就達到100萬。1986年,單期發行量300萬,在全國同類報刊中發行量最大。從2007年開始,《中學生學習報》的期發行量一直穩定在1000萬以上,成為全國中學綜合教輔第一報。徐向前、茅以升、楊振寧、曹禺、二月河等都曾為該報社題詞。

在2003年和2004年全國教輔報紙質量評比中,《中學生學習報》蟬聯第一名;2005年榮獲第二屆中國優秀少兒報刊獎;2006年榮獲全國教輔報紙質量評比一等獎;2007年在全國教輔報紙質量評比中成績優秀;2008年榮獲全國教輔報紙質量評比綜合類第一名,獲得新聞出版總署報紙質量免檢資格。2012年7月8日上午,《中學生學習報》創刊30周年慶典活動在河南舉行。

從客觀上說,以上成績的取得,馬五勝功不可沒。2004年至2011年期間,馬五勝先後擔任《中學生學習報》社總編、總編兼社長。馬五勝提出了“麵向市場,服務讀者,品牌經營,創新發展”的發展理念,建立了以市場為導向、以品牌為核心、以發展為主線、以讀者滿意為中心的品牌建設戰略。2010年12月,由河南省委宣傳部舉辦的“首屆河南省文化產業十大領軍人物”評選活動中,馬五勝成為20名候選人之一。2011年以前,坐落在鄭州市金水區工人新村的《中學生學習報》,一直以正麵形象示人。

飄飄然地撈一把

然而,伴隨著榮譽和掌聲,風光無限的馬五勝有點飄飄然了。“撈一把”的念頭,也在他心頭慢慢滋生。職工們發現,以前勤勉敬業、以報社為家的馬五勝變了,有關他和劉誌偉貪腐的負麵消息不斷傳進職工們的耳裏。

劉誌偉的身份較為特殊,2002年元月至2010年10月,他任《中學生學習報》黨支部書記,對報社的管理行使一定的職權。他還是中報報刊圖書發行(鄭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報公司”)董事長、股東,中報公司的實際負責人,他是馬五勝跟前的紅人。

後來,《中學生學習報》職工檢舉揭發馬五勝、劉誌偉等人腐敗的材料不斷。舉報材料中稱,報社員工待遇低,一直不加薪。報社領導卻帶頭貪汙腐敗,把報社變成了自己的小金庫,把國有資產私有化,卻經常教育員工要廉潔自律,真是惡心。

報社職工所反映的問題引起了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的關注。2011年4月上旬,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和安陽市人民檢察院指定,湯陰縣人民檢察院對馬五勝、劉誌偉涉嫌經濟犯罪一案進行偵查。這年4月11日上午,馬五勝被辦案人員帶走。馬五勝到案後,審訊小組製訂了周密的審訊方案,馬五勝承認了收受郭某等人賄賂的事實。

原來,在該報職工郭某任職提拔及承包報社某業務的過程中,馬五勝為其提供幫助和支持,作為“報答”,郭某替馬支付了鄭州某小區的購房首付款11.87萬元。後來,馬五勝又主動交代了收受劉誌偉巨額賄賂的事實。2004年5月,時任《中學生學習報》社黨支部書記的劉誌偉注冊成立了民營企業——中報公司。中報公司的前身是《中學生學習報》周刊發行部,主要從事發行銷售《中學生學習報》周刊報紙和教輔圖書。中報公司的順利成立及後期運作,與時任該報總編輯的馬五勝的大力幫助密不可分。在馬五勝的支持下,中報公司與《中學生學習報》簽訂了合作協議,承包了該報的出版發行業務,報社還出麵讓中報公司獲得了鄭州市新聞出版局頒發的報刊批發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