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潑糞水,陷囹圄(1 / 2)

潑糞水,陷囹圄

法治在線

作者:葉青 蘭鈺燁

常言說得好,忍得一時之氣,免得百日之憂。

可家住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某小區的莫耀明對此卻充耳不聞!年過半百的他,因忍不住一時之氣,做出了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情來。結果,他被告上法庭,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現在他悔得腸子都青了!

門麵莫名被人潑牛糞

2012年10月10日上午,時年55歲的莫耀明接到承租戶的電話,說門麵前被人潑灑了牛糞,擋住了整個門麵的出路,難聞的臭味讓其無法經營。

聽罷,莫耀明趕緊去到自己位於柳北區雙衝橋附近的一處門麵。人未走到跟前,遠遠就聞到一股臭味,還看到路過此地的人一個個都捂住鼻子!

是誰幹的?有什麼協商不了的事情,非要采取如此極端的手段呢?莫耀明左思右想,自己並沒有得罪過什麼人啊,誰會這麼缺德!

從外圍人中推測,莫耀明想不出是誰,他轉而尋思自家人。不想沒事,一想,還真找出一個懷疑的對象。這個嫌疑人不是別人,就是自己的弟媳許小禎。

不錯,一定就是她。莫耀明之所以認定是她,是因為他在2010年的時候,造了一棟違章建築的房子,許小禎就想來爭搶。為此,還跑到城管那裏告發,所以最能背後捅刀子的,非她許小禎莫屬!這等潑糞水的卑劣之事肯定是她幹的。除了她,不會有第二人。

門麵遭人潑糞水,這擱在誰的身上能不生氣?這個門麵是莫耀明用來出租的,每月坐享600元的租金。現在給許小禎這麼一折騰,以後誰還會租用?莫耀明越想越覺得憋屈,氣得牙癢癢。既然你要斷我的財路,那麼我也不會讓你好過。他決定要修理修理這個可惡的許小禎,讓她知道“兔子急了也會咬人”的道理。

於是,莫耀明將自己清理的糞便裝了一小桶,尋找時機要對目標下手。

弟媳被淋糞

10月12日的中午,“討說法”的時機終於來了。莫耀明發現許小禎所駕駛的出租車停在柳北區勝利路北端橋對麵的馬路邊,於是便拿出事先準備好的一塊釘有鐵釘的木板放在車輪下。

下午一時許,許小禎開車時,輪胎被紮破!在許小禎更換輪胎時,莫耀明即上前質問許小禎,為何要將牛糞潑到其門麵前,並要求許小禎去清理糞便。許小禎不承認是她所為,不願意清理。為此,雙方發生了激烈的爭執……

當許小禎換好輪胎,正低頭用水洗手時,令人感到惡心的一幕發生了。她感覺有人向自己頭上淋液體,伴隨著一股惡臭味,許小禎才發現自己的頭上、身上滿是汙穢物。

許小禎回頭一看,是莫耀明拿了一個小桶在淋她。淋完後,莫耀明拔腿就跑了。許小禎氣得七竅生煙。倍感受辱的她隨即報警,公安人員接警後將他們帶走調查……

翌日,公安機關對莫耀明作出了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真是印證了那句老話:衝動是魔鬼。

三天過後,莫耀明以為事情就此了結了。可他想得也太天真了。當街被糞水淋頭,誰會善罷甘休?況且這個人,還是和自己有矛盾的人。

事發後,受害人許小禎常常遭人恥笑,給她的身心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創傷。她深感難以麵對親朋,難以麵對鄰裏。因此,整日悶悶不樂,鬱鬱寡歡,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

奇恥大辱難下咽

為雪恥,也為了讓魯莽的莫耀明受到應有的懲罰,讓他日後長長記性。2013年1月21日,許小禎以莫耀明犯侮辱罪,並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為由,向柳北區人民法院提起控訴。請求法院以侮辱罪追究莫耀明的刑事責任,並判令莫耀明向其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1萬元。

2013年6月13日下午,柳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庭審中,許小禎氣憤異常,慷慨陳詞:“我國法律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可莫耀明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將糞水潑向我身上,使我當眾出醜!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懇請法院判決莫耀明有罪……”

許小禎提供的證據有:案發當日拍攝的頭部、身上有黃色汙穢物的相片四張;她在公安機關的陳述;莫耀明在公安機關所作的供述和現場指認筆錄及照片;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出具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等。

麵對這些證據,莫耀明沒有否認,但他辯稱說:2012年10月10日,是許小禎先將牛糞潑到我用於出租的門麵,我才將牛尿裝進一個桶內,準備倒在許小禎的頭上。但是許自己站起來時,不慎將牛尿碰翻,才淋到她頭上的,並不是我倒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