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奢侈品腐敗隱痛(1 / 2)

奢侈品腐敗隱痛

人與事

作者:四賓

十八大召開之後,隨著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係群眾的“八項規定”、反“四風”等政策的出台,社會輿論對公務人員的監督也隨之加強。奢侈品銷量應聲“下落”,一些奢侈品牌高增長隨即遇到“瓶頸”。然而,從2013年偵破的腐敗案件來看,奢侈品腐敗問題依然存在於很多行賄受賄的案件中,成為反腐敗無法回避的頑疾。

公權患“腐”病

其實,我國的奢侈品腐敗很大程度上來自於求人,確切地說是求官。全國政協委員、民建陝西省委副主委周新生在政協大會發言時說:“我們國人的生活中,存在大量求人的事,生老病死都要求人。求人者求人,被求者也求人,交織成一幅中國式求人圖卷。”在求的人與被求的人心目中有一個心照不宣的意識,即事情辦的效果往往與“禮”的貴重程度有關,因此,作為高價值的奢侈品成為賄賂的“寵兒”也就不足為奇了。從目前的腐敗案件來看,大部分貪腐案件都存在奢侈品腐敗問題,而且連續多年有官員因此問題落馬。

在2008年遼寧省撫順市政府原秘書長江潤黎案,2009年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局長周久耕案,2010年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司法局原局長文強案,2012年陝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黨組書記楊達才案中,奢侈品都扮演著腐敗的重要角色。

2013年2月,中共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因涉嫌嚴重腐敗案件,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並依法處理。其落馬原因中就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禮金、貴重禮品等。

2013年5月11日,有關部門對劉鐵男及妻子、兒子在北京的三個住宅、在太原一個住宅、在青島一個住宅展開搜查。在搜查過程中就查出:其擁有鑽石、翡翠珠寶飾物25件,名貴手表九塊,齊白石、傅抱石真跡名畫五幅。

2013年8月,大連市旅順口區人大副主任張樹槐腐敗違紀曝光,據相關報道顯示,張樹槐的女兒手戴1克拉左右的大鑽戒,手拎奢侈品LV的包(價值1.8萬元左右),而且擁有多個奢侈品包。張樹槐同樣不擇手段收取他人賄賂,長期抽軟包中華煙,喝的是茅台酒,戴的是名牌手表,穿的是高檔服裝。

奢侈品腐敗之所以橫行無忌,其原因之一是一些單位在采購奢侈品過程中,往往在報銷發票上隻寫一些比較模糊的字眼,如辦公用品、禮品、食品等,這無疑給後續的審計工作帶來麻煩,你也不知道每一筆錢究竟花在什麼地方。一位姓夏的政府采購和奢侈品店的中間人曾告訴財新網記者,自己從做南方某省政府采購單開始,現在已經做過十幾單包括市級和省級政府的奢侈品采購。最大的一筆出現在某年“兩會”前,一次性采購國際頂級男裝奢侈品牌100件西服套裝,其中最貴的單價11萬元。而老夏能夠為政府提供的則是高達幾百萬元數額的“可以用的”發票。

官場“圈子病”致“腐”

幾千年的“官本位思想”鑄就了我國官場奢侈的消費文化,似乎沒有奢侈品的官員好像失去了在官場立足的“麵子”,因此為了在他們這個圈子中能夠“體麵”,他們試圖用一些外在的東西來彰顯出“與眾不同”。

在官僚科層製度的熏染下,權力擁有者,往往在收受奢侈品時也將相互之間的隸屬關係移植其中。例如,處級幹部戴1萬元的表,那麼廳級的就要戴1.5萬元的;如果廳級的佩戴1.5萬元的,那麼副省級的很可能需要戴2萬元的。當然這隻是個比方,但是很具有普遍性。如果自己比領導擁有的奢侈品貴重,那麼自己會特意注意,力圖始終體現出自己的下屬“身份”。起碼在公眾場合,下屬們是很注意這一點的。

如此看來,與其說奢侈品在彰顯權力,倒不如說,權力在這種畸形的官場文化下被“綁架”,可怕的是,對於每一個躋身官場的官員而言,他們必須諳熟其中的規則,今天你為了爭麵子去“壓”別人,別人為了爭麵子去“壓”你,你為了取悅領導會“讓”領導,領導同樣也會去“讓”他的領導,在這一“壓”一“讓”之間,壓出了仗“勢”欺人,讓出了因“勢”利導。一個“勢”字道出了中國幾千年的官僚文化,真可謂進可攻,退可守。你既“怕”它,也很“戀”它。周久耕是這樣,楊達才也是這樣;文強如此,劉鐵男亦如此。

社會“製度病”促“腐”

相比以往的收受貨幣而言,奢侈品腐敗更加具有隱蔽性。因為,就奢侈品而言它本身的性質是私有財產,官員擁有奢侈品這一舉動,無論是從來源上,還是從數量上說都不是很明朗,有關人員在核實財產的過程中,很難定性哪些“財物”是合法所得,哪些又是非法所得。對於奢侈品而言如果沒有行賄人的指證,就無從判斷是否屬於犯罪證據。這樣一來,無形中給受賄罪的量刑帶來了很大的阻力。充其量也隻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