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府將李光昭“情願報效”的好人好事向皇帝轉奏,上諭從之,並遣成麟偕往。二人先去湖北,打聽了四川的行情,發現原木出川運京,費時費力費錢,隻好作罷。二人旋又去了福州。閩地不產佳木,去做啥?內需拉動不了,去沿海做外貿唄。十三年三月,法國商人播威利,從東南亞販運木料來華銷售,不意遇見李欽差采辦園工,托人驗明公文,確有其事,大喜,遂與李光昭談業務。李光昭侃侃而談,談了幾天,隻不說付現款。播威利想,終歸是皇室工程,貨到付款,可以接受。於是,雙方議定,35000尺木料,價值54250兩,運到天津再付款,為表誠意,李光昭給了十兩的定金。
接下來的計劃是這樣的:成麟向內務府虛報,外洋木料價值三十萬,按照工本、報銷是1:3的比例,內務府可向朝廷申報至九十萬,除了原定三十萬的報銷不必算錢,尚有六十萬,則應計入工程款,從內務府支領。領出這六十萬,以五萬餘兩給付外商貨款,剩下的五十多萬,則上至主管工程的內務府大臣、堂郎中,下至有關的郎中、主事、筆貼式,皆能從中分潤。李光昭從旁,亦要分一杯羹。一旦竣工,諸位還有升官的指望。五萬的貨物以九十萬報銷,是不是太過分了?清人或訝其無忌憚,今人則未必,隨便穀歌一下,您就知道了。
可憐的是,計劃趕不上變化,出事了。李光昭此前從未做過木料生意,不識貨啊。而且,他一生貧苦,即使鄉間大屋,也隻見過而沒住過,又何能揣想禦園宮殿所用木料的雄偉,以致所定木料,全“不合柁梁檁柱之用”,隻“宜配修海防炮架等項”。六月,洋船抵津,皇帝有旨,著直隸總督李鴻章派人趕緊解京。鴻章往港口一看,哪來的喬木,隻見兩個衰人,一船劣植。李光昭衰,從北京來驗貨的技術員拒絕驗收,憤而回京,撇下他,獨自應付洋商的索賠;播威利衰,收了十兩銀子,將木料辛苦從福州拉到天津,竟然一文錢也收不到。李鴻章沒辦法,隻得將本土衰人收監,訊明真相,請朝廷定奪;對外洋衰人,好言相勸,終以天津機器局的名義,“權宜收買”。
秋後,李光昭處斬。內務府諸人,俱以本心願為皇室出力,不幸受了詐騙,罪無可逭,情有所原,革職降級有差。不多時,各複原官,甚有升了的。畢竟都是忠臣,再隔二十年,還靠他們拿海軍軍費修頤和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