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與“她”的互為存在關係
存在主義,與其說是一種哲學思想,不如說是一種倫理思想,它探討人自身、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係。在薩特看來,人的存在不是通過概念或某種知識的理論以抽象的方式被把握的,而是通過存在—他人,在與存在—他人不期而至的相遇中自我揭示和自我把握的。可以說,若沒有他人的存在,也就體現不出人的存在價值和意義,因此人與人總是以某種關係存在於這個世界上。戰後韓國社會遭到重創,人們的價值觀和文化傳統遇到了巨大危機。在現實中找不到自我存在價值和希望的詩人,在詩文中透露了自己內心對自我存在的探求,通過與他人的呼喚名字,互相找到對方存在的願望和對理想世界的美好憧憬。
就像我呼喚她的名字
有誰能否叫出我的
符合我的色彩與芬芳的名字
我也要走向她
變成她的一朵花
我們都想變成
某種東西
我對於你,你對於我
成為一個不能忘懷的含義。
第三節中,“我也要走向她,變成她的一朵花”, 表達了 “我”內心的願望。即,渴望有人像呼喚花的名字一樣也可以呼喚我的名字,使我成為他人心中的存在者。這也表現出了不想獨自存在的強烈感情,體現出了通過他人,展現“我”存在價值的渴求。而這裏的“符合我的色彩與芬芳的名字”,則展現了 “我”的存在的獨特性,從另一層麵表達了詩中的“我”對自我存在的美好憧憬,希望也可以和“花”一樣,具有獨特的存在意義。
最後一節以“想變成”這一動詞語尾,強調了“我”和“你”成為對方有意義的存在的內心渴求。“含義(
眼神)”這一詞語,經常出現在金春洙的詩歌中,在這裏的“含義(眼神)”是賦予沒有意義的“她”以“花”這一存在意義的一個注視。而這個注視,則成為了與他人交流的契機,成為了解自我存在意義與價值的機會。“我們”想要“成為一個不能忘懷的含義” ,使得 “我”和“她”的關係變為了“我們”。透露了希望“我”與他人能夠成為“不能忘懷的含義”這一內心獨白。整個後兩節,昭示了存在主義的人與他人關係的思想,那就是人可以通過他人的生活,來透視我們自己的生活,了解到自己的真實麵貌,從而找到自我的存在價值。 四、小結 所有的存在主義者都認為,對於人來說,“存在先於本質”。薩特對此有很好的闡釋,他認為,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然後按照自己的意誌而造成他自身。總之,人是一種自我設計、自我選擇、自己規定自己、自己造成自己的存在物。“懦夫是自己造成懦夫,英雄是自己造成英雄”。在詩人眼中,“花”是世界上存在的事物中最完整、最絕對的存在。詩人把“花”哲學化,把她比喻為一種生命的極致,絕對的真理,也是詩人一直追尋的所在。詩文借助“我”這一命名行為,展現了人作為存在的主動性,想從戰後現實的不安、苦惱中解脫的自我選擇和自我救贖,以實現自己價值,找到自我存在的本質的過程。同時,通過詩中的自我與他人的關係建立,表達了想為不能被忘懷的,成為有意義的存在的美好願望。 參考文獻 [1] 金柄瑉,許輝勳,崔雄權,蔡美花.朝鮮—韓國當代文學史[M].北京:昆侖出版社,2004:91. [2] 艾士薇.裏爾克的詩學對存在主義的影響——以海德格爾、薩特為例[J].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2012,65(1):117-118. [3] 趙康實.金春洙對裏爾克的接受以及文學性探索[J].韓國文學研究,2014,46:217. [4] 趙潤晶.金春洙詩歌的精神世界和創作手法[J].龍鳳人文論宗,2004,33:98. [5] 汪邦瓊.薩特的本體論思想研究[M].上海:學林出版社,2006:89. [6] 徐崇溫.存在主義哲學[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