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家鄉回來之後的幾天,我變得非常安分。除了吃飯,幾乎大門不出。隻窩在兩坪多的房間裏,一心三思地將從文具店買來的一疊疊色紙放在桌上,折成紙鶴。
在見到桌上一隻隻的紙鶴之後,劉謐香問道:
“你該不會在折千紙鶴吧?”
“是啊,就如你看到的。”
劉謐香從幾十隻的紙鶴裏抽出一隻藍色的紙鶴,用手指捏著兩側的翅膀,津津有味地盯著瞧。
“你打算獨力折一千隻紙鶴嗎?為了許願嗎?”
“為了死前餘生的幸福而折。”
無所為而為的工作令人愉快。桃紅色、紅色,橙色、黃色、黃綠色、綠色、水藍色、藍色、紫色,房間被各色的紙鶴所淹沒。
桌上的紙鶴從桌邊傾泄落地,又被左右擺頭的電風扇吹散在房間的地板上,原本毫無生氣的榻榻米房間頓時增色不少。
我見了滿屋色彩繽紛的紙鶴,心中泛起渺小的成就感。
或許越是無意義的美麗行為,心中的祈願越是純粹吧!
在專心折紙鶴的過程中,我好幾次想開口與劉謐香交談,卻努力地壓抑著這份心情,因為我不想讓自己太過依賴她。我發現這麼做之所以能讓自己安心,是因為這種做法裏藏著某種不適切的想法。
另一方麵,劉謐香對我的態度也逐漸軟化。眼神若有交會,也會讓視線避向一旁。比起之前劉謐香將我當成物品看待的眼神已溫暖許多了。
或許是因為前幾天在車站的談話讓彼此打開心房,但也有可能監視員被命令在監視對象的壽命逐漸減少時,必須對監視對象溫柔一點吧。
不管怎麼說,她隻是因為工作的關係才待在我身邊,要是忘了這點,不切實際地胡思亂想,到時候一定會遭殘酷地背叛。
耗時五天,折紙鶴的工作總算完成了。重新數算紙鶴的數量時,發現有幾隻紙鶴折得特別精致,遠超過我所折的紙鶴。
想必有人趁著我睡覺的時候,偷偷幫忙折了幾隻吧。
我將千紙鶴用線串成一串,垂掛在天花板上。
接著讓我談談信件的事吧。
折完紙鶴的那晚,我打算洗牛仔褲時,摸了摸口袋,才發現有一張折好的信紙。
上麵寫著“給十年後的自己”。
從挖出時光膠囊的那天起,這張信紙就這樣塞在口袋裏。
我將牛仔褲翻好麵放入洗衣機裏,重新閱讀起已讀過一遍的這封信。
裏頭寫的是:
給十年後的我。
有件事隻能拜托你。
十年後,若我還是沒人要,請你務必去見宜靜一麵。
如同宜靜沒你不行,
你也不能沒有宜靜。
我刻意將這封信拿給宮城看。
“沒想到十年前的你這麼坦率啊!”讀完信的劉謐香,似乎有點佩服:“那你接下來打算怎麼做?”
“當然是去見宜靜一麵啊,”我直率地回答她:“我也差不多該了解這麼做有多麼愚蠢,有多麼地徒勞無功,對一個十年不曾一見的青梅竹馬如此執著,到底是件多麼可笑的事。但這可是十年前的自己所拜托的事情啊,十年後的我想尊重這項請托。的確,我可能會因此而再次傷心,也可能承受更多的絕望,但不去見一麵,我怎麼也無法讓自己死心……就算一次也好,在生命的盡頭裏,我還是想跟她見個麵,聊聊彼此。而且我打算將賣掉壽命所得的兩萬交給她,當成是一種對她的報恩,隻可惜有幾千已被我揮霍掉了。我想,劉謐香你一定會反對我這麼做,但既然是我賣掉壽命換來的金錢,用途應該由我自行決定吧?”
“我不會阻止你喔,”劉謐香說:“因為這份心情,我也不是不能夠體會。”
我完全沒想到劉謐香會如此地肯定這件事,頓時之間整個人愣了一下。
此時的我,完全不想深究劉謐香話裏的意思。
劉謐香的意思並非“不是不能夠體會”。
而是完全明白這份心情。
遠比我還早之前。
“我明天早上打算去宜靜的住處一趟,她現在應該待在娘家吧?”
“是的,與丈夫離婚後,就一直待在娘家。”
回答我的問題之後,劉謐香像是要窺察心思地看了看我的眼睛,她還是擔心在我麵前提及宜靜,會讓我反感或是莫名地發火。
為此,我若無其事地說了“謝謝”。
劉謐香才放心地回應“不客氣”。
若要說明為什麼我知道宜靜搬家之後的地址,就得從十七歲那年的夏天,一封由宜靜寄給我的信件說起。
我還記得在讀過宜靜的這封信之後,隱約地覺得有點不太對勁。
這封信一點也不像是出自宜靜之手。
信裏寫的全是無關痛癢的事情,例如考試太多沒空讀書、這封信是趁著準備考試的空檔才能寫,或是想上哪裏的大學以及寒假時想來找我玩。
這些的確是十七歲女生會寫的內容,字跡也的確是十七歲女孩子的字跡。
但問題在於,就是這樣才令人感到奇怪。如果這封信的主人是個平凡的十七歲女生,那一點也沒什麼好追究的,但寄來這封信的人可是宜靜啊,是有著不輸給我的扭曲性格,又與平凡無緣的她啊。
明明是宜靜寫的信,為何信裏看不見半句挖苦與抱怨的話?那位內心諸多曲折的宜靜到哪裏去了?難道長到十七歲之後,個性也跟著改變了嗎?還是說聊天本就與書寫的口氣不同,隻在寫信時刻意假裝自己與一般的女生無異嗎?
在諸多疑問都無法厘清之下,兩周後,我寫了封內容類似的回信給她,告訴她我也因為準備考試而分身乏術,並提及未來的誌願大學,當然也提到歡迎她來玩的事情。
我癡癡地等待她的回信,但隔了一周、一個月,始終等不到宜靜的來信。
寒假的時候,宜靜當然也沒來找我。
難道我有哪裏誤會了嗎?可是當時的我應該已坦率地將“我想與她見麵”的心情寫在信裏了。
難不成是表達得不好?當年的我是如此認為。不過——大概就在那之後沒多久,宜靜就為了一個我毫無知悉的陌生男人懷了孩子,就是那位與她十八歲時結婚,隔年離婚又將孩子留給她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