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蟬叫聲不絕於耳的神社裏,我們倆或多或少都向神明祈求過吧。

當太陽準備沒入的那一刻,宜靜突然站起來,用手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塵後,走到我的麵前,兩眼凝視著我說。

“我們將來,一定會變得很了不起唷!”

她以獨特的清澈嗓音說道。

她的口吻,仿佛正述說著某件剛確定的事實。

“……你說的將來,是多久之後呢?”我反問。

“應該不會太接近,但也不是太遙遠,大概就在十年後吧。”

“十年後,”我重複著這句話:“到時,我們兩個都二十歲了。”

十歲的我們認為,二十歲是長大成人的年紀,為此,我才會覺得宜靜的話裏透露著幾分真實。

宜靜接著說:“沒錯,‘某事’一定會在夏季發生。十年後的夏天,一定會有好事在我們身上降臨,屆時我們會由衷地感歎:‘活著真好。’變得有錢又偉大的我們,會在回顧小學生活時這麼說:‘那所小學對我們一點幫助都沒有,身邊的同學都是一堆蠢蛋,連當負麵教材都不夠格。反正,就是一所糟糕透頂的小學。’”

“是啊,真的都是一堆笨蛋,真的是一所爛透的小學。”我如此應和著。對當時的我們而言,這個想法算是非常嶄新,因為在小學生的眼裏,學校就是全世界,很難置身於外,以客觀的眼光批判優劣。

“所以我們十年後,一定要讓自己變得有錢又高人一等啊。至少要讓現在的同學們,嫉妬到心髒病發作的程度才行。”

“要讓他們嫉妬到咬牙切齒的地步。”我讚同宜靜的說法。

“否則,現在的忍耐就毫無意義了。”她微笑地說道。

我並非把這句話當成短暫的安慰。從姬野的口中聽到這句話時,我就覺得這是確定會發生的未來,聽起來就像是即將實現的預言。

沒錯,我們絕對會變得了不起,不是嗎?十年後,我們一定要對那些家夥還以顏色,讓他們為了自己的百般無禮,後悔到想死的地方。

“……即便如此,二十歲還真是一個了不起的年紀啊!”宜靜將雙手背在身後,仰望著晚霞泛紅的天空說道:“十年後,就二十歲了呀。”

“二十歲就能喝酒,也能吸煙。結婚的話,好像更早一點吧?”我這麼說道。

“對啊,女孩子十八歲就能結婚了。”

“男孩子好像二十歲吧,不過我大概結不了婚。”

“為什麼呢?”

“因為我有太多討厭的東西了。我對社會上的每件事都感到厭煩,這樣怎麼可能結得了婚。”

“這樣啊。那麼,說不定我也是這樣。”

說完這句話,宜靜微微地垂下了頭。

夕陽將她的臉頰映得緋紅,看起來完全判若兩人。

這樣的她看起來好成熟,但卻似乎隱含著脆弱。

“……呐,既然這樣,”宜靜倏地與我四目交會,卻又立刻轉移視線說:“到了二十歲,等我們都變得了不起……如果那時彼此都很丟臉地沒找到結婚對象的話……”

她輕輕地咳了一下,繼續說道。

“到時候,我們這兩個滯銷的,要不要在一起呢?”

就連當時的我也明白,宜靜的聲調之所以改變,是因為覺得害臊。

“你的意思是?”我小心地追問回去。

“……開玩笑的啦。拜托忘了吧!”宜靜企圖以笑臉帶過尷尬說著:“我隻是想說說看這種話而已,我怎麼可能會沒人要呢!”

這家夥真是好樣的,連我都笑了。

不過——雖然這隻是一句玩笑話——在宜靜遠走他鄉之後,我仍然將這個約定隨時放在心上,因此不管多麼有魅力的女孩子對我示好,我都明白地拒絕她們。不論我成了初中生、高中生還是大學生。

若是有朝一日與她再次相遇,我一定要讓她知道我還是“沒人要”的模樣。

我知道,這根本是一股傻勁。

在那之後,已經過了十年。

回顧過去,我如此想著。說不定那時已是我最輝煌的年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