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齊賢看完卷宗,疑惑道:“偷竊之案,少則一人,多則五六人。此案卻有十二人之多,若真如此,直接搶不就完了?為何還要選擇夜間偷竊呢?”
蘇揆道:“張通判,此案人賬並獲,有什麼好懷疑的?這群人死有餘辜,你還是趕緊簽押結案吧,若是誤了時日,我等可擔不了這個責任。”
張齊賢也明白朝廷的規製,像這一類的案件,罪犯必然要判以死刑並要及時押送至京城,否則,州衙官吏是要承擔責任,甚至會被罷官免職的。
“不對。”張齊賢搖搖手,說:“還是等本官去州衙大牢親自審一審這群劫盜吧。”
說罷,張齊賢帶著徐滿,又匆匆趕到州衙大牢中。獄官前來拜見一番。
張齊賢問:“今日剛剛羈押的十二名犯人何在?”
獄官回道:“大人,這邊走,請隨卑職來。”獄官引著張齊賢,來到兩間相鄰的牢房前。
“喂!起來,起來,這位是通判張大人。”獄官叫起兩間牢房中關押著的十二名罪犯。
“通判?大人,草民冤枉啊!”其中有一名瘦子翻身起來,撲到牢門處,向張齊賢喊冤。
其他十一人也跟著一起喊起冤來。獄官的兩根胡子跳起來,甩起手中的鞭子,狠狠地抽過去,將牢中之人打至服貼為止。
張齊賢也不勸阻,隻在一旁靜靜地察言觀色,這群人有真心喊冤的,也有心懷鬼胎想渾水摸魚的。這十二人也不像是彼此關係密切的人,其中某人瞧另外一人時,目光中還帶有一絲的仇意。
張齊賢覺得這裏麵挺有一番玄機,便叫住獄官,說:“你且給他們換一間大的牢房,將他們全部關在一起,別分開關著了。”張齊賢清清嗓子,提高聲音,繼續說道:“本通判還有事,看一眼就走。”
“遵命!”獄官得了命令,又叫來幾個獄卒,驅趕著將兩間牢房中的十二人全關在了一起。
張齊賢向徐滿招了招手,耳語道:“你在一旁暗暗觀察,看看哪幾個人喜歡圍在一起,等你瞧清楚,把人記住了,再來告訴本官。”
徐滿不明所以,但還是點頭照辦。張齊賢暫且躲到了大牢之外。
那十二人在一間牢房中相互爭吵起來,甚至要相互動起手來。獄卒們趕緊舉著鞭子,在一旁訓斥:“你們老實點,誰敢打架,老子的鞭子可不是吃素的。”
這十二人聽了獄卒的訓斥,隻好作罷,但是,他們自然地分成了兩簇,分別占據了一方,似乎對峙了起來。
大約半個時辰後,徐滿向張齊賢稟報道:“大人,卑職看清楚了,這十二人中,高從厚、高從簡、高從周和方克恭、方克己五人聚在西邊的拐角中,張貫、張桂、崔元成、崔元定等七人,聚在了東邊的拐角。”徐滿說完,好奇地問道:“大人,這有什麼講究嗎?”
“常言道,人以群分,物以類聚。這十二人很明顯不是一夥的,以此來看,其中必有一夥是冤枉的。”
徐滿撓撓腦袋,似懂非懂地“哦”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