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福克納對《喧嘩與騷動》的改寫(1 / 3)

關鍵詞:對話 獨白 改寫

摘 要: 福克納關於《喧嘩與騷動》的文本主要有序言手稿、《附錄》、相關書信、采訪錄以及大學班級座談會紀要。這些文本實質上是福克納對《喧嘩與騷動》的重讀和改寫,但它們在原作批評史上擁有幾乎權威性的地位,限製了人們對作品的解讀。本文擬借助巴赫金的“複調小說”、“小說話語”等理論,表明福克納如何在作品之外影響讀者對作品的理解和闡釋,同時探究他這樣做的動因。

《喧嘩與騷動》於1929年問世之後,福克納以說明、補充等形式對其進行了重讀和改寫,主要文本有序言手稿、《附錄》、相關書信、采訪錄以及大學班級座談會紀要。在《喧嘩與騷動》批評史上,這些文本擁有幾乎權威性的地位。批評家對其大加引用以證實自己的觀點,以至於最為人熟知的闡釋用語不是來自小說文本本身,而是來自作品外作者的有關言論。甚至後結構主義的“作者之死”亦未能撼動評論界對其的信賴。

巴特說:“給文本一個作者,是對文本橫加限製,是給文本以最後的所指,是封閉了寫作。”{1}福克納關於《喧嘩與騷動》的文本也可謂對原作文本“橫加限製”,並予以“最後的所指”。雖偶有論者對之提出異議,但由於淺嚐輒止而終不成氣候。看來要真正有效地消除福克納對《喧嘩與騷動》意義的控製,就必須對這個問題進行更加深入的探討。本文擬借助巴赫金的“複調小說”、“小說話語”等理論,通過對《喧嘩與騷動》和福克納關於該作品的文本加以分析與對比,表明福克納如何在作品之外影響讀者對作品的理解和闡釋,同時探究他這樣做的動因。

巴赫金的“複調小說理論”十分有助於揭示《喧嘩與騷動》與福克納關於該作品的文本之間的關係。在巴赫金筆下,“複調型”小說與“獨白型”小說相對。在獨白型小說中,人物的性格、心理、行為等都完全受作者統一意識的支配,讀者隻能聽到作者單方麵的聲音,而複調型小說則由不受作者統一意識支配且價值相等的“眾多各自獨立而不相融合的聲音和意識”組成。這些聲音和意識“結合在某個統一事件之中”{2},猶如“不同的聲音用各自的調子唱同一個題目”。“小說結構的所有成分之間,都存在著對話關係,也就是說如同對位旋律一樣相互對立著。”巴赫金把複調小說結構上的這種對位和對話關係稱為“大型對話”{3}。

《喧嘩與騷動》就具有“大型對話”這種結構上的複調特征。小說由四個部分組成,前三個部分為康普生三兄弟本吉、昆丁、傑生的內心獨白,他們的聲音和意識地位平等,既相互補充又相互對立,從而構成一種對位關係,具有對話性質。將其結合在一起的,是他們敘述的中心——康家獨生女凱蒂。由於凱蒂僅僅存在於三兄弟的記憶之中並通過他們各自的需要和要求顯現出來,她呈現出的是種種矛盾的形象。最後一個部分采用的是傳統的第三人稱全知敘述模式,從外部對前三個部分所敘述的內容作了一些補充,並試圖說明其意義,但最終也隻是一個與前三個部分地位平等和對位的聲音,“並非享有特別權威”{4}。這部分不但對讀者理解前三個部分所敘述的許多重要事件沒有多大幫助,而且對於本吉和傑生所作的描寫和評說與他們的內心獨白所展示的心理世界相比也顯得蒼白和不足。小說以“每樣東西又都是井井有條的了”{5}結尾,然而這種最後的秩序僅僅對白癡本吉有意義,使他暫時得以平靜,讀者卻仍陷於多個相互矛盾的視野之中。

小說中不同敘述聲音的並列和對位表明沒有一個聲音擁有完整的故事,進而否定了單憑一種視角就可以講述人類經驗的“真實”故事的假設。如果說本吉、昆丁和傑生這三個極其主觀和自我專注的敘述者,分別由於智力缺陷、神經症和偏執狂而無法把故事講清楚的話,那麼第四部分的第三人稱敘述者雖貌似客觀和超然,卻並沒有真正澄清他們的敘述,而是與他們共同表明全知視角的不可能性。另一方麵,小說中四個聲音和意識之間的對位和相互作用,要求讀者必須拋開日常的閱讀習慣,不能像對待一般獨白型作品那樣,僅僅把小說中全部事件變成客體對象,而是必須參與其中,進行批判性和創造性的閱讀,用自己的聲音與文本構成對話關係。

然而,福克納關於《喧嘩與騷動》的文本卻將這一極其複雜的對話式文本獨白化了,試圖給予“康普生的故事”以最終定論。這些文本中對小說意義的詮釋和解讀影響最為深遠的,是《附錄》和福克納對小說起源的說明。在《附錄》中,福克納一改他在《喧嘩與騷動》中的藝術立場,把小說的四個獨立的敘述完全置於他作為作者的統一意識控製之下,以係譜和百科全書相混合的形式為小說提供了一個權威性闡釋框架,從而也就規定了小說的意義。用他自己的話說,《附錄》旨在使小說“目前的四個部分變得明朗清晰”,直至“整個東西像魔術師的魔杖觸及的七巧板一樣變成圖案”{6}。巴赫金指出:“獨白覬覦成為最終話語。它要把被描繪的世界和被描繪的人物蓋棺定論。”{7}這可以說是對《附錄》獨白性的概括。

把《附錄》和《喧嘩與騷動》放在一起出版對小說的解讀產生了異乎尋常的影響。正如有的批評家所指出的,由於《附錄》使小說明顯不同於從1929年至1946年出版的文本,閱讀添加《附錄》的《喧嘩與騷動》的讀者不可避免地對小說有不同的理解,而根據《附錄》和未出版的序言閱讀《喧嘩與騷動》甚至會創造出兩部不同的小說。《喧嘩與騷動》的基本內容是康家的四個孩子在敗落和缺少愛的家庭中的成長和他們之間的關係。小說的重心是家庭生活的創傷。這也正是《喧嘩與騷動》與福克納1936年出版的《押沙龍,押沙龍!》的本質區別。在《押沙龍,押沙龍!》中,雖然康家再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重心轉移到了地區和曆史。因此米爾蓋特曾說,“把《喧嘩與騷動》視為從社會經濟的角度對一個南方家族敗落的研究顯然是不夠的”,因為這隻是“小說許多方麵之一”{8}。然而,這種解讀卻是《附錄》的一個導向。《附錄》不僅提供了康普生家族從1699年至1945年的編年史,從而把小說所敘述的30年左右的歲月納入一個更加龐大的曆史連續體,而且把小說置於更廣闊的社會曆史背景之中,使之與南方乃至美國曆史聯係在一起。陶潔說,福克納在《附錄》中“不但進一步點明大家庭敗落的主題,並且引導讀者認識以此為象征的南方舊秩序崩潰的主題”{9}。長期以來,批評界普遍將《喧嘩與騷動》所聚焦的家庭悲劇視為南方社會舊秩序崩潰的縮影,恐怕正是《附錄》這種“引導”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