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對受處分幹部管理責任不明。紀檢監察部門、組織人事部門都具有一定幹部教育管理權限,受處分幹部所在工作單位也是實施教育管理的主體。但是各級各部門的具體職責不明確,沒有分工到崗到人,因而部門不同、上下級之間聯係、配合不夠。同時,受處分幹部大多數在處分期內工作單位有異動,原單位對其不再負有教育管理責任,新單位對其所犯錯誤等情況不甚了解,不便做工作,也在客觀上增加了教育管理的難度。
三、對策研究
有學者提出,加強對受處分幹部教育管理的總體方向應放在“四關”上,愚以為值得推介。
一是政治上關愛。要求各基層紀檢組織要建立受處分黨員的花名冊,向他們傳達組織的重大決策、黨員幹部考察任免、黨員發展、後備幹部培養等黨務政務公開內容,保障受處理幹部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二是思想上關懷。通過個別談心的方式了解受處分黨員幹部對自己所犯錯誤的認識情況,對受處分後思想壓力大、有抵觸情緒、不能正確認識錯誤的黨員幹部,紀委主管領導可以采取找其進行重點談話等形式,引導他們理解政策,認識錯誤,使被動接受處理變為主動改正錯誤。
三是生活上關照。建立犯錯誤的生活困難幹部台賬,定期走訪慰問,重病上門看望,對特別困難的人員組織上可以出麵幫助其申請政府救濟,使其真正體會到組織和社會的關懷與溫暖。
四是工作上關注。一些受處分的黨員幹部是工作多年的老同誌,他們有豐富的工作經驗,也是我們開展工作的豐富資源。我們在日常工作中,可以有意識地給他們交任務、壓擔子,使他們感受組織上給予的足夠信任和自己的人生價值。當他們在工作中遇到困難時,組織及時伸出援助之手,使他們樹立“在哪裏跌倒在哪裏站起來”的勇氣。
筆者調研的Y縣,對受處分幹部的教育管理措施也有特色,現予以推介之。Y縣的做法是:
一是建立健全製度,明確工作責任。形成以組織部門牽頭攬總,受處分對象所在單位為主體、上下齊抓共管的格局。如,建立單位一把手定期個別談話製,掌握受處分幹部的思想狀態、現實表現,進行幫扶教育。建立受處分幹部定期書麵彙報製。建立集中培訓製,將受處分幹部的集中培訓納入幹教工作內容。建立受處分幹部跟蹤管理製,對受處分幹部建檔立卡,不能處分一個調動一個,如無特別情況,宜讓其在原單位接受教育管理。
二是規範教育內容,強化管理措施。在教育上,重點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幫助受處分幹部堅定共產主義信念,深刻認識自己所犯錯誤的根源,調整好自己的人生座標,真正懂得人生的意義,使自己的行為不偏離黨和人民的要求;要經常進行黨紀政紀、法製道德教育,使受處分的幹部真正增強學法紀、知法紀、守法紀的意識。在管理上,要嚴格執行處分決定,杜絕處分打白條,甚至背著處分受獎、提拔等現象;要嚴格執行日常管理製度,在製度遵守、工作要求、任務完成各方麵不搞照顧,不打折扣,對繼續犯紀者,要依照有關規定加重處分。
三是轉換思維模式,創新管理方法。傳統的“你講我聽”說教式管理方法、“你決定我執行”組織服從為主的管理辦法,其作用越來越受到局限。與所有的工作一樣,受處分幹部教育管理工作也必須堅持與時俱進,不斷改革創新。一要堅持集中教育與分層分類教育管理相結合。既要組織集中教育,更應注重教育管理對象的個體差異,實行分層分類教育。在堅持受處分幹部教育管理指導思想不變的前提下,確定相適應的教育管理內容及方式,做到因材施教,對症下藥。二要堅持製度管理式與情感教育式相結合。在嚴格執行製度管理的同時,必須樹立以為人本的思想,要變說教灌輸式教育為溝通交流式教育,注重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幫助解決思想、心理上的困惑及工作、生活上的困難。三要堅持教育方法的正反兩麵典型相結合。通過正麵典型教育起到激勵引導作用,通過反麵典型教育起到警示作用,促進其反省。總之,通過創新對受處分幹部的教育管理方法,共同創建和諧人生、和諧單位、和諧社會。
作者簡介:
何炳文(1956-)男,漢族,湖南省安仁縣人,1976年加入中共黨組織,湘潭大學訴訟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黨的建設。
(作者單位:湖南省郴州市委黨校;湖南 郴州 4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