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營改增”實施後建築企業的對策(1 / 2)

淺析“營改增”實施後建築企業的對策

企業管理

作者:劉毅

摘要:2011年11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確定2012年開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在這種背景下本文對“營改增”實施後對建築業的影響進行分析,進而確定建築業的應對對策。該研究對我國建築業實施“營改增”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營改增建築業影響對策

“營改增”的實施,對完善我國現有的稅製以及優化產業結構都有著重要的意義。從建築業的層麵來看,“營改增”的實施是發展的必然。這是因為“營改增”的實施能夠有效的解決建築業存在的重複征稅問題。除此以外,“營改增”實施後,能夠推動建築業技術改造與設備更新,降低能源消耗,有利於環境保護,進而有效的提升我國建築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正因為如此,本文對“營改增”實施後建築業的應對對策進行深入的探討。

一、“營改增”實施對建築業的影響

“營改增”實施對建築業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不同的方麵,即積極影響與消極影響。本文主要從這兩個方麵入手對“營改增”實施對建築業的影響進行分析。

1.“營改增”實施對建築業的積極影響

“營改增”的實施從試點的情況來看,給企業帶來了不少的積極影響。從建築業的層麵來看,“營改增”實施的積極影響主要體現在避免重複征稅、確保企業所收到的發票應有的真實性以及能夠推動建築業企業在固定資產更新方麵等。如“營改增”實施促使建築企業能夠通過利用所購置的固定資產抵消部分增值稅的方式來加強自身在固定資產方麵的更新,進而推動新設備與新技術在建築業中廣泛應用。

2.“營改增”實施對建築業的消極影響

“營改增”實施對建築業不可避免的在產生積極影響的同時也產生消極影響。這些消極影響主要體現在對建築業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要求會更高,給建築業的企業稅收籌劃工作也帶來了更大的挑戰等方麵[3]。除此以外,還會對建築業企業的稅負帶來了增加。也就是說,若企業在操作中存在不當,就會導致供應商與分包商都是小規模的納稅人,進而促使企業在“營改增”的實施中不僅無法實現減稅,甚至會造成企業稅收負擔的增加。

二、建築業“營改增”實施的應對對策

針對上文分析中“營改增”的實施對建築業所帶來的積極影響與消極影響的分析,本文確定以下應對對策:

1.以建築業“營改增”實施為基礎優化企業管理

建築業企業應以“營改增”實施為基礎,優化企業的管理水平,在轉變經營管理理念的基礎上,加強對源頭的管理,從企業材料采購環節開始抓起,在進行質量與價格比較以及洽談合同的情況下,樹立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與抵扣的理念,提高抵扣率,進而減輕建築企業的稅負。簡而言之,企業應以“營改增”實施為基礎,優化企業的內部管理的同時,提高核算方麵的水平,進而實現減輕企業稅負的管理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