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掛靠企業或外包隊運作方式,本身就是與相關法律不甚吻合的行為
為避免這種違法行為導致的風險,最好是拒絕掛靠。若現實中存在必須掛靠才能合作,也要盡可能地選擇有實力、有信譽的企業或個人,必要時要求合同對方提供相應的履約擔保,並約定最高額的違約金和賠償金。同時被掛靠企業派專人負責把關,掛靠項目的安全監督與質量管理。
4.在如何控製質量與安全風險方麵,一定要做到警鍾長鳴,居安思危,常抓不懈
必須嚴格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設計好的程序、有關標準,規範組織操作;從嚴控製各項成本材料的進貨複查檢驗工作,保障工程項目質量和安全,負責管理和技術的人員一定要盡職,具有高度責任心的人員擔任,並具備相應的任職資格條件,做到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還要巧妙地運用各種保險機製,在工作人員遭遇傷害後能及時獲得經濟補償保障,同時還能為企業減少了風險的支出。
5.投資企業應選擇有實力、信譽良好的長期戰略合作夥伴
企業要發揮自身優勢,在合同中設置風險性條款約定,將投資風險做到合理的轉移。同時利用《公司法》規定或公司章程或合同中,充分約定的股東的權力,加強對控股、參股煤炭企業的“參與製”式的監督管理,若合作合同有約定也可,雙方采取風險抵押金製度。
6.控股、參股股東要充分發揮權力
控股、參股股東要參與煤炭投資企業的資金結算方麵的監督,盡量避免控股、參股煤炭企業出現對外債權和對外提供擔保。另外還要加強對控股、參股煤炭企業,資金的統一調控管理監督,以促進企業的資金加速流轉,增加投資利益。
7、控股、參股股東要監督,所控、參煤炭企業設置科學、經濟、合理的管理組織和體係
加強對項目成本方麵的控製,注意風險發生的征兆,提出風險損失預測,督促所被控、參煤炭企業製定出能應對風險和降低風險成本的具體措施,使企業充分考慮風險會造成的損失和應對這些風險所要付出的代價,保證在風險發生時能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還要做到督促所被控、參煤炭企業,對於已造成的損失和付出的代價,要善於進行索賠,通過法律途徑和程序,運用談判、仲裁或訴訟等手段,要求侵權人償付損失。
8.按國家稅法規定依法納、報稅
為了使所控、參煤炭企業健康、長期持續地發展,還要監督其必須按國家稅法規定依法納、報稅。提議企業完善發票管理,原始票據必須真實合法,規範成本核算,避免政府罰款及其他方麵帶來的風險損失。
9.控、參企業還要做到
(1)對所控、參煤炭企業的規章製度進行梳理,監督其建立建全規章修訂製度,梳理製度與索引製度。(2)對受控煤炭企業發展戰略、誠信原則、道德價值觀等企業文化建設、職責要求、責任分配、授權、人力資源、社會責任、風險評估、經營業績審查、文件的實施程序、預防控製、檢查控製、糾正控製、信息和交流等進行持續性監督。(3)檢查所控、參煤炭企業會計信息,特別是損益的真實性,督促所控、參煤炭企業嚴肅查處各種弄虛作假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同時防止商業賄賂的發生,以避免此方麵產生的風險損失。(4)關注營銷費用的管理和使用。(5)評價所控、參煤炭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檢查重大經營決策及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增強管理意識、責任意識和效益意識。(6)關注所控、參煤炭企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督查、分析和評價企業資產的質量狀況和保值增值情況,並形成相應的憑證。
總之,風險無處不有,也時時發生,風險更是煤炭企業經營中客觀存在的一種難以根除的現象,為管、控和消滅風險,尤其是如何加強對控股、參股煤炭企業進行風險管控,減少企業投資可能造成的損失,我們不僅要從每個層麵上加強管理,還要監督控股、參股所控、參煤炭企業建立完善組織體係,更要自身明確責任主體,建立對重大投資決策失誤的責任追究製度。人們知道,做企業,贏在細節,輸在格局。如何利用合同,通過合同進行管理控股、參股煤炭企業,自主創新,最終實現對控股、參股煤炭企業的風險管控,將是我們永遠研究不完和避免不了的課題。
(作者單位:山東良莊礦業有限公司,山東新泰2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