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忙中有序,堅持育子原則很重要(4)(1 / 3)

人生的道路是曲折的,是充滿坎坷的。假如一個人在小的時候,受到父母過多的保護,從沒有通過自己的努力克服某種困難,爭取到某種成功,那麼他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受到的艱難險阻就將是無數的,並且每一個都可能給他致命的打擊,因為他根本沒有戰勝困難的勇氣和能力。這就告訴媽媽,從小一定要給孩子適當的吃苦教育。兒童和少年時期是人生的基礎階段,這時打下的基礎,對孩子一生都有益。在這時讓孩子吃一些苦,是在磨煉孩子的意誌,鍛煉孩子的能力,是教給了他以後獨自生存的本領。隻有這樣,孩子才能在脫離媽媽的保護之後,仍然能很健康、很安穩地生活,而不至於被生活的困苦擊敗。

有的媽媽也許會說:“現在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很多,物質條件上往往是要什麼有什麼,大人尚且不用怎麼吃苦,哪裏有機會讓孩子吃苦呢?”其實,吃苦並不單純等於讓孩子在物質上感到匱乏。如果媽媽能夠在當下的環境中,創造一些條件,讓孩子懂得自己去嚐試、去奮鬥、去爭取,那麼孩子的人生觀、世界觀以及能力都會大有不同。孩子會形成這樣的慣性思維:無論自己想得到什麼,都要通過自己的努力去交換;遇到困難,要通過自己的努力去解決;不要依賴父母,相信自己有能力戰勝眼前的困難。有這樣意識的孩子,長大之後自然不需要父母過多的操心,也能在社會上非常安穩地立足。

美國的孩子一旦從學校畢業或者成年,基本都會離開父母,獨自生活。如果還要住在父母家中,那將是一件丟臉的事情。而他們“自立門戶”之後,往往也能很好地打理自己的生活,從租房、做飯、工作,他們幾乎無一例外都能自己搞定。這就與美國式的“吃苦”教育有著密不可分的聯係。美國的媽媽很小就有讓孩子勞動的意識,她們很重視讓孩子認識勞動的價值。美國青少年從小開始,不管家中多麼富有,都要學習做家務,12歲之後,男孩要去給別人家剪草或者送報紙,以賺取零用錢;女孩子則要做小保姆賺錢。

歐洲一些發達國家的家庭教育也離不開吃苦。瑞士父母為了不讓孩子成為無能之輩,從小就培養孩子自食其力的精神。比如,姑娘們一到了十六七歲,就要被送到一家有教養的人家去當一年女傭人,上午勞動、下午上學。德國家長也從來不會替孩子包辦事情。甚至德國法律也規定,孩子一到14歲就要在家裏承擔一些義務,比如要替全家人擦皮鞋等。

相比之下,中國媽媽是否太“愛惜”自己的孩子了呢?12歲去送報紙,14歲擦皮鞋,16歲去當小保姆,這在中國家庭恐怕是相當少見的事情。媽媽甚至會對這樣的事情表示不理解,認為讓孩子承擔這些是太委屈孩子了。但實際上,孩子並不會覺得這樣很“委屈”,美國的孩子,常常在早上歡快的鳥叫中騎著腳踏車、吹著口哨去送報紙,女孩子也因為自己能夠承擔起家務而感到無比快樂和自豪。有能力掌控自己的生活,負責自己的起居,對於孩子來說恐怕比享受安逸更加有意義與快樂。

陳青的寶貝女兒婷婷的降臨,對這個家可謂是一件大喜事。全家人把婷婷當做公主一樣看待,說“捧在手裏怕摔了,含在嘴裏怕化了”,真的是一點都不誇張。婷婷不會說話的時候,全家人都主動將最好吃的、最好玩的給婷婷;婷婷會說話了之後,全家人更是“指哪打哪”,沒有一樣不滿足婷婷的。

婷婷四歲的時候,陳青突然發現,她除了有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懶惰之外,還很脆弱、自私。隻要是她提出的要求沒有被滿足,她便像受了莫大的委屈一樣,哭得十分傷心,還賭氣不理家人。陳青覺得這樣下去對婷婷的成長很不利,於是下定決心要糾正過來。她不再什麼都滿足婷婷,很多事情都讓婷婷自己去做。她告訴婷婷,每個人都要靠自己,不能依賴別人。婷婷開始很不習慣,經常哭鬧不止,但慢慢地,婷婷也漸漸接受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接著,陳青還試著將家裏的一些事務交給婷婷做,並教育她:每個家庭成員都要付出一定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