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針鋒對麥芒(3 / 3)

默默不配合回複:她聽過了強烈要求換一個。

秦風很順從的站在那裏對著她說到,我喜歡鄧麗君,死掉了;我喜歡翁美玲,自殺了;我喜歡梅豔芳,病故了;我喜歡黃家駒,摔死了;我喜歡你,你看著辦吧。

她有些想笑但又覺得笑不出來,就這樣她手裏拿著奶茶和一堆零食也回望著秦風,突然想起安妮寶貝說過的一句話,“我有一個微小的理想。願意清澈而憐憫地愛著你。清澈,憐憫。就是這樣。”

秦風是有女朋友的。她叫鬱淩一。中傳視覺傳達係的高材生。齊肩的黑發,濃密微卷的睫毛,安靜的眉眼,如水的眼眸,永遠塗淡粉的唇彩,單薄瘦弱的身材,她喜歡穿著平底帆布鞋和素色的裙子背著畫夾穿梭在城市的景色裏,記錄色彩和生活。這些是麥默默不知道的,不是秦風隱瞞而是他完全不知道他會喜歡上麥默默。此刻僅僅是把她當做很好的朋友。假如鬱淩一知道她的結局她會不會不賭那一局。因為她和秦風誰也沒比誰幸福。她的存在讓後來的秦風無法解釋自己的處境,這是後話。

默默把奇怪的念頭搖走,把手裏的東西塞給秦風朝前麵買陶瓷杯子的小攤跑去,她蹲下仔細的看著每一個杯子。她安靜的對站在旁邊的秦風說,每一個杯子都是一個擁有靈魂的精靈,他們被製造出來的時候因為在火裏焚燒失去了一部分靈力,隻有遇到合適的人才會再次生出神奇的法力,它們會保護自己認定的主人。

她用手指摩挲著自己喜歡的那兩個杯子,拿起來問秦風他喜歡哪一個,他隨便指了一個綠色葉子圖案的杯子。默默讓老板娘把這兩個杯子包起來。

她想其中一個很適合米盈,可以送給她。

林題喃看著對麵這個模樣甜美的女生,目光冷冽,自上而下打量一番,還真是什麼都敢朝身上穿。粉色的鬥篷,粉色的七分褲,粉色的短靴,當然不會錯過甜美教主必戴的粉色發箍。

手插進褲兜,斜靠在餐廳的椅背上,問道:趙子琪?

嗯,題喃哥哥,我們是個學校的哦,之前我還拜托伯母搬家之後告訴我你們的地址,但是伯母一直太忙,都把我給忘了。還是前兩天,我爹地和伯母有一個合作項目,我去公司碰見伯母,才知道的呢。一口矯情的台灣腔,林題喃輕蔑的哼了一聲,林夫人,賣子求榮的事越做越順手了。

這次是直接招呼都不打,就讓司機把他送到這裏,見這個洋娃娃。

和我有關係嗎?

當然了呢,琪琪初中的時候就喜歡你了,隻是剛要打算對你表白的時候,你們全家都因為林爺爺的事搬家了。琪琪還難過了很久呢。說著她從白色的單肩包裏拿出一個粉色的信箋,遞給林題喃。長長的睫毛忽閃忽閃,不說話的樣子還有幾分可愛。

走出咖啡廳,林題喃直接略過在一旁等待的司機,自己步行離開。就在剛才他把那封所謂的表白信發傳單似地扔給了路過的服務生。

趙子琪的臉色煞白,很襯一身的粉色。

此刻城市的華燈初上,林題喃坐在沙發上手裏拿著那個黑貓圖案的錢包,想起那個別扭的女生,嘴角不自覺的彎起。麥默默,真是個傻氣的孩子。

剛打開裏麵的按扣,幾張大頭貼掉了出來。照片上的兩個女生呲牙咧嘴笑的極沒心沒肺,雖不好看卻透出滿滿的溫暖。他看著照片上栗色卷發的女生出神,這個女人的大腦到底是什麼構造。林題喃打開電腦進了學校貼吧,看到昨天學院頂置的帖子《中國傳媒大學“思美節”最佳女生選拔賽招募》。安靜敲上幾個字。轉身上床睡覺。

愛情若成了必不可少的存在,命運便開始給你開了一個玩笑,或許你可以不顯山不露水的喜歡一個人,那麼你就要耐得住傷心難過,因為你選擇了默默自己承受。一笑而過的對待狂風暴雨的摧毀,也許會成為宿命。

麥默默回到學校一上午都在回憶尾巴送她回來那天突如其來的擁抱。很溫暖。麥默默竟然臉不紅心不跳的也擁住了秦風。

此刻她躺在床上,看著英語單詞怎麼也記不進去。閉上眼睛也全是早上發生的烏龍事件。靠,有錢了不起啊。

天陽當空照,花兒對我笑。小鳥說早早,背著書包麥默默上學了。第一節是麥默默最喜歡的鑒賞課,所以一改平時的懶散,起了個大早,還破天荒的在食堂吃了早點。

麥默默的學校早上第一節課上課時間是八點半,但麥懶蛋經常是八點一刻才起床,然後踏著點到教室。

麥默默坐在教室看著的《大龍門客棧》,表情猥瑣,口水橫流。麥默默大愛裏麵的騎白馬的男人。看的太投入完全沒注意到林題喃已經站在她旁邊好一會了。

林題喃看著那個趴在桌上的女生,右手拿著手機,下巴抵在左胳膊上,這個女人還真是怎麼舒服怎麼來。

他推了推麥默默,把錢包放在桌上。

錢打卡裏了。這是你錢包。

“……”

旁邊的同學已經開始竊竊私語了。

林題喃怎麼拿錢給麥默默,不會是那什麼吧?紅衣女。

也不是什麼新鮮事,誰不知道林題喃什麼貨色。圍脖男說道。

麥默默抬起頭來,逆光,林題喃的樣子一瞬間很模糊。其實,林題喃如果不那麼目中無人,不可一世,麥默默還是可以把他劃在喜歡的目標之內的。

像所有不是炮灰的男主角一樣,林題喃的五官是不可挑剔的。光潔白皙的臉龐,透著棱角分明的冷俊;疏離深邃的眼眸,泛著迷人的色澤;那濃密的眉,高挺的鼻,嘴唇很薄,巫婆說這種男人很薄情,更何況他長的比女人還好看。濃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揚起,把錢包扔到桌上的表情就像施舍窮人一樣。

靠,明明是我樂於助人,用不用這樣。

知道了,不用謝謝。就當上次你把我從下水道抱出來還人情好了,咱們扯平了,以後不用聯係了。麥默默說的輕鬆自在,完全沒注意自己動詞的使用。萬事須斟酌啊。

林題喃漠然走了。課也可以不上嗎?

打開錢包,麥默默發現沒有一毛現金,放在裏麵的大頭貼也不翼而飛了。不會是林題喃拿走了吧?不會不會。除非為了打擊報複,他絕不會多看我一眼的,估計是那個大少爺弄丟了。

中午麥默默去銀行把錢劃給巫婆,去附近的青檸檬飯館吃飯,竟然又遇見了林題喃。這年頭果然不是所有相遇都是姻緣指不定就是孽緣。比如現在。

麥默默多希望時光倒流,她對著天安門廣場上毛爺爺的頭像發誓她絕對不是故意把蓋飯打翻到林題喃身上的。

手滑,真的是手滑了。對不起啊,我幫你擦。麥默默拿起抹布就給林題喃擦起來,糖醋裏脊蓋飯真不是蓋的,橘紅色的湯汁粘在白色的襯衣上,刺目。

走開,不用你管了,遇到你就沒發生過什麼好事。林題喃推開眼看把一小塊汙漬越擦越多女人,實在忍無可忍了。

都道過謙了,你拽什麼拽,還沒怪你浪費了我一份蓋飯呢!麥默默把抹布甩到桌上,抓著林題喃的手就朝外走。

喂,你們兩個還沒買單呢!給我回來!胖胖的店長氣喘噓噓的追出去,看著兩個別扭的身影,搖著頭推門回店裏,繼續忙碌。

拽著某男推門進了一家男裝店,麥默默進門就大喊:給這個男人找件最貴的襯衣,立刻,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