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8章 3 兒童用藥的五大原則(1 / 1)

第十六篇第一章3 兒童用藥的五大原則

孩子身體防禦機能較差,隨著外界氣溫和環境的變化,機體機能易紊亂,出現各種疾病。這時很多家長往往隻看表麵現象,在沒有醫生指導的情況下急於用藥,甚至給孩子服用成人藥,導致不良反應。

對於兒童疾病來說,並不是藥吃多一點,病就會好得快一些。兒童的身體正處於生長發育階段,肝腎功能、中樞神經係統、內分泌係統尚未發育完善,對許多藥物極為敏感。這就要求家長多了解一些兒童用藥的原則,給孩子正確用藥。

第一,兒童用藥應當謹慎選擇用藥品種,不可簡單地用成人的藥品直接減量服用,最好選用兒童專用藥品。

例如,在使用解熱鎮痛藥時,成人用的去痛片中部分成分易使兒童出現再生障礙性貧血和紫癜;新生兒使用阿司匹林易在胃內形成黏膜糜爛;感冒通可能造成兒童尿血。再比如,12歲以下的兒童尤其要注意禁用或慎用的抗生素:四環素可引起牙釉質發育不良和牙齒著色變黃;諾氟沙星可引起負重骨關節組織的損傷、抑製骨骼生長;慶大黴素可致兒童永久性耳聾及腎髒損害;新生兒使用氯黴素和磺胺類可引起灰嬰綜合征和溶血。

第二,聯合用藥要控製。

由於藥物之間產生物理吸附或化學絡合作用形成配位化合物,聯合用藥不當時會影響藥物的療效,不良反應的發生率亦隨之增高。例如部分抗生素與鈣、鎂、鋁等無機鹽類抗酸藥或含鐵的抗貧血藥合用,會生成配位化合物,影響藥物的吸收,降低抗菌效果,因而在服用抗菌素期間,應暫停服用鈣片等藥品。兒童用藥品種應盡量減少,能用一種藥物治療的,就不用兩種或更多的藥,一般合用藥品種以不超過3~4種為宜。

第三,用藥劑量應嚴格計算。

兒童用藥的劑量一般可按照年齡、體重、體表麵積三種方法計算。按年齡計算比較簡單(肥胖或瘦弱患兒除外),即不同年齡兒童的用藥是成人劑量的:1個月為1/14,6個月為1/17,1歲為1/5,2歲為1/4,4歲為1/3,6歲為2/5,9歲為1/2,14歲為2/3。家長同時應注意計算聯合用藥時同一類藥物的總用量,例如服用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小兒速效感冒顆粒)同時使用阿苯片退燒時,因兩種藥物都含有解熱鎮痛藥成分,劑量應適當減少。

第四,不能濫用營養藥。

兒童成長需要的微量元素和維生素主要應當從食物中均衡吸收,飲食正常的兒童一般不必服用營養藥。有些兒童因某種原因缺乏維生素和微量元素需要補充時,應谘詢醫生適當補充。然而不少家長誤以為此類營養藥多吃點沒壞處,就給孩子盲目過量服用,實際上非但起不到保健作用,反而易招致兒童機體功能失調。

第五,盡量使用中藥治療,但也不可濫用。

例如小兒反複呼吸道感染、厭食、哮喘、腹瀉、遺尿,還有其他的一些精神行為方麵的異常(如小兒多發性抽搐、多動症等),用中藥治療效果都比較好。但使用中藥應注意“四慎”:慎服苦寒,苦寒易敗脾胃而伐生生之氣,如木通、大黃;慎服辛熱,辛熱易耗陰傷津,如附子、肉桂;慎服補澀,補澀易留邪而滯中氣,補益藥藥性再平和亦有偏性,會使人體陰陽偏盛,而且補益之劑,可能影響消化,使飲食減少,故藥補不如食補;慎服毒烈攻伐之品,因其易克伐正氣,如全蠍、蜈蚣,若病情需要,用量宜輕,速用速撤。

兒童用藥要護脾胃:

兒童脾常不足,所以,用藥時應處處護脾胃,以不礙脾不傷胃為原則。如治療小兒支氣管炎時,可加適量白術、茯苓、陳皮等健脾護胃之品,促進消化,增加飲食,使疾病早日康複。總之,要牢記“是藥三分毒”的道理,服用中藥一定要在醫師或藥師的指導下進行,切忌自我診斷,私自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