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第一章5 現代心理健康的10條標準
人的心理健康是戰勝疾患的康複劑,也是機體健康、延年益壽的要素。那麼怎樣才能算是心理健康呢?所謂心理健康,其實一種持續的心理狀態,在這種狀態下,當事人能夠有良好的適應能力,具有生命的活力,並能發揮本身的能力和潛力。心理學家將心理健康的標準描述為以下幾點:
1.充分的安全感。安全感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如果惶惶不可終日,人便會很快衰老。抑鬱、焦慮等心理,會引起消化係統功能的失調,甚至會導致病變。
2.充分了解自己,對自己的能力作出恰如其分的判斷。如果勉強去做超越自己能力的工作,就會顯得力不從心,於身心大為不利。超負荷工作甚至會給健康帶來麻煩。
3.生活目標切合實際。由於社會生產發展水平與物質生活條件有一定限度,如果生活目標定得太高,必然會產生挫折感,不利於身心健康。
4.與外界環境保持接觸。因為人的精神需要是多層次的,與外界接觸,一方麵可以豐富精神生活,另一方麵可以及時調整自己的行為,以便更好地適應環境。
5.保持個性的完整和和諧。個性中的能力、興趣、性格與氣質等各種心理特征必須和諧而統一,方能得到最大的施展。
6.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現代社會知識更新很快,為了適應新的形勢,就必須不斷學習新的東西,使生活和工作能得心應手,少走彎路,以取得更多的成功。
7.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人際關係中,有正向積極的關係,也有負向消極的關係,而人際關係的協調與否,對人的心理健康有很大的影響。
8.能適度地表達和控製自己的情緒。人有喜怒哀樂不同的情緒體驗。不愉快的情緒必須釋放,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但不能發泄過分,否則,既影響自己的生活,又加劇了人際矛盾,於身心健康無益。
9.有限度地發揮自己的才能與興趣愛好。人的才能和興趣愛好應該充分發揮出來,但不能妨礙他人利益,不能損害團體利益,否則,會引起人際糾紛,徒增煩惱,無益於身心健康。
10.在不違背社會道德規範下,個人的基本需要應得到一定程度的滿足。當然,必須合法,否則將受到良心的譴責、輿論的壓力乃至法律的製裁,自然毫無心理健康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