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PA拒絕了這2家公司最初的提議。3月14日,該局在確認與核準通告中並未提出進行完全公開的競爭,而是稱“康森博格和雷聲提供的信息均未能表現出能夠滿足政府對LRASM後續研發工作需求的能力”。這2家公司於3月5日接到書麵通知,但獲準在3月7日前進一步提交數據資料。
隨後,康森博格公司提供了補充信息,但並沒能左右DARPA。該局再次聲稱,康森博格公司未能表現出滿足政府需求的必要能力”。該局在確認與核準文件中仍然堅持,如果將合約交給洛·馬之外的其他供應商,將導致60個月的延誤,並且至少增加1.32億美元的開支。在此番辯駁之後,雷聲和康森博格於3月18日向聯邦審計總署提交了抗議書,稱專有合同的做法不符合現行的法律製度,也是《2014年國防授權法案》所禁止的行為。這2家公司還於3月24日提交了聯合補充抗議書。
聯邦審計總署在6月24日發布的裁定中,駁回了這些抗議。裁定稱,DARPA“將專有合同授予洛·馬公司的決定是合理的,符合形勢的需要”。裁定還指出,這項合同授權“並非《2014年國防授權法案》禁止的行為”,因為這並非海軍的合同,屬於《國防授權法案》的豁免範圍。
聯邦審計總署的裁定,為DARPA於7月2日將這項價值2.02億美元的專有合同授予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掃清了障礙。合同的內容主要是LRASM的後續研發和加快采辦。在24個月的合同期內,公司將繼續推動導彈的技術完善,包括遠程傳感器、導彈控製組件、光電終端傳感器硬件以及導彈相關軟件、自控係統和武器數據鏈。
洛·馬公司還需要實現LRASM作戰飛行項目與傳感器以及製導與控製裝置的整合,這將取決於硬件回路仿真試驗和攜載飛行試驗的情況。其他工作包括任務計劃係統的研發與試驗,與B-1B和F/A-18E/F發射飛機的整合,以及彈頭引信的研發。此外,他們還將在2013年空射飛行試驗取得成功的基礎上,進行更多的飛行試驗。
加快采辦包括飛行器和大約20枚樣彈的試驗,以及整合與係統工程等。在此階段,BAE係統公司將作為洛·馬公司的分包商,而不是直接從DARPA獲得合同。
洛·馬公司透露,從海軍獲得的LRASM後續合同,將繼續進行導彈與戰機的整合,以及飛行和地麵測試活動,從而使項目形成初始作戰能力。
美國防部在2015財年防務預算計劃中確定,將繼續推進LRASM專有采辦項目,以期自2018財年起能夠在空軍B-1B轟炸機上形成初始作戰能力,並於2019財年在海軍F/A-18E/F“超級大黃蜂”戰鬥機上形成初始作戰能力。美海軍部在預算申請書中聲稱,LRASM能夠滿足“進攻型反艦作戰武器項目增量1”的需求—“形成初始空射反艦作戰能力,應對未來以及正在發展演變的水麵作戰威脅”。海軍部還表示,LRASM是一種自主式精確製導遠程反艦武器,將使美軍太平洋司令部能夠具備在競爭環境中打擊對手所急需的進攻性反艦作戰能力。該型導彈將減小對情報監視偵察平台、網絡數據鏈和GPS導航係統的依賴程度。在2015財年,海軍部將著力推進LRASM的研發,以期按計劃在2017財年開始進入采辦階段。
在完成當前的後續演示驗證計劃後,DARPA計劃於2016年將LRASM移交給海軍,以滿足海軍的“進攻型反艦作戰武器項目增量1”的需求。洛·馬公司希望海軍能夠於2016年發出後續合約,於2017年進行該項目的研發測試/運行測試階段,從而決定初始作戰能力導彈的生產數量。根據美國海軍2015財年預算的計劃,將在2017財年采購30枚具備初始作戰能力的LRASM,並將在2018財年和2019財年分別采購40枚。
NAVAIR精確打擊武器項目辦公室在2014年7月28日的通告中確定,準備與洛·馬公司進行專有合同的談判,就LRASM的最後研發、集成與初始作戰能力導彈數量問題進行磋商,以滿足空射進攻性反艦作戰武器項目增量1的需求。該辦公室還表示,LRASM是“唯一能夠在各軍種需要的時間範圍內形成初始作戰能力的武器係統”。
展望未來,“進攻型反艦作戰武器項目增量2”將進行投標,預計將於2017年展開競爭。增量2計劃於2024年服役,將能夠適用於多種發射平台(空射、艦射和潛射)。洛·馬公司正在關注能夠滿足“進攻性反艦作戰武器項目增量2”需求的LRASM變體。公司預計將麵對雷聲與康森博格公司的聯合競爭,這2家公司分別在研發“戰斧”巡航導彈和聯合攻擊導彈。
B型LRASM項目停止研發
LRASM項目設計之初,DARPA下屬的戰術技術辦公室共收到9份提案,愛連特技術係統公司、波音公司、洛·馬公司以及雷聲公司均提交了意見書。在招標評估後,最後決定在2009年中期與位於佛羅裏達奧蘭多的洛·馬公司導彈與火控部簽訂了第1階段合同,第1階段最初命名為A型LRASM項目,期限9個月;位於德克薩斯州大草原城的洛·馬公司戰術導彈部負責B型LRASM項目,這兩個項目的合同金額,同為1000萬美元。
A型LRASM前麵已經有所介紹,B型則與A型完全不同。它是采用傳統固液混合/衝壓發動機技術打造高空超聲速巡航導彈。DARPA稱,這種導彈“速度均衡,隱身性強”。
LRASM項目第1階段已於2010年3月完成。1個獨立的政府評估小組對這2個項目的武器設計均持肯定態度,對繼續投資進行下一步飛行測試抱有信心。該小組同意執行2010年下半年的第2階段合同,繼續進行這2種導彈的研發和演示測試。洛·馬公司導彈與火控部在A型LRASM項目上獲得了6030萬美元的第2階段合同資金,戰術導彈部則在B型LRASM項目上獲得了1.577億美元的第2階段合同資金。第2階段合同的第3筆資金3400萬美元,由BAE係統公司信息與電子係統集成部獲得,用於設計和研發適用於LRASM兩種型號的通用傳感器組件。
最初的計劃是安排A型LRASM項目進行2次空射演示試驗,以調整傳統設計,展示其在海軍和空軍戰術飛機上的適用性。而B型LRASM項目將進行4次垂直發射係統演示試驗,以證明其適用於水麵作戰。
然而,LRASM項目在2012年1月發生了新的轉折。B型LRASM項目被終止。DARPA迫於近期作戰能力需求的壓力,表示“將集中資金用於推動A型LRASM技術的發展,以降低風險,加快艦隊形成先進戰鬥力”。B型LRASM由此“被扼殺於繈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