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出的是,穀歌的情況與上世紀歐美調查微軟不同。上世紀90年代,微軟受到歐美監管機構調查,主要是因為其堅持將Windows操作係統與IE瀏覽器捆綁,微軟最終被迫交納12億美元的罰款。然而,現今互聯網產業和市場結構已發生很大變化,當年微軟的用戶需要付費才能使用Windows操作係統,而今穀歌搜索功能是完全免費的;同時,互聯網企業競爭更加激烈,用戶很容易切換到其他搜索引擎。
一些研究反壟斷的學者表示,政府在監管互聯網壟斷行為時應保持執法的謹慎。如今互聯網技術革新迅速,不與時俱進就會被淘汰,如昔日的社交軟件巨頭Myspace和MSN短短幾年間就衰落。另一方麵,由於互聯網的聚合效應,當某一互聯網產品受到消費者喜愛,用戶數量會滾雪球般增加,進而導致互聯網市場高度集中,出現幾家互聯網巨頭壟斷搜索、即時通訊、社交和電子商務市場的情況。
《經濟學人》評論認為,近幾十年的經驗表明,像IBM對大型主機,和微軟對個人電腦操作係統的技術壟斷可能是暫時性的,如今穀歌的廣告收入正在被Facebook蠶食,沒有企業能始終保持壟斷地位。該雜誌批評說,歐盟反對穀歌的種種舉動是在保護歐洲企業而非消費者,歐洲政治家應該捫心自問,為什麼歐洲沒有製造出一個穀歌或者Facebook。
數字化歐洲如何成為可能
歐盟反壟斷調查尚未平息,主導隱私保護的歐盟機構又要求穀歌在全球範圍內遵守“被遺忘權”原則。歐洲法院曾於2014年5月裁定,普通公民的個人隱私擁有“被遺忘權”,要求穀歌配合當事人要求刪除涉及個人隱私的數據,尤其是過期數據和不準確信息。最近荷蘭數據保護機構威脅稱,將因穀歌在個人數據上“獵捕用戶”(如私自歸納使用者的數據,然後推送廣告)對穀歌罰款。若生效,穀歌將麵臨來自歐洲監管機構金額最高的一筆罰款。
不僅如此,英國財相奧斯本近日提議對跨國公司征收25%的“轉移利潤稅”(俗稱“穀歌稅”)。他舉例說,穀歌在2006~2011年間從英國獲得180億美元的廣告收入,但納稅額不足利潤的0.01%。的確,穀歌、蘋果、Facebook、亞馬遜等都是“稅務優化”的行家;穀歌將海外總部、蘋果將歐洲總部設在愛爾蘭這個企業稅不超過12.5%的國家,刺激了近在咫尺的英國。而法國也有一些人提議:蘋果和穀歌出售歌曲或電影時,應向消費者所在國繳納增值稅。
此外,由於西班牙修法要求穀歌為顯示的新聞片段和標題付費,穀歌自去年12月16日起已停止在西班牙提供不賺錢的Google News服務,並在國際版中刪除所有西班牙供應商提供的內容。西班牙議會原本指望新法律為本地媒體帶來約8000萬歐元的收入,但穀歌的“不合作”讓渴望獲得穀歌流量導引的西班牙媒體頗為懊悔。由於穀歌這一反擊,歐盟各國尤其是德國、比利時、法國、意大利在今後解決與穀歌的“新聞聚合權”長期爭端時,可能會更加克製。
為了爭奪價值20萬億歐元的歐洲互聯網市場,歐盟曾在“歐洲2020戰略”中單獨列出“歐洲數字化議程”一章。新任歐委會主席容克稱,因未能開發“數字化單一市場”的潛力,歐洲正遭受巨大損失。批評人士則認為,歐洲此番打擊美國科技企業,固然主要是針對矽穀企業逃避監管和繳稅,但嚴厲而不對症的監管,也可能扼殺歐洲本土科技企業的創新動力。歐洲目前在移動互聯網領域整體落後於日、韓、中三國的表現,已經為此敲響了警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