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5章 法律法規:老人權益有保障(4)(3 / 3)

消協調解的程序一般包括:首先由權益受侵害的消費者根據有關要求向消協投訴,並留下自己的聯絡方式;然後由消協根據消費者提供的各種資料,進行調查,確定消費者投訴的事項是否存在;在確定投訴事項確實存在以後,可以將投訴反映的問題轉交給被投訴的經營者,並督促其作出處理和答複;在雙方都明確表示願意接受消協調解的前提下,消協可以居中裁定,既可以為雙方提供解決爭議的解決方案,也可以對雙方進行一定的勸解;最後,由消協製作調解書,寫明當事人雙方的姓名責任的劃分及費用的承擔等問題。由雙方在調解書上簽字蓋章。

在調解過程中,應當注意:(1)調解必須遵循合法的自願原則。合法是指調解協議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能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自願是指調解不能強加於人,調解人不能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或必須達成協議。消協與經營者消費者的地位是平等的,隻有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消協才可以進行調解。(2)調解成功,當事人之間要簽訂協議,但協議不具備強製執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可以反悔,不予履行,一方當事人也不能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怎樣投訴才能提高成功率

怎樣投訴才能獲得圓滿成功?請注意以下幾點:

1.投訴前先要向商家或廠家反映

這是因為大多數廠商還是能為用戶著想的,並不希望因為一些質量和服務問題鬧得滿城風雨,影響企業信譽。所以最好先就近解決,這樣問題解決還不至於傷感情。

2.動作要快

如果找到領導仍得不到合理解決,就要及時投訴,切勿拖延。時間拖得太長,就不利於判斷商品損壞程度和維修服務中產生的問題,以致很難定性。拖延投訴,更會導致超過“三包”期,使投訴人無法投訴,或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3.實事求是

投訴切不可誇大事實或隱瞞自己在使用方麵存在的問題,要按實際情況反映。

4.合理合法

在投訴中提出的要求,無論是要求退換修,還是要求賠償損失,都應合理合法。如果無理取鬧或提出過分要求,都容易造成問題複雜化,甚至會導致投訴調解失敗。

5.投訴材料要完備

不管是投訴商品質量問題,還是維修收費問題,都應提供購貨發票或維修收費發票,有的還需要權威部門的鑒定。雙方交涉過程中留下的文字材料等,也都是必要的物證。

6.地址要詳細

投訴時一定要搞清楚被投訴方的聯係地址、聯係電話、聯係人、郵政編碼等,同時也要寫清楚自己的相關情況,以便聯係。

7.字跡要清楚

如果投訴信的字跡難以辨認,事情根本無法處理,有的僅僅靠打電話也不易把話說清楚。

如何利用“三包”維護自己的權益

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督促生產經銷單位履行各自的義務,我國政府對“三包”作了新的規定。新規定比以前進一步擴大了“三包”商品的範圍,更加明確了銷售者對商品的先行負責製度,並修整了以前“三包”規定中個別不合理的條款。如退貨問題,按原來規定(《部分國家家用電器“三包”的規定》),有故障的產品,必須先接受修理,在半年內修理三次後仍無法達到合格標準的,才可根據消費者要求進行調換;如無貨更換,才可按原銷售價退款。現在規定,在保修期(而不是半年)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就應當負責更換。依據法律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

並非所有產品都由法律法規規定其“三包”內容。這些產品的經銷者也應履行“三包”規定。如果經營者與消費者也已作出約定的,經營者應該按照其中更有利於消費者的規定或約定履行義務。也就是說,如果雙方的約定更有利於消費者,就應按約定執行。

但是一些經營者為減輕或免除其應承擔的責任,挖空心思在“三包”上玩花樣。對此,消費者應保持清醒的認識。銷售者的花樣主要有以下幾種:

1.規定必須“投保”,否則不予“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