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十)(1 / 2)

我不知要和她說什麼?

回罵?我不會。

而且我也做不出那樣的事情來。王安康睡了別的女人,我卻要挨罵?還簡直就沒有道理。況且,她偷了我的男人,她卻在罵我,這也說不通。

我相信,我當時的心情和天下所有被欺騙的女人的心情一樣,絕望、痛恨,甚至連殺人的心都有了。

長夜難明。我不知如何對待我的婚姻,本來,它已經千瘡百孔。難道,我得給她一個結局?

張曉華幸福的生活著。她的飯店生意越來越好,我已經拿到了第一年她給我的分紅十萬元,那是我工作多年來所有工資的總和還要多。事實上,我多年工作的工資根本沒有存下一分錢。

生活比起以前已經好了很多。即使王安康不給我錢,我也和孩子能過得去。但是,他卻在做著“有難同當,有福不能同享'事情。倒是讓我防不勝防,我一直以為他人品再差,也不會做出“富貴苟相忘”的事情來。但是,事實已經擺在了我麵前。

對於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情,我可以做到坦然對之,可是一旦發生到自己身上,竟然不知所措了。

可能是第二天那女人告訴了王安康給我打電話的事情,王安康第二天一大早就給我打了電話,他沒有提到那個女人的事,隻是告訴我已經把我表妹安頓到一家工廠工作了。

我想要問他,卻什麼也沒有說。

我記得他去廣州的第一個春節,他沒有回家,有一同去的同事回來過春節,臨走的時候我給他除了捎去五百元錢,還有兩斤家鄉的點心,不僅是知道他喜歡吃,更是想表達一點心意。

我象一隻無助的小貓小狗,急於撲進他的懷抱,是想開始一種新的生活。但事實上,我沒有得到任何的保障,相反,承受了太多的委屈。我放他去做空中的鳥兒,沒想到手中的繩子斷了錢,他飛到別人懷中去了。

“小三”終於出現在我的生活中,象當年我一樣,傷害了另一個女人,同時也在悄悄地傷害著自己。

在我的周圍,就有活生生的例子。當男人和所謂的小三結婚生子,在男人生病臨死之前,卻留下遺言說要葬回老家,葬到結發妻子的身邊。這種尷尬的事情在我身邊發生了一起又一起,向所有人的宣示著一個道理,野花再香,也不及家花。家花是與生俱來的無可匹敵的。

著名思想家、哲學家。胡適一生最為人所樂道的一件事,既不是他的實驗主義,也不是他的哲學史、文學史,或小說考證,而是他的婚姻。他和江冬秀的結合,是個典型的“父母之命”。然而,胡適在中國近代思想史上,卻又是向“吃人的禮教”抗爭的代言人。一個畢生為個人自由與尊嚴而奮鬥的戰士,自己的婚姻卻是“吃人的禮教”下的一個祭品。正是因為這個有趣的矛盾,使胡適的婚姻,在新舊交替,東西合流的20世紀初年,成了一個思想史上的課題。胡適婚姻的矛盾,基本上是一個愛情與親情的衝突,而結果則是愛情向親情屈服,或者說愛情被親情所扼殺。胡適與韋蓮司的愛情,不可謂不美好,韋蓮司在胡適眼中是一個奇女子,“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可是,他終是不能與江冬秀悔約,韋蓮司終隻能成為胡適留學期間“智識上的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