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我國食品檢驗檢測體係的淺析(1 / 2)

理論探討

作者:閆鐵煒

【摘要】食品檢驗檢測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判斷食品質量、衛生合格與否的主要手段,在食品質量安全評價、市場監管和產品貿易等方麵,擔負重要的技術支撐職責,對保證食品質量安全、提高食品生產水平都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本文主要對我國目前食品檢驗檢測體係進行分析,對存在問題進行探討,並提出相應建議措施。

【關鍵詞】食品檢驗檢測 現狀分析 建議措施

食品安全已成為社會、政府關注的焦點,同時也引起了消費者的關注和擔憂,而檢驗檢測是保證食品安全最為基礎的手段。食品檢驗檢測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判斷食品衛生、質量合格與否的主要手段,在食品質量安全評價、市場監管和產品貿易等方麵擔負著重要的技術支撐責任,對保證食品質量安全、促進食品生產水平起著重要的保障作用。構鍵以食品安全為主導的規範統一的國家食品檢驗檢測體係,對於保障食品安全以及國際相關產品貿易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對於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維持國家社會的穩定、創建和諧社會也有積極的作用。

1.對我國食品檢驗檢測體分析

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現已基本建立了以質檢、農業、衛生、商務、糧食、科技、輕工、商業、進出口等行業主管部門為主體的食品檢驗檢測體係。具有以國有資產為主、投資主體多元化、成分複雜的特點。但是,我國食品檢驗檢測體係仍有不完善的地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1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水平相對低

我國食品檢驗檢測技術水平不高,需急待提高,從“紅心鴨蛋“中的”蘇丹紅Ⅳ”和“三鹿奶粉”事件中三聚氰胺可以看出檢測質量控製落後,還有檢測方法方麵存在空白,多殘留檢測方法還較少,快速檢測技術不夠成熟,缺乏超痕量檢測技術和大型精密儀器,樣品前處理技術過於傳統,檢測設備檔次底等等。即使是一些市場急需的實用快速檢驗方法也沒有很好地開發利用,現有的一些速測法存在靈敏度不高或者特異性不強等問題,可以說是“快速不準確,準確不快速”。

1.2監督環節不完善

當前我國對食品全麵的監管還存在監督環節的不完善、“尾”輕“頭”的現象。從監管環節來說,食品監管的重點大都放在了放在最終產品的出廠監督環節,而對相關產品的過程控製不夠重視。作為監管對象的大都是資質較好的品牌大型企業,而對與分散的小型企業的食品監管不夠,家庭式的食品監管更存在無人問津的現象。從地域分布來說,當前現有的食品實驗室在不同地區的分布是不均衡的,尤其在我國中西部地區,相關食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係的建設仍然比較滯後,基層綜合性的食品檢測機構十分缺乏,這對於我國食品檢驗檢測體係的整體水平的提高產生很大的負麵作用。

1.3食品檢驗檢測機構低水平重複設置

檢驗檢測機構低水平重複設置是食品安全監管職能交叉重疊的“並發症”。各地、各部門都投入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用於檢驗檢測機構的建設,質監、工商、衛生、農業、檢驗檢疫等部門都有自己的檢驗檢測機構,但檢驗檢測機構設置沒有統一規劃,相互之間缺乏有效的合作,甚至一些機構隻是低水平的複製。單位之間的硬件配置基本一樣,檢驗檢測同質化傾向明顯,開展的主要是常規項目的檢測,而對於花樣不斷翻新的假劣食品卻力不從心。同時多個部門做同樣的工作,還導致部門利益的滋生,使國家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合法化甚至個人化。檢驗檢測機構重複設置造成了檢測資源的浪費,並嚴重影響了我國檢驗檢測技術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