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銀行會計風險的特點
從銀行會計風險的產生及表現形式來看,其具有以下特點:
(一)隱蔽性。銀行會計風險隱蔽性較強,主要因為銀行會計人員相對緊張,崗位輪換少且相對穩定,內部相互製約力度差,風險一般難以發現。
(二)滯後性。會計風險多數因在會計帳務上做文章而具有一定的延緩性,風險爆發後要滯後於風險產生,而且滯後時間越長,責任人員的僥幸心裏就越強,銀行遭受的損失就越為嚴重。
(三)突發性。會計風險一旦出現便具有較強的突發性 ,同時又往往與資金聯係,追回損失難度很大,不僅是經濟損失,行業形象和社會信譽也受到影響。
(四)連鎖性。會計風險集中表現在一個“錢”字上,個別人為利益所驅,私欲所動,趁工作之便,貪汙、挪用資金,誘發經濟案件。
三、銀行會計風險產生的原因
(一)內控製度不健全。現代化的銀行必須具備統一、完善的內控製度,有了完善的內控製度,才能“有法可依”。會計內控製度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規範,勢必影響會計核算質量和服務質量。
(二)製度執行不嚴格,違章操作。有的銀行雖然建立了各項製度,但執行不嚴格,崗位責任落實不到位,違章操作。
(三)崗位設置不合理。按照會計製度規定,會計崗位的設置必須貫徹有利於執行規章製度和提高工作效率,有利於憑證傳遞的嚴密緊湊,不錯不亂,有利於分工明確,職責清楚,互相製約的原則。
(四)檢查監督不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六十條規定:商業銀行應對分支機構進行經常性的稽核和監督檢查。檢查監督作為會計的基本職能之一,應該是會計部門自律管理的有力武器,但由於少數會計管理人員風險意識淡薄,檢查監督流於形式,甚致敷衍了事,弱化了會計的基本職能,加大了產生風險的可能性。
(五)會計隊伍數量、質量與業務發展不相適應。對會計崗位的人員配備嚴重不足,影響製約監督機製的落實。另外,會計人員素質不高也是案件多發的原因之一。
(六)領導對會計工作重視不夠。有極少數領導對會計風險的危害性、嚴重性認識不足,在銀行風險防範上,隻注意對銀行機構的風險防範,使會計工作存在很大的風險隱患。
四、銀行會計風險防範的主要措施
為了切實解決會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消除隱患,防範和化解風險,必須采取一係列有效措施,進一步健全會計各項規章製度,提高會計管理水平。
(一)加強完善內部控製管理製度。內部控製管理製度是金融機構對內部各職能部門及員工從事的業務活動進行風險控製、製度管理、相互製約和內部稽核采取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總稱。內部控製是防範和化解會計風險的核心。加強內控管理,首先要建立會計內控管理責任製,各級銀行領導和會計負責人必須通過各種途徑,強化幹部職工的內控意識,製定內部控製責任製,實行縱向的管理考核、監督檢查、獎罰及橫向的互相監督措施,將會計風險層層進行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相關人員,形成各部門和有關人員縱橫交錯的風險防範體係。
(二)建立健全會計各項規章製度。完善的會計規章製度是落實銀行會計內控製度的基礎,隻有製訂出切實可行的規章製度,會計人員才有落實的東西,才能循規而做,避免差錯,防範案件的發生。會計的內部製約通常包括:一是製度製約。嚴格按照會計基本製度,製定會計人員崗位職責和修訂規範崗位操作規程,且操作規程要有較強的規範性、實用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確保有章可循,違章必究;二是崗位製約。按會計內控製度要求配齊、配足會計人員,不能以違反製度加大風險來換取人員的節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