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一輪電力體製改革的深度解讀(1 / 3)

新一輪電力體製改革的深度解讀

能源商學院·智庫

時隔12年,電力體製改革在中國全麵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再次拉開帷幕。2015年3月15日“九號文”的發布,成了今年上半年能源領域最具看點和最吸引力的重大事件之一。

本輪電改的驅動因素,實際上是老矛盾與新問題的結合。經過十多年的發展,中國的電力工業基本解決了國內的硬缺電問題,企業的經營管理能力得以顯著提高,整個係統較為健康地運行。但是,電力行業仍然麵臨著一些問題,具體可以歸納為兩方麵,一是遺留問題趨於嚴重,二是新的挑戰不斷出現。

這兩點問題,構成了推動新一輪電力改革的核心動機,隨著中國經濟增速放緩,電力能源總體需求增速進入一個相對平緩期,進行適當、適度改革的行業環境基本具備;同時,對中國壟斷行業的改革呼聲越來越高,改革的大環境也已形成。可以說,進行新電改的時機業已成熟。

一、新一輪電力體製改革的主要內容及配套文件解讀

9號文出台

2015年3月15日,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製改革的若幹意見》(中發〔2015〕9號,以下簡稱9號文),這一政策的發布,標誌著中央政府摒棄了5號文的工作思想,正式開啟了新一輪的電力改革。該文件共分為4個大項,其中第一、二、四項主要是介紹電改工作的重要性、總體思路、以及相關的督促要求等,而第三項則提出了改革的具體任務,共計7大條,28小條,可大致概括為“三放開,一獨立”,具體內容分別如下:

放開輸配以外的經營性電價。在電價方麵,政府的計劃是,在不同的行業,給予不同的管理模式:一方麵,作為用掉全社會85%電力的大戶,工商業的電價未來將由發受雙方自行商定,不再以上網及銷售電價差作為收入來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另一方麵,考慮到居民、農業、以及公用事業的用電量雖然比重很小,但是用戶人群眾多,具有廣泛的社會影響,故這部分電價仍將由政府繼續管控。

放開公益性調節以外的發電計劃。在電量方麵,9號文采取的是與電價管理同樣的“雙軌製”辦法。工商業直接交易的電量和容量將不再納入發電計劃,由市場雙方自行決定。但政府仍將保留一定的“公益性、調節性發用電計劃”,以“確保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用電,確保維護電網調峰調頻和安全運行,確保可再生能源發電依照規劃保障性收購。”簡而言之,就是政府在放開交易電量的同時,還將繼續掌控一部分計劃發電量,來確保電力的廉價、安全、清潔等基本要素。

放開新增配售電市場。一個市場化的行業,其最明顯的特征往往有兩條:一是交易的市場化,二是投資主體的多元化,電力行業亦然。本輪電力改革的重要任務,除了放開電價與電量之外,還要有序放開配售電業務,培育新的市場主體。之所以選擇有序放開,主要是由於在相關政策尚不完善,社會資本參與效果未知的情況下,全盤放開的時機尚不成熟。此外,政府在配電領域還提出了“放開增量”的限製,觀望意向較為明顯:隻有當增量部分開放的效果較好時,存量部分才有可能繼續被推向社會。

交易機構相對獨立。電力行業的交易機構可以視作證券行業中的交易所,目前中國的電力交易機構均由電網公司建立,主要負責交易合同、購售協議的簽訂和電量結算和交易統計分析,同時負責參與電力市場規則的製定,電力市場交易信息發布平台的信息發布。交易中心的相對獨立,實際上是針對“調度獨立”的一個妥協,即電力交易離不開電網調度,但調度隻負責技術問題,電網不能完全考慮自身的經濟利益。至於“相對”二字,指的是交易中心的產權仍保留在電網,但“獨立”的定位,又使其便於接受相關部門監管。

9號文的發布,徹底動搖了電力行業現有的利益格局,但它還隻是一個綱領性的政策,並未提出具體工作的執行思路。因此,在其發布後不久,一係列配套文件密集出台,開始將文件中的要求一一細化,使得其能夠得到具體落實。

配套文件一:消化現有清潔能源

自9號文出台後,新電改對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的影響備受關注,這類電源因價格高,可控性差,一直以來靠著電網分配的發電小時數獲取收入,但如果在一個完全自由競爭的市場下,失去政府的保護,這類電源將毫無競爭性,麵臨出局之虞。就在各方猜想新電改會以何種方式保障可再生能源並網時,3月23日,發改委同能源局聯合下發《關於改善電力運行,調節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的指導意見》。該文幾乎與九號文同時落地,是新電改的第一個配套文件。

與此前《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能源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不同,這一文件對清潔能源的要求並不在於新增多少裝機,而更多側重於對存量資源的消化。由於環境原因,中國近幾年清潔能源投資建設的力度較大。至2014年底時,其水電、風電的總裝機量,以及光伏的新增裝機量都已達到世界第一。然而,清潔能源想要在能源結構中占據較高比重,不僅要有足夠的裝機量,還要有一定的利用小時數。雖然中國清潔能源裝機完全有能力達到“十二五”規劃的要求,但由於利用小時數偏低,很多機組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電改第一個配套文件目的就在於,試圖鼓勵政府以市場手段來解決清潔能源發展中的“三棄”症結,從而讓現有裝機能夠轉化為相應的發電量。

配套文件二:以平緩負荷曲線容納可再生能源

1號配套文件一個值得關注的細節是,這是官方首次將需求側管理與清潔能源聯係到一起,事實上,在之前幾年的相關文件中,無論是《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還是《關於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其中都沒有提及可再生能源。出現這一轉變的原因是:中國近幾年間的電力形勢已經發生了較大變化。在2011年前後,中國處於缺電狀態,電源及電網容量不夠,無法滿足連創新高的電力負荷。而現在雖然電力充足,但清潔電太少,由於負荷曲線峰穀差大,而可再生能源隨機性強,難以持久並網。所以在政府看來,以價格手段削峰填穀,將負荷曲線平緩化以消納清潔能源,在現有儲能設施不足的情況下,是最為現實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