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企改革“1+N”與能源企業改革(2 / 3)

(一)能源行業發展總體特點

一、能源事關國家安全,各國普遍市場集中度較高。能源特別是石油是具有較強金融屬性的國際大宗商品,曆來是各國爭奪的焦點。為加強資源掌控,各國幾乎都選擇了寡頭壟斷的市場結構。當年石油“七姊妹”幾乎控製了發達國家全部石油開采和貿易,如今俄羅斯、巴西、委內瑞拉、沙特等國都有國家所有的大型石油天然氣企業,保障國內能源產銷運安全。即使市場經濟發達的英美等國,也相繼形成了綜合一體化大型油氣企業,美國埃克森美孚是世界最大的非政府油氣生產商和天然氣銷售商,也是最大煉油企業之一,英國BP是世界最大的石油石化企業之一,業務涵蓋油氣勘探開發、煉油、天然氣銷售、發電、油品零售和運輸等。

二、能源運輸等環節具有自然壟斷屬性。油、氣、電力行業的運輸管網,以及煤炭運輸的鐵路等,具有規模經濟效應,屬於自然壟斷環節。從效率等經濟規律看,適合在政府監管下國有企業壟斷管理運營。

三、能源供求非對稱分布要求開展公平的能源貿易。無論是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傳統能源,還是風、光、水等清潔能源,基本都呈現產消非對稱分布特點,供求通過貿易對接。在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基礎上,隻有充分競爭和發達的金融交易市場才能使能源配置更有效率,適合民營企業和混合所有製企業。

四、能源價格事關下遊產業的爭能力。能源是上遊產業,其效率和價格直接影響下遊產業的成本和國際競爭能力。為保持能源企業適當利潤和合理開發利用,同時也兼顧下遊行業發展,需要構建市場競爭和有效監管相結合的價格體係。

五、新能源的研發和應用麵臨一係列市場和製度風險。一方麵,能源科技創新需要大量投入,中小企業往往難以承擔,另一方麵,各類新能源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存在差異,分布式發電還涉及能源以外多領域製度規範,運輸管網壟斷經營,新能源的運輸和應用往往涉及利益的調整和製度變更,既需要政府協調,也需要較強談判能力的企業跟進。

(二)能源子行業當前麵臨問題

電力行業:一、售電側有效競爭機製尚未建立,發電企業和用戶之間市場交易有限。節能高效環保機組不能充分利用,棄水、棄風、棄光現象時有發生,個別地區窩電和缺電並存。二、市場化定價機製尚未完全形成,現行電價仍以政府定價為主,電價調整滯後,難以及時反映用電成本、市場供求狀況、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保護支出。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麵臨困難。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業設備製造產能和建設、運營、消費需求不匹配,沒有形成研發、生產、利用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尚不能無歧視、無障礙上網。

油氣行業:一、進口環節行政性壟斷程度高。目前隻有中化、中聯油、中聯化、中海油和珠海振戎5家企業具有原油進口權,隻有中化、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珠海振戎5家企業具有成品油進口權。二、勘探開發高度壟斷。目前常規油氣勘探僅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長石油4張牌照。三、原油加工與成品油銷售環節同樣存在行政性壟斷。中石油和中石化擁有80%以上的煉油能力,全國500萬噸/年以上的大中型煉油廠全部屬於兩大企業,90%以上的市場銷售成品油由兩大企業提供。 四、油氣價格形成機製仍待改進,目前成品油定價是發改委根據國際原油期貨市場價格定期調整,形成機製不夠靈活,國內油氣價格偏高,且經常出現與國際價格背離現象。

煤炭行業:一、產能過剩嚴重。在煤炭價格較高的2009-2011年,煤炭企業大量增加產能,煤價下跌給煤炭企業帶來沉重負擔,目前70%左右的煤炭企業陷入虧損,產能過剩10億噸左右。在需求基本平穩背景下,去產能需要企業層麵的兼並重組。二、煤炭清潔利用技術待深入。煤炭是我國主體能源,煤炭清潔利用是煤炭行業主要方向,但目前相關技術研發投入偏低,改變這種狀況需要上下遊產業鏈、不同所有製企業、煤炭企業與金融企業之間的相互合作。三、輸煤和輸電之間需要新的平衡。過去主要是中、西部地區煤炭直接運往東南地區發電、煉焦,受經濟和環境成本約束,今後輸煤變輸電是大方向。但電網、電廠、鋼廠等建設和轉移還需要時間。

清潔能源:本文的清潔能源主要包括風、光、水以及與此相關的能源互聯網等新能源業態。這些領域目前麵臨的問題包括,一、競爭盲目過度,如太陽能光伏在主要靠出口情況下,一度成為各地所謂支柱產業,在歐盟反傾銷後大量企業關閉破產。二、新能源企業談判能力弱,上網難,窩電浪費現象多,加上儲能技術待突破,分布式發電麵臨技術、上網和屋頂利用等難題。三、核能投資巨大企業技術要求高,一般民營企業難以獨立運營。

(三)能源子行業改革進展和方向

電力體製改革方向已經明確,即在進一步完善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開的基礎上,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要求,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有序向社會資本開放配售電業務,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推進交易機構相對獨立,規範運行;繼續深化對區域電網建設和適合我國國情的輸配體製研究;強化政府監管和電力統籌規劃,強化電力安全高效運行和可靠供應。目前深圳、內蒙古、安徽、湖北、寧夏、雲南開展的改革試點,以放開發電和售電環節定價為主要內容。下一步改革將細化落實中央9號文精神,在加強電網企業監管的基礎上,整合電力及相關工程企業,引入市場競爭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