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試論住房公積金製度的缺陷及對策(1 / 2)

試論住房公積金製度的缺陷及對策

研討與爭鳴

作者:王宇

【摘要】住房公積金管理製度是城鎮職工自我保障的機製,屬於一項住房保障製度,使城鎮職工購建住房的能力有所提高。本文探討了在運行住房公積金製度中出現的問題,並進一步提出相關的對策和建議,以供參考。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 製度 問題 對策

一、住房公積金製度存在的問題

(一)積極提高公積金管理水平

工作效率不高,管理手段不先進是導致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有問題出現的根本原因。微機化管理對於大部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來講雖然在硬件設施上實現了,然而有些管理軟件功能並不理想,單一、老化,麵對眼下金融業的迅猛發展根本適應不了,存在較大的差距。不同程度上公積金的人員在職稱、年齡、學曆等多方麵出現比例不合理的現象,部分員工不管是業務素質還是政治素質都不高,對形式要求無法滿足,使工作效率受到嚴重影響。

(二)完善公積金的風險防範機製、內控製度

1.運行公積金存在一定的風險。據調查,公積金截留、挪用、違規放貸等情況在我國並不罕見,普遍存在,部分城市相對來講比率較高,達到60%-80%,所以巨大的風險在公積金製度的運行過程中潛藏著。因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權利沒有有效的監督,權力太大而失去控製,私自套取、挪用、擠占以及截留住房公積金的情況普遍存在,部分管理中心的官員無所顧忌、為所欲為、欺上瞞下、中飽私囊,違法犯罪的案件接二連三。大部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缺乏有效的監管製度,管理資金不夠科學、比較分散,內部管理也存在一定漏洞。

2.不健全的內控製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沒有真正做到。部分地方資金管理不夠統一,比較分散,有大力追求自身利益的現象;內控製度的嚴格性在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本看不到,通過調整內部賬目、對合同進行補簽、修改等手段對資金進行隨意操作、違規使用。

(三)不平衡的公積金發展

覆蓋公積金的範圍較窄,受惠人數不多。眼下個人公積金的存儲、設置都憑借於單位組織。通常條件下,擁有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必須是單位正式在職職工。對住房公積金進行管理分配的場所是單位,不包括在城鎮企業打工的農民工,也不包括非單位從業人員、城鎮個體職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規定享受住房公積金的人員必須是職業非常穩定、具有較高收人的人員,而需要特別幫助的是那些收人較低、沒有穩定職業的眾多群體,屬於真正住房購買能力非常薄弱的群體,卻無法享受到住房公積金,他們被排除在外,這種情況對公平分配原則及建設和諧社會產生嚴重的阻礙。

二、住房公積金製度完善的措施

(一)建立風險防範體係

加強對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進一步強化監督機製,對公積金中心的內部管理必須強化,對各項內控製度必須迅速建立健全,在內部審計和管理監管上必須加大力度,促進基金管理工作在效能上得到迅速提高,對隱藏的資金放貸風險應加以預防,在增值和安全的基礎上使住房公積金得以保證;對部分公積金被套取、挪用、擠占和截留的,要實施有力手段,采取有效途徑,加強清理力度,盡可能追回,並對有關人員的責任要認真核實、嚴格追查。審計、財政等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開展經常性審計監督,對於審計、財政部門的監督審計,住房基金中心要主動配合和接受,共同構築資金安全的防火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