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債券從業人員道德風險防控問題研究
金融論壇
作者:李剛
【摘要】債券從業人員道德風險具有隱蔽性較強,涉案金額大,涉及市場機構廣,往往以窩案(利益群體)的形式出現,對相關機構的聲譽和利益影響巨大,是商業銀行案件防控的重點。本文深入分析了債券從業人員道德風險表現形式,並提出了相應的風險控製措施。
【關鍵詞】商業銀行 債券 道德風險 防控
近期,監管層在對金融機構的例行審計檢查中發現個別債券從業人員在代持類業務和丙類戶操作上存在職務侵占和利益輸送的疑點,進而進行調查,參與調查的部委包括審計署、公安部、央行、證監會和銀監會,調查範圍涉及基金、證券、信托、銀行等機構,相關涉案人員被公安部門帶走調查。此次債市監管風暴表明,銀行間債券市場從業人員道德風險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
一、債券從業人員道德風險表現形式
從常理來看,銀行間債券市場業務均是“公對公” 交易,所有資金往來均通過公司賬戶劃轉,不可能產生個人私利。但丙類戶、債券代持、不同激勵機製的存在,將這種不可能變為現實。在巨額金錢的誘惑下,一些債券市場資深從業人員開始“做起發財夢”,運用所在公司的地位、自身的人脈關係和市場分析優勢進行投機鑽營,突破政策法規的界限,通過利益輸送的方式為自身謀取不正當利益。而一些銀行機構的從業人員,在金錢的誘惑下,為其充當幫凶,以損害銀行利益的行為來換取“個人回報”,最終走上一條不歸路,道德風險由此產生。從近年來債券行業暴露的案件情況來看,利益輸送操作手法主要有以下兩大類:
(一)通過丙類戶空手套白狼,賺取無風險收益
在人民銀行批準的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中,甲類戶一般是商業銀行,乙類戶主要是中小型商業銀行、信用社、券商、信托、基金以及保險等金融機構,相比之下,丙類戶多為非金融企業性質的投資公司,注冊金額小,隻能委托甲類戶入市交易和債券結算。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機構投資者共有6447個,占銀行間債券市場全部投資者的50.5%。
債券代持業務,是指投資機構賣出債券後,跟交易對手私下簽訂協議,在將來某一時點以約定的持有期收益率計算的價格重新買回該債券。其中,代為從一級市場買入並短期持有的稱為代申購,代為短期持有債券的稱為代持,而不斷滾動操作、期限長達數月甚至數年的稱為養券。開展代持類交易的動機是多方麵的,有流動性管理的需要,有放大杠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需要,有減少資本占用的需要,有增加中間業務收入的需要,有增加交易量的需要,有轉移稅負的需要,也有調整利潤、利益輸送的需要等等。在沒有監管法規涉及的這片灰色地帶中,不同的市場成員,帶著不同的交易目的,參與到這類市場交易中來,在市場成交量中占有較大比重。
正是基於以上條件,作案人員注冊非金融企業性質的投資公司,取得銀行間債券市場丙類戶資格構建“老鼠倉”,尋找銀行資金來完成各項套利交易。
第一種方式,在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之間(也就是行業內所稱的“一級半市場”)存在差價的市場條件下,借助其所供職機構的談判地位,從發行人手中拿到一定額度的債券,由於丙類戶沒有自有資金,無法直接買入債券,便與一家市場機構私下簽訂協議,指定其代申購並持有債券,在債券上市交易後的指定日期以成本價出售給丙類戶,丙類戶在當日將債券按市場價格出售變現,資金經轉賬回流至代申購機構,價差利潤則留在丙類戶,雖然價差隻有10-50個基點左右,但每次動輒數億元的交易量,累積起來依然是個可觀的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