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深化和完善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加強財政資金監管水平(2 / 2)

2.財務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不強。有的預算單位不認真執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資金支付隨意性較強,經常錯過銀行當日的清算時間,特別是出現大額的資金支付時,使代理銀行的財政備用金不夠墊付,勢必自行墊付資金。這樣既影響了預算單位正常用款,也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銀行代理財政業務的積極性。大部分單位會計和出納資金安全意識淡薄,密碼設置過於簡單,個別單位使用的甚至還是支付局設置的初始密碼,增加了資金運轉風險。

3.內部控製製度還存在薄弱環節。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方麵,由於人少事多,不得不一人多崗,難以實行崗位分設、內部製約和AB角製度。

三、完善國庫集中支付的建議

1.合理界定直接支付範圍,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加大直接支付力度。明晰直接支付與授權支付範圍劃分細則,按照部門預算確定用款計劃,從源頭上確定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嚴禁將應該實行直接支付或轉賬支付的項目改為提取現金或變相實行授權支付。認真督促各單位在預算指標內,按資金用途分月編報用款計劃,並根據批複後的用款計劃申請用款。支付中心有權對違反規定額度不予以清算,責令改正,真正做到按部門預算編製用款計劃。

2.強化監管,預防風險。一是建立健全內部審核控製的長效機製,切實加強對財政直接支付的有效審核。針對財政資金支付存在的風險問題,一方麵要從技術上尋求突破,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根據調查,我們建議使用一套印鑒防偽係統,對預算單位申請書的印鑒進行掃描,從技術上保證資金支付的安全。另一方麵要重視國庫隊伍建設,不斷充實人員力量,建立內部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工作機製,嚴格執行崗位分設、印鑒分管等控製製度,實行受理初審、複核、審批三級崗位責任製,做到環環相扣,層層把關,確保支付安全。二是監督關口前移,防患於未然。政府采購在監督招投標時,負責核實供應商、勞務提供者資質及賬戶的真偽,並提供給支付中心,確保資金支付的安全。

3.開展財政綜合整治,清理“小金庫”,逐步取消單位實撥資金賬戶。更加注重銀行賬戶的規範化管理,從嚴設置賬戶,嚴格落實政策規定,嚴格按製度辦事,實現賬戶管理的規範化。通過采取賬戶審批、備案、年檢等管理措施,將行政事業單位賬戶納入規範化管理渠道,讓其走在陽光下。按照“規範、統一、高效、精簡”的要求,清理合並實撥資金賬戶,逐步杜絕財政資金的體外運行。

4.加大處罰力度,增加違規成本,促使預算單位遵守國庫集中支付相關規定。製定責任追究辦法,嚴格按規定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做到權責明確,違規必究。

5.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安排相關會計人員參加各種業務培訓學習。一是對支付中心工作人員、預算單位財務人員、代理銀行業務人員等進行培訓,讓其熟練掌握國庫集中支付相關政策及軟件操作,減少操作失誤,提高效率。二是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會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和安全教育,提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從而有效防範風險。

6.加強信息係統建設,構建財政管理信息“大平台”,支付中心、業務科、國庫、預算單位以及代理銀行共享信息資源,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支付軟件,擴大係統功能,提高網絡運行的穩定性和速度,加快信息傳遞,更加全麵、及時、準確地提供預算執行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7.加快建立國庫動態監控係統。國庫動態監控係統是以國庫集中支付為基礎,以支付信息化管理為依托,對國庫資金運行進行實時、動態監控的一係列措施。建立其實時監控、綜合核查、整改反饋、跟蹤問效的機製,增強財政資金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規範性、和有效性。

我們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加強學習,強化服務,不斷深化完善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不斷提高財政監管水平。

作者簡介:王忠萍(1979-),女,山東龍口人,漢族,本科,中級會計師,研究方向:事業單位會計。

(編輯:陳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