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析營改增對交通運輸業的影響(2 / 2)

(一)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由於會計製度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因此適用於簡易納稅辦法,稅率為3%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這樣來看,稅率雖然沒變,但是減少了營業稅。因此可以說,營改增降低了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同時試點納稅人和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也因進項稅額抵扣範圍擴大而降低。

(二)一般納稅人

由上表可以看出,營改增後,一般納稅人物流企業的稅負不僅與應稅的銷售額相關,還與成本中可抵扣的成本有關。當可抵扣成本占收入比重越高,稅負就越低;反之,一般納稅人的稅負就越高。

一般納稅人在營改增中的常見問題:

1.發票取得難,稅收抵扣難。由於一些不正規的企業開不出增值稅發票,交通運輸業中主要成本項目油料費用和維修費用基本都是普通發票,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由此使得虛開發票的幾率增加。

2.人力成本等不能抵扣的問題。比如物流企業成本構成,一般油費約占30%、過路過橋費約40%、人力成本約30%,而這當中人力成本、房屋租金、路橋費等不能抵扣,這也使得可抵扣比重過低而稅基過高,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稅負。

3.購進的運輸設備等固定資產較少,大多為以前年度購入的,不能產生增值稅進項稅額。

4.營改增後稅率由3%猛增到11%,稅率上升過快,導致企業初期負擔較重。

四、解決辦法

1.擴大進項稅可抵扣範圍。交通運輸業中勞務費用,維修費用,及折舊費用等都可列入可抵扣範圍。

2.加大政府補貼。上海專門設立了營改增試點政策專項資金,用於扶持在改革中稅負過重的企業,但這隻是暫時性的解決辦法。根本解決辦法還應該是設計出使得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稅率。

3.增強行業鏈條的完整性,使其環環相扣。這樣不僅減少了重複征稅,解決了抵扣難的問題並且有效的製止了假發票的產生。

4.製定出更為嚴格的以票控稅方法。

五、思考與總結

在新形勢下,營改增不僅符合國際慣例,而且是深化我國稅製改革的必經道路。可以預見,在以上海為試點施行營改增將大大促進服務業物流業等試點行業的改革與發展,並有利於企業針對稅製進行自身成本的縮減,服務質量的專業化,同時也可以給百姓帶來了更大的實惠,減少了大眾為企業承擔的稅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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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陳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