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2 / 2)

事後他要本想向眾人解釋並不是小美倒追的他而是他先喜歡的小美,小美卻勸他沒有必要多此一舉,還說:“反正那是事實嘛。而且,我也很高興追到你嘛!”他隻能說:“能被你追我很幸運!”

“那當然了,你也不看看我是誰?”

“臭屁。”

“自尊雖然很重要,但在愛的世界裏,沒有必要為了所謂的麵子問題違背自己的心意,更何況我主動追你又沒有什麼丟麵子的,誰追誰還不都一樣,我們在一起了才是重要的。”當他正感動無比的時候,小美又來了一句:“而且我追到你了,不是很有麵子嗎?”

她的笑容燦爛而得意,讓他想要珍藏一輩子。他真的很幸運,能夠有幸被她追。

“李小蓮——”小美在打飯途中看到李小蓮的身影連忙喊道。到了學校以後她才知道李小蓮和她上了同一所學校,隻是不同係而已,她學的是法律,而李小蓮學的文學。她還記得當自己第一次在校園中看見李小蓮的時候真的是“吃驚”得下巴都要掉下來了。若不是李小蓮主動走過來跟她的打招呼她還真的不敢認。因為就算不論她平時的學習成績,而是光是她的家境就不會允許她繼續上學的,她一直以為她會直接走向社會去工作呢。雖說這是一所師範學院,學費不高,但光是生活費就是一筆很大的開銷了。

吃驚之餘則是欣喜萬分,畢竟在千裏之外能遇見一個故交實在是太棒了!欣喜之後則是懊惱,她真是太過份了,竟然一點都不知道同班同學的動向,她的世界狹窄得隻剩下林文斐了,看來要好好反醒反醒了。

打電視給媽媽的時候才從媽媽的口中知道李小蓮那個失蹤很久的父親回來了,他不僅回來了還帶回了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是專門回來和李小蓮的媽媽離婚的。李小蓮的媽媽不想離婚,將此事鬧了個天翻地覆、滿城風雨,整個縣城的都知道了此事,她的爸爸還打了官司,法院判決了離婚,她母親離婚後隻是不停地流淚。而整個事件中李小蓮鎮定得過份,由於她已經滿十八歲了,她父親不願意給她和她母親一分錢,她也打了一場官司,跟父親要撫養費以及母親的贍養費的官司,讓她父親狠狠地出了一筆血,也就有了上學的學費。在這個小城裏主動打官司的人不多,而將親生父親告上法庭的她是第一個,非常轟動,眾人褒貶不一。縣城裏的人吃驚於她的膽大妄為時,不禁吃驚於她的能幹,覺得她真是不顯山不露水。

小美倒是覺得太好了,對於那種不負責任的男人就應該給點教訓。孩子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的,而這個“天經地義”也得在父母撫養愛護孩子之後。生而不養,養而不教,以為孩子是地裏的野草、山林裏的野獸能自己吸引營養、自己捕獵、自己長大嗎?

當時她隻是淡淡地和她打了一個招呼,但她心裏一直惦記著,希望能找到這位老同學,但這所學校說大不大,說小可也不小,想要隨便找個人可也不容易,誰讓她當初就顧得吃驚忘了問她是哪一個第哪個班的,住在哪裏呢。好不容易從媽媽哪兒得到了消息,找了好幾回卻都落了空,沒想到竟然在路上偶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