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恐懼情境和事物的回避必須是或曾經是突出的症狀。
(3)排除焦慮症、癔病症和精神分裂症。
(三)治療
1.行為療法行為療法的核心就是通過特定的行為訓練,使患者逐步適應通常會造成恐懼的狀態,如高處、曠野或廣場當眾講話等,通過循序漸進的步驟,逐漸使患者適應原先會即刻造成強烈恐懼的那些狀態,使其緊張的精神逐漸鬆弛下來,從而達到克服恐懼心理的目的。恐懼症患者的心理層麵一般是正常的,那麼在特定的恐懼心理得到克服後,患者也就能很好的適應在原先的恐懼狀態中進行活動,比如乘坐電梯或飛機、獨自經過廣場或曠野、當眾說話等。
2.催眠療法由精神分析師將患者催眠,挖掘患者心靈或記憶深處的東西,看患者是否經曆過某種窘迫的事件,試圖尋找到患者發病的根源。這種療法時間長,花費也比較大。
3.強迫療法醫生讓患者站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或者讓患者站在自己很懼怕的異性麵前,利用巨大的心理刺激對患者進行強迫治療。
4.情景治療讓患者在一個假想的空間裏,不斷地模擬發生社交恐懼症的場景,不斷練習重複發生症狀的情節,精神分析師會不斷地鼓勵患者麵對這種場麵,讓患者從假想中適應這種產生焦慮緊張的環境。
5.認知療法這是一種不斷灌輸觀念的治療方法。醫生不斷地告訴患者,這種恐懼是非正常的,讓患者正確認識人與人交往的程序,教患者一些與人交往的方法。
6.藥物療法這是目前被認為是最有效的治療方法。主要是針對患者的發病是因為其體內某種化學物質的失調所致,所以運用某類藥物調節平衡。
四、強迫性神經症
強迫性神經症又稱強迫症,是一種以反複出現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為特征的神經能性疾病。患者常為這些反複出現的強迫現象所困擾,雖竭力克製,但無法擺脫。
(一)病因
1.遺傳家係調查發現患者的父母中有5%~7%的人患有強迫症,遠較普通人群為高。由於雙生子研究的例數不多,其研究結果尚難肯定。
2.社會心理因素精神分析學派認為,強迫症是強迫性人格的進一步發展。行為學家則認為,強迫症的產生是由於刺激—反應出現過多重複,導致焦慮,使中樞神經係統興奮和抑製失調,從而導致異常習慣的形成、病理性認識和反射的建立,使衝動、思維和行動拘泥於固定的行為模式。在處於發育期的青少年,生理發育迅速,在與競爭激烈的社會交往中出現的不適應現象,可引起強迫症狀的產生。工作緊張、家庭不和睦及夫妻生活不盡如人意等可使患者長期緊張不安,最後誘發強迫症的出現,症狀的內容與患者麵臨的社會心理因素的內容有一定的聯係。意外事故、家人死亡及受到重大打擊等也使患者焦慮不安、緊張、恐懼,誘發強迫症的產生,症狀的表現形式與精神創傷有直接的聯係。
(二)主要表現
強迫症的基本症狀是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患者可僅有強迫觀念或強迫動作,或既有強迫觀念又有強迫動作。患者能充分地認識到這種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是不必要的,但卻不能以主觀意誌加以控製。由於強迫症狀的出現,患者可伴有明顯的不安和煩惱,但有強烈的求治欲望,自知力保持完整。
1.強迫觀念
(1)強迫懷疑:患者對已完成的事情仍放心不下,總是疑慮不安,要反複多次檢查確實無誤後才能放下心來。如懷疑門窗是否關好,準備投寄的信是否已經寫好地址,煤氣是否已關好等。在懷疑的同時,患者常有明顯的焦慮。
(2)強迫回憶:患者對過去的經曆、往事等反複回憶,雖知毫無實際意義,但總是反複回想於腦中,無法擺脫,因而感到厭煩之極。如回憶已講過的話用詞、語氣是否恰當等。
(3)強迫聯想:當患者聽到、見到或想到某一事物時,就不由自主的聯想起一些令人不愉快或不詳的情景。如見到有人抽煙就想到火災。
(4)強迫性窮思竭慮:患者對一些毫無實際意義的問題總是無休止的思考下去,盡管患者的邏輯推理是正常的,自知力也是完整的,也知道完全無必要深究,但無法克製。如天為什麼要下雨?人為什麼要吃飯?等等。
(5)強迫意向:患者在出現某種正常心理時常出現相反的違背自己的內心意願,雖然這種相反的意願十分強烈,但從不會付諸行動。如過馬路時,想到衝向正在駛過的汽車等。
(6)強迫情緒:患者對某些事物感到厭惡或擔心,雖知根本無此必要,但仍不能克製。如擔心會傷害別人或講錯話等。
2.強迫動作和行為
(1)強迫洗滌:患者怕不清潔而罹患某種疾病,內心充滿了強烈的恐懼情緒,因而反複洗手、洗衣或洗澡,明知已洗幹淨,但仍是洗個不停而不能控製,否則心情不寧。有的患者不但自己反複清洗,甚至要求家庭中其他成員也必須按其要求進行清洗。
(2)強迫檢查:強迫檢查與強迫懷疑有關,是患者為減輕強迫懷疑引起的焦慮不安而采取的措施。如反複檢查已鎖好的門窗,反複核對已寫好的信件等。
(3)強迫性儀式動作:患者總是做一些具有象征性禍福吉凶的固定動作,試圖以此來減輕或防止強迫觀念所引起的焦慮不安,如以手拍胸部,以示可逢凶化吉等。
(4)強迫計數:強迫計數與強迫聯想有關。患者見到某些具體對象(如電杆、台階、汽車、牌照等)時,不可克製的計數,如不計數,患者就會感到焦慮不安。
(5)強迫詢問:患者常常不相信自己,為了消除疑慮或窮思竭慮給自己帶來焦慮,常反複詢問他人(尤其是家人),以獲得解釋與保證。
(6)強迫緩慢:這些病人可能否認有任何強迫觀念,緩慢的動機是努力使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非常完美、精確、對稱為目標,所以常常失敗,因而增加時間。
強迫症狀有時嚴重,有時減輕。當患者心情欠佳、傍晚、疲勞或體弱多病時較為嚴重。女性患者在月經期間,強迫症狀可加重。在患者心情愉快、精力旺盛或工作、學習緊張時,強迫症狀可減輕。
\[案例\]
小周,男,21歲,兩年前因高考落榜,心情不好,常胡思亂想。一天電視、廣播電台同時轉播某報有關打擊刑事犯罪的社論。他聽後,腦子裏閃出這樣一個念頭,自己的父親是幹部,若有犯罪行為怎麼辦?他感到十分緊張,譴責自己不該出現這樣的念頭。誰知這念頭反而纏著他不離開了。從此,他的腦海中常常出現類似的念頭,從父親一個人發展到全家人(甚至包括嫂子懷的胎兒)身上,犯罪情節越來越複雜、越逼真、越可怕。這些念頭的出現使他惶恐不安,唯恐有“魔法”等使他的念頭成為現實。他從理智上知道這些念頭不符合事實。於是不管做什麼,隻要念頭一出現就用理智進行批判。例如洗臉時,若念頭出現了,就舉著毛巾不動;進門時如果念頭閃出來,就抬著腿不動,並馬上用理智批判這些念頭,直到自認為批判透徹了,想清楚了,家裏的人沒有危險了,才繼續做未完成的事情。每次批判的時間長達1~2個小時,嚴重地影響了他的生活和學習,使他不能參加補習班的學習,也不能正常生活。
診斷:強迫症。
(三)治療
1.心理治療對患者進行耐心細致的解釋,提高患者對強迫症狀的認識,正確對待所患疾病,減少心理上的壓力和焦慮情緒。對有人格缺陷的患者,應分析其人格,給予適當的指導,幫助其重視人格的改造,培養有益的興趣和業餘愛好。對可找到病因的患者,應讓患者明了病因與強迫症狀之間的關係,逐漸消除與強迫症狀有關係的因素。
行為療法、認知治療、精神分析治療均對強迫症狀有效。也可用係統脫敏療法,其目的是逐漸減輕強迫症狀伴隨的焦慮。對藥物治療無效者也可試用厭惡療法。
2.藥物治療治療強迫症的常用藥物名稱:①氯丙咪嗪;②SSRI類藥物,氟西汀、帕羅西汀、舍曲林;③阿普唑侖、艾司唑侖、勞拉西泮、硝西泮。
3.精神外科治療對少數症狀嚴重、久治不愈的強迫症患者,可破壞患者腦的某些部位(如額葉內下側、扣帶回等),對減輕強迫症狀和社會適應功能均有一定幫助,但須嚴格掌握對象。目前,對外科手術療法的價值尚有頗大爭議。
五、癔症
癔症又稱歇斯底裏,是一組由精神刺激或暗示或自我暗示等引起的疾病,主要症狀為各種各樣的軀體症狀,包括感覺、運動和自主神經功能紊亂,急起的短暫的精神障礙。患者的症狀以無相應的器質性損害為病理基礎,可因暗示而產生,也可因暗示而改變或消除。
(一)病因
1.遺傳癔症患者家族中癔症發病率高於一般人群。但孿生子的研究並不支持遺傳的假說,因在單卵孿生子中未發現相同的患病者。
2.心理因素癔症的發生與精神刺激密切相關。精神刺激不僅是誘發癔症的直接因素,而且還影響症狀的組成或內容。凡使患者感到緊張、恐懼、氣憤、委屈、悲傷、羞愧等精神刺激,往往是癔症患者的直接致病因素,或成為引起一次發病的因素。童年的創傷性經曆,往往是成年後發生分離性或轉換性癔症的重要原因。部分患者多次發病後,雖無明顯的精神刺激,也可通過觸景生情或聯想或自我暗示而發病。
3.人格特征有情感豐富、鮮明而極不穩定,易接受暗示,文化水平低,迷信觀念強,自我為中心,富於幻想的人格特征的人易患癔症。青春期或更年期的女性較一般人更易發生癔症。
(二)主要表現
發病急促為其特點,症狀複雜多樣,常因環境或自我暗示而變化。大多數患者在起病前有精神刺激。
1.癔症性精神障礙又稱分離型障礙。
(1)情感爆發:患者在受精神刺激後突然出現以盡情發泄為特征的臨床症狀,號啕痛哭,又吵又鬧,以極具誇張的姿態向人訴說所受的委屈和不快,甚至捶胸頓足,以頭撞牆,或在地上打滾,但意識障礙不明顯。發作持續時間的長短與周圍環境有關。情感爆發是癔症患者最為常見的精神障礙。
(2)意識障礙:可表現為意識蒙矓狀態或昏睡,前者主要表現為意識範圍縮窄,整個精神活動常局限於與發病有關的不愉快情緒體驗,患者情感豐富,表情生動,行為具有表演色彩。症狀常突然發生,持續時間多在數十分鍾內。患者清醒後可有部分遺忘。部分患者可出現恍惚狀態或附體體驗,前者表現為明顯的意識範圍縮窄,患者處於自我封閉之中,意識和注意力僅局限於周圍環境的一兩個方麵,後者常見於農村婦女,認為鬼神附體,以死人的口氣說話,此與迷信有關。
(3)癔症性神遊症:患者突然從家中或常去的地方離開出走,不辭而別,所去之處多是以往有情感意義或熟悉的地方。此時,患者存在意識障礙,不能正確地覺察自己的身份,出走發生在白天醒覺之時,事先並無任何目的和構想,不論開始或是結束都是突然的。在整個過程中,患者基本保持了自我照料和簡單與社會交往的能力,他人看不出患者言行和外表的異常。患者出走的時間可從數十分鍾到數天,事後對病中發生的事不能回憶。部分患者在發病中可忘卻以往的經曆,而以新的身份或麵貌出現。
(4)癔症性遺忘:患者在無腦器質性病變的情況下,出現階段性或事件性遺忘,被遺忘的哪段時間或事件往往與精神創傷有關。患者在出現遺忘的時候,意識是清晰的,適應與認知功能保持良好,與記憶障礙的嚴重程度極不相稱。如給患者注射異戊巴比妥鈉,患者常能回憶起被遺忘的內容。
(5)癔症性假性癡呆:患者在受到精神刺激後突然出現類似癡呆的症狀,記憶喪失,回答錯誤,甚至連自身狀況和最簡單的問題也不能做出正確的答案,或僅能近似回答。①剛塞綜合征:患者有輕度的意識障礙,對問題能正確領悟,但給予的回答卻是相反的或近似的,給人的印象是故意做作。或者可有木僵或興奮交替發作。緩解後,患者可有夢境樣體驗。②童樣癡呆:患者表現為兒童般的幼稚,整個精神活動回複到童年時代,言談舉止和情感反應均似稚氣十足的兒童。
(6)癔症性精神病:患者在受到精神刺激後突然起病,以反複出現的幻想性生活情節與片斷的幻覺、妄想、行為紊亂和意識蒙矓為特征。病程多為3~5天,但一般不超過3周,其中可有短暫的間歇期。患者可反複發病,症狀緩解後完全正常,不遺留個性缺損。